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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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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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创收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和粮食标准化生产。

6.负责全市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7.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8.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全市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我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市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11.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13.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市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14.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农药使用和市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6.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内市场。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业主导产业稳步发展。一是巩固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今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6.51万亩,粮食总产量6.34万吨,完成总任务的115.3%。其中早稻面积1.03万亩,中稻面积10.36万亩,晚稻面积1.85万亩,引导农民种植高效稳产粮食作物,其他旱粮作物3.21万亩。积极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增产技术,各乡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提高良种覆盖率,推进绿色防控和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机化总动力达4.9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74.2%。通过集中育秧,在沙湖山建成7000亩粮食生产示范片。二是畜禽水产生产稳定发展。出台生猪复产增养实施意见,积极引导中小养殖户从市外引种复产,鼓励中小养殖户自行培育种猪,最终达到快速增产的目的。我市生猪复产势头较好,生猪出栏5万头,存栏3.8万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我市牛羊出栏0.45万头,禽类存笼68.4万羽,出笼160万羽,肉类总产6287吨,产蛋586吨。水产品产量保持稳定,水产品产量1.26万吨,特种水产品产量保持平稳增长。三是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茶叶、油菜、水果、设施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2021年全市经济作物生产总面积11.87万亩,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5.61万亩,蔬菜播种面积2.22万亩,茶叶面积3.23万亩。新增设施蔬菜0.13万亩、中药材0.15万亩、百亩种植基地5个。

(二)落实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一是稳数量。定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坚决守住全市15.31万亩耕地红线。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排查上级交付的疑似卫星图斑排查622例,面积0.53万亩。开展“大棚房”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核实大棚房问题1例,已整改到位。二是提质量。统筹整合资金15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春耕备耕前竣工。出台《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在各乡镇开展项目区建后管护试点。完成酸化土壤改良示范片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建设任务,建立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示范面积0.3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示范片化肥减量3%,化肥利用率41.3%。三是保生态。治理修复耕地生态,实施污染耕地治理。新建水稻绿色高效高质种植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片1个,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片1个,油菜高产种植及稻油轮作示范片2个。

(三)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一是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实施新农村建设点63个,其中省级点30个,市县共建点33个;海会镇创建全域美丽乡镇、秀峰村邱家坳创建美丽宜居+活力示范村庄,全市打造美丽村庄8个、整洁庭院1264户。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巩固提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115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六个乡镇已聘请专业环卫公司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90%以上村庄实现无害化处理。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建立完善村庄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制度,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终端61个,运行率95.1%。三是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取得成效。全市农村上报问题户厕1528个,今年整改1120户,计划整改408户。已全面完成今年整改任务。四是落实村庄长效管护。“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已与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签订合同,12月底完成平台建设和启用。

(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一是实现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覆盖。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扩面、强基”三大工程,庐山云雾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创建,完成海会镇、温泉镇原有省市示范园提质工程,牯岭、横塘、蓼南3个乡镇市级产业园创建已完成验收。二是做大做强庐山云雾茶品牌。成功举办2021庐山国际名茶名泉博览会,其间70多家中央、省、市级媒体单位,100多名记者跟踪报道本次博览会所有环节,刊发刊播报道300余篇。成功申报“百县、百茶、百人”认定,承接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的长江之歌融媒体行动活动,进一步扩大庐山云雾茶品牌影响力。三是实施品牌兴农推动农业发展。白鹿镇万杉村入选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横塘镇入选2021年全国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在2021年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市场价值榜上,庐山云雾茶位列第18名。庐山市绿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庐星绿地”牌大米、食用油和江西神州通油茶投资有限公司的“山茶果”牌食用油入选第二批“赣鄱正品”认证品牌;“东林雨露”牌庐山云雾茶获2021年“中茶杯”国际鼎承茶王大赛“金奖”;江西海庐云雾茶有限公司、庐山市绿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庐山市东林雨露现代农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产品成功入驻“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北京旗舰店,将作为首批农产品上架展示展销,组织参加各种展销会共计5次。四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新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3个;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3个;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加工,成功申报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获批奖补281万元。

(五)扛起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先后修订了《庐山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庐山市粮食应急预案》等文件。组织开展春季库存粮油普查和储存安全排查工作,实施绿色储粮改造提升项目,提升粮食流通管理现代化水平。完成最低收购价粮食出库18814吨,完成新增1000吨县级储备粮和44吨食用储备植物油入库任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重对2013年以来涉粮财务统计、质量安全、仓储保管、工程项目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抓好粮食购储销各环节监管工作,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六)巩固提升鄱阳湖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湖区群防联治生态护鱼队伍建设,完善接报处置机制,加强垂钓规范管理,开展“四清四无”和2021中国渔政亮剑专项行动,开展执法行动60余次,出动执法力量600余人次,办理行政违法案件8起,移送公安刑事案件2起。针对违法偷捕的重点执法行动中,渔政执法队伍白天出动船艇、无人机沿湖面巡查,夜间在重点村口湖边巡逻值班,实行全天候“水陆空”联动执法,对违法偷捕形成了有效的震慑。针对打击违规垂钓工作,出台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水上公安、乡镇护鱼巡逻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20余次,没收违规杆具180余根,规范了垂钓行为。开展增殖放流,丰富渔业生态资源,放流鱼苗8700万尾。进一步落实好退捕禁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安置保障政策。完成了对60岁以上退捕渔民的社保购置,补发2020年度退捕渔民交通费补贴26.75万元,核发庐山市2021年度退捕渔民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及专业到龄渔民养老补助资金3937.18万元,下拨退捕专业渔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89万元。举办了6场退捕渔民劳动技能培训和企业招聘会,培训渔民201人次,有效解决渔民安置就业困难问题。

(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快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序推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领证“回头看”整改工作,促进农村承包地有序流转,流转土地5.46万亩,积极开展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行动,清理“空壳社”45家,引导合作社自愿注销。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印发《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召开专题会和培训会6次;指导各乡镇按程序审批。成立专门巡查小组开展动态巡查21次,建立了巡查计划及台账,严格控制增量。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全市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资经营户日常巡查和抽样检测,完成了500批次定量批次检测,办理了4起农业执法案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样工作,共计抽取151个批次样品和4批农资抽样。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三上墙”制度牌全部按要求上墙。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新增绿色食品认证6个。完成全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任务,共计免疫接种家禽124万羽、猪4万头、肉牛0.25万头、肉羊0.25万头。完成血防查病、治疗牛羊5745头次。全市共计完成产地检疫4.88万头,驻场生猪屠宰检疫2.83万头,无害化处理52头。

(九)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一是落实奖补政策。出台粮食补贴发放办法,拟定庐山市级资金分配方案,切实助农惠农利农。为鼓励早稻生产,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春耕备耕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早稻种植主体进行奖补,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早稻补贴100元。2021年度发放稻谷补贴337.98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58.45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66.6万元,渔船燃油补贴390.7万元。完成农机具补贴76台,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12万元。落实水稻受灾保险赔付资金88万元,生猪保险赔付资金90万元,极大减少了农民损失。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2378万元,新增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4家。二是注重农村人才培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举办培训3期,培训农民113人,参评率和培训满意度均为100%。做好“一村一大”培育工程和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已组织10名学员参加“一村一大”报名,完成20名学员参加高职扩招高素质农民报名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民的学历,提高农民农业技能。组织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一对一”帮扶,专家深入全市对2020-2021年正常实施的项目基地集中开展技术指导50余次。通过江西农业大讲堂、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形式培训各类人员700余人次,其中脱贫户80余人。

(十)围绕中心工作奋力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一是争资争项成效显著。争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绿游大米加工、农产品加工贴息补助、富硒农业发展、数字农业、冷链物流、长江禁捕退捕等现代农业项目,共计争资5000余万元。二是抓好常态化驻村工作。向蓼南乡横岭村派驻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包挂横岭村29户贫困户、南阳畈村20户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人到户。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领域特别是渔政、农机、农药、粮食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做好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19人,其中在职人员8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33人;年末其他人员2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543.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935.46万元,较2020年增加4315.14万元,增加266.32%;本年收入合计4607.66万元,较2020年减少9767.38万元,下降67.97%,主要原因是:1.因为六个单位合并,2020年有历年来六个单位的项目结转需要支付,因此资金大。2.2020年有部分项目需要在2021年进行支付,因此2021年有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90.78万元,占97.4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6.88万元,占2.5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0543.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543.11万元,较2020年增加2724.63万元,增长34.85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出中有2020年的项目的年末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8176.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656.17万元,占34.68%;项目支出6886.95万元,占87.17%;经营支出0万元,占65.32%;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99.47万元,决算数为449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59万元,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做在了项目支出中里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80万元,决算数为22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17万元,决算数为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9%,主要原因是: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36.83万元,决算数为99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较大,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建设,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环境提升、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84万元,决算数为1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相符。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0万元,决算数为16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0%,主要原因是:今年粮油物资储备有所增加,因此支出上升。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有支出列在其他支出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6.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52.97万元,较2020年减少631.51万元,下降30.29%,主要原因是:人员进行调整,因此工资福利支出有所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3.46万元,较2020年减少51.58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有所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2.87万元,较2020年增加1034.94万元,增长616.33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大,其中生活补助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62万元,决算数为2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7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23万元,下降15.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3%,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84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公务性接待支出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了非公务性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98批,累计接待98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万元,决算数为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3.1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40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46万元,其中:办公费26.56万元、印刷费47.02万元、咨询费12.58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8.76万元、邮电费4.93万元、差旅费5.69万元、维修费5.83万元、租赁费0.12万元、会议费331.67万元、培训费16.53万元、公务接待14.82万元、专用材料费196.88万元、专用燃料费4.70万元、劳务费73.65万元、委托业务费1.31万元、工会经费43.88万元、福利费4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3万元、其他交通费29.1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43万元,降低24.16 %,

主要原因是:对比2020年,2021年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8.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3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6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20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31%。项目实施中,单位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定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发现严重偏差时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跟踪,及时纠偏,阶段性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性任务基本能够按进度执行,保证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存在问题:年初预算中项目建设计划不细致、不充分、不全面,致使预算执行过程中所用资金无法完全与预算编制一致,预算有所调整。

主要原因:预算编制过程中财务室与各相关业务股室沟通配合不足,缺乏科学、系统的讨论、研究。

改进措施: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的学习,组织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积极对接,大力完善预算编制工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1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粮食种植面积16.51万亩,粮食产量3.34万吨。

2)、经济作物生产总面积11.87万亩,新增设施蔬菜0.13万亩、中药材0.15万亩、百亩种植基地5个。3)、坚决守住全市15.31万亩耕地红线,排查上级交付的疑似卫星图斑排查622例,面积0.53万亩。统筹整合资金15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4)、生猪复产5万头,存栏3.8万头,牛羊出栏0.45万头,禽类存笼68.4万羽,出笼160万羽,肉类总产6287吨,产蛋586吨5)、实施新农村建设点63个,其中省级点30个,市县共建点33个;海会镇创建全域美丽乡镇、秀峰村邱家坳创建美丽宜居+活力示范村庄,全市打造美丽村庄8个、整洁庭院1264户。每年安排115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六个乡镇已聘请专业环卫公司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90%以上村庄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终端61个。落实村庄长效管护建设平台。6)、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举办2021庐山国际名茶名泉博览会,其间70多家中央、省、市级媒体单位,100多名记者跟踪报道,刊发刊播报道300余篇。实施品牌兴农推动农业发展。横塘镇入选2021年全国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在2021年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市场价值榜上,庐山云雾茶位列第18名。做强龙头企业。新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3个;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3个;成功申报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1个。7)、收购价粮食出库18814吨,完成新增1000吨县级储备粮和44吨食用储备植物油入库任务。8)、提升鄱阳湖水域禁捕退捕开展执法行动60余次,出动执法力量600余人次,办理行政违法案件8起,移送公安刑事案件2起。联合水上公安、乡镇护鱼巡逻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20余次,没收违规杆具180余根。放流鱼苗8700万尾。养老保险资金及专业到龄渔民养老补助资金3937.18万元,下拨退捕专业渔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89万元。举办了6场退捕渔民劳动技能培训和企业招聘会,培训渔民201人次。9)、农业农村改革流转土地5.46万亩,积极开展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行动,清理“空壳社”45家,召开专题会和培训会6次。10)、完成了500批次定量批次检测,办理了4起农业执法案件。共计抽取151个批次样品和4批农资抽样。新增绿色食品认证6个。共计免疫接种家禽124万羽、猪4万头、肉牛0.25万头、肉羊0.25万头。完成血防查病、治疗牛羊5745头次。全市共计完成产地检疫4.88万头,驻场生猪屠宰检疫2.83万头,无害化处理52头。11)、稻谷补贴337.98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58.45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66.6万元,渔船燃油补贴390.7万元。完成农机具补贴76台,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12万元。落实水稻受灾保险赔付资金88万元,生猪保险赔付资金90万元,极大减少了农民损失。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2378万元。已组织10名学员参加“一村一大”报名,完成20名学员参加高职扩招高素质农民报名审核工作。培训各类人员700余人次,其中脱贫户80余人。

2、质量指标:提高粮食产量稳定粮食市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脱贫攻坚全面完成,较好的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提高粮食储备规模保障粮,降低重大动物疫情发病率,完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年度执行率100%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提高农民收入确保社会稳定

2、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确保可持续性发展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农民及农业企业满意度100%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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