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9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17:02
字号: 〖大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庐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659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庐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全面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全年,庐山市民政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8条,工作动态18条,通知公告12条,政策文件5条,财政预决算8条,工作报告2条,政策解读5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行政服务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庐山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安排专人及时加载相关信息,特别要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的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统一格式,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加载内容无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要求,定期整改网站错敏词,不断提高全市政府网站信息质量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规章制度。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保证信息质量,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意识,做到“先审核,后发布,再检查”,降低失误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1

0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内容保障主动性、规范性不足。二是信息发布不能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部分信息未进行脱敏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落实相应改进措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本单位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