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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民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民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庐山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责任单位等,加强对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由股室负责人首先草拟公开意见,经审定后,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同时,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特别是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三)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与社会各界联系和沟通,广泛听取群众呼声,不断拓展公开内容。
(四)增强公开意识。我局充分利用职工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 、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应公开的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庐山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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