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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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民政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5-07-2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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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开启“十五五”新篇做足准备的关键之年。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省市及庐山市重要工作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民政中心工作,大力抓基础、补短板、强队伍,切实履行社会兜底保障职责,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庐山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和有效的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资源,填补城乡养老服务布局短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硬件”支撑,助力构建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我市申请专项债新建6家乡镇敬老院,目前已建成5家,1家正在建设中,整体工程进度已完成70%;正在对庐山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改造提升,整体工程进度已完成65%,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全市现有养老床位总数59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93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入住老人285人。三是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为桃花源温泉养老院发放运营补贴20.04万元,落实上级建设补贴资金30万元,消防补助10万元以及等级评定三级养老院奖励10万元。四是推进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主管理、互助服务”原则,加快推进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庐山市目前共建有1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5个农村颐养之家,计划25年新建31个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整体工程进度已完成65%。

2.稳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做好养老福利保障。截止2025年6月,已为全市6363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64.505万元,为3,369余名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两项补贴82.67万元;积极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老年能力评估,摸排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需求的特殊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二是推进县级直管,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工作方案,统筹解决编制核定、人员调配、资金保障等关键问题。目前,改革已完成机构核定、院民妥善转移、资产资金清查、人员编制招聘及规范管理等工作,保障了养老院服务持续稳定供给,让老人享受到更规范、更有温度的养老服务。三是强化机构安全管理。我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大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6条,目前已整改到位23条,剩余3条已制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并组织敬老院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一是深化专项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联动乡镇对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累计发现17条问题,已整改完成15条,剩余2条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累计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2条线索。联合应急、消防、市监、住建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检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销项,并聘请第三方编制专项消防安全预案,确保养老机构安全。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管理根基。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制定了《庐山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构建"342"高龄津贴精准发放机制(3种申请途径、4方数据比对、2年追溯期),实现应发尽发;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对账户管理、收支核算、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有效强化经费保障与财务监督效能;出台《庐山市公办养老院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办养老院运营管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遵循。

(二)突出兜底保障,基本民生保障精准高效

1.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保障政策。我市于6月完成2025年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工作,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45元,达到98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63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76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513元;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1275元;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截至6月,全市现有城乡低保5830户8767人、发放资金2700.7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614人、发放资金503.35万元,精简退职36人,发放资金16.27万元。

2.加大低收入人员监测力度。为了更好的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工作,我局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组织镇、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户一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低保边缘户家庭1020户1983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4户23人,新增低保对象193人、核减392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21人、核减14人,新增低保边缘户家庭3户5人,退出15户18人,新增支出型困难家庭4户9人,退出1户2人。

3.全面推动残疾人福利全面发展。一是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自25年1月份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标提补至110元/人/月,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残疾人两补对象186人,取消115人,惠及3775名残疾人,累计2327例享受护理补贴、2509例享受生活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总量达309.674万元。二是持续保障失能人员的照护托养。累计为79名重度失能照护托养补贴对象发放居家照护补贴27.96万元,并组织各乡镇开展一、二季度探视巡访共156人次。三是加快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目前已投入省级福彩资金19万元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庐山市心灵驿站星子镇分站”、“庐山市心灵驿站南康镇分站”的建设装修;已初步摸排辖区内康复对象,下一步将购买第三方专业团队为心灵驿站服务对象开展多样化康复服务。

4.积极拓宽多元救助渠道。一是深入开展慈善救助。新春佳节前夕,联合市慈善会开展慈善情暖新春走访活动,走访困难群众184人,共计发放物资和慰问金184000元;联合关工委新春走访困难儿童,共计88人,发放救助金100000元。二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合公安、城管及志愿者积极开展“燃冬专项救助行动”活动,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郊区烂尾楼等地进行主动巡查,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27人次、救助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3人。截至目前,在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救助。三是落实分层分类救助政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救急难”基本功能,夯实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不断提升救助实效。截至6月,全市共开展临时救助4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57万元。

5.全面落实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庐山市民政局关于深化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社会救助整治专班,督促检查各乡(镇、处)社会救助整治开展情况,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截止6月,已深入全市11个乡(镇、处),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检查,发现社会救助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聚焦民生事务,社会治理效能显著增强

1.扎实推进地名管理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完成6个村的实地踏勘与信息整理工作,明确需保留的传统地名、待优化及待补充的缺失点位,同时结合交通需求和当地村委的意见,筛选出了16条需命名的乡村主干道路。二是持续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命名活动。重点以古街路巷、古隘口、古桥等为主的申报评选活动,增补符合标准的古镇、古村、红色类地名申报鉴定工作。三是有序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联检工作。2025年由我市牵头组织柴(桑)庐(山)线、永(修)庐(山)线2条县级界线和1条乡级界线联检工作,涉及界线全长98.79公里。

2.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水平。一是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76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6个;建立党组织56个,其中单独组建41个,联合组建15个。截至目前,今年已完成5个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二是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自4月起开展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需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计167个。截至目前,社会团体已检8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共检 141家,年检率约为85%。三是强化民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民政服务站制度汇编》《民政服务站服务标准》等30项规范,确保资源对接流程标准化、可操作;选优配强配备14名专职社工,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资源链接能力,对驻站人员开展岗前岗位培训; 依托驻站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动态收集群众需求清单,分类链接慈善项目、部门资源,共计收集困境儿童微心愿1500余条;开展“银龄关爱小家”助老公益活动,为空巢老人提供防诈骗、探访关爱等服务。

3.稳步推进福彩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站点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销量970.42万,电脑票销量644.77万,同期增幅23.03%,即开票325.65,同期增幅53.1%,总销量同比增长234万。

(四)紧盯移风易俗,社会事务工作不断优化

1.持续巩固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一是推进殡葬领域减项降费。专项整治以来,联合发改、市监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庐山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殡仪馆加班费、休息厅、迷信丧葬用品等不合理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前,庐山市殡仪馆及人文陵园收费项目已由整治前117项调整到23项,降价8项,其中殡仪项目降价4项、降幅在20%-50%,公墓项目降价4项、降价在700-2500元之间。二是强化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派驻人员监管殡仪馆政策执行、服务流程、办丧收费及群众投诉等日常运营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联合发改、市监部门对殡仪馆和殡葬行业市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遏制殡葬用品不明码标价和封建迷信等违规丧葬用品流于市场的现象发生,加强对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问题整治力度。三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联合执法。联合发改、市监、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对殡仪馆收费、公墓建设等方面监督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联合市监局共检查销售木棺等丧葬用品店15家,下达责令整改书8份,摸排生产销售墓碑的市场主体22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放《关于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超大墓碑的倡议书》20多份。四是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目前,全市共有经营性公墓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11个,行政村公益性墓地9个,自然村骨灰堂35个。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提升我市殡葬硬件服务水平,补足设施建设短板,启动了庐山市城区吊唁堂及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初设批复、招标预挂网和林地报批。同时,补齐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联合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对各乡镇公墓选址实地勘察、测绘套图,确定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6个,改扩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4个。

2.着力提升殡仪服务品质。一是加快推进殡仪馆“民转公”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完成现有民营殡仪馆收回公有运营工作,目前已完成资产评估工作,计划7月份加快收购洽谈,并同步启动经营性墓地收回,确保实现殡葬事业回归公益性的目标。二是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五项减免政策。联合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完善了符合五项减免条件的庐山市户籍居民在异地火化也能核报相关费用的政策。同时进一步细化殡仪馆五项减免中免费骨灰盒和冰棺三天冷藏费的结算标准,全面落实低保、特困对象火化、接运和骨灰寄存三项费用下浮20%的要求。三是落实殡葬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在服务窗口、吊唁厅等场所设置意见箱或二维码,开展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对所有在庐山市殡仪馆办丧的群众开展回访,并建立问题清单,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统一整理,后续针对性整改。四是加大便民服务力度。通过在殡仪馆设立“身后一件事”服务窗口,引导群众线上办理户口注销等身后事,设立等候休息区,增设休息坐椅,免费开放室内休息厅,添置饮水机、便民药箱,免费提供雨伞、水桶、拜垫、供桌、香炉、音响、电子挽联等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3.加强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宣传。联合市文明办共开展了92场殡葬移风易俗主题宣讲,指导乡镇通过“围庐夜话”座谈会、村民会议、宣传单、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清明期间,联合市文明办制定《文明祭扫倡议书》,积极宣传绿色文明祭扫。加大婚姻登记处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在婚姻登记窗口设置彩礼问卷调查和抵制高价彩礼标语牌,发放婚事新办倡议书100余份。

(五)织密关爱网络,儿童福利不断提质增效

1.着力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一是落实续发政策,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今年从元月起,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1450元发放,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1500元发放。截至6月,我市累计共发放儿童福利资金143.7万,发放对象232人,其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对象13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172人、享受残疾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对象26人、孤儿助学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14人,并确保每月资金在当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儿童本人社保卡账户上。二是定期比对排查,加强对象精准认定。我局通过充分发动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对辖区内疑似人员家庭婚姻、配偶及生育子女情况进行实地摸排,并将近十年来17341条婚姻登记数据及近五年来7665条出生婴儿父母数据与残疾、死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已按要求全面完成核查工作。经逐一核实确认,230户疑似人员家庭均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比对排查,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着力提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一是开展探视巡访。依托繁星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乡镇儿童督导员、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村居儿童主任等对辖区内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开展上门探视巡访,动态掌握儿童心理状况;对监护状况差、重病重残、家庭变故等儿童提高走访频次,到目前共探视巡访儿童1000人次。二是做好兜底监护。完善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具体实施措施,落实监护评估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新增困境儿童进行监护及心理健康评估,对监护评估结果为中风险的1名困境儿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进行个案式管理,为其提供关爱陪伴、心愿支持、节日探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服务。截至目前,完成26名新增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评估。1名困境儿童由九江市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兜底监护,有效保障该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慈善、企业、社工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全力做好我市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春节和端午期间联合一米阳光公益联合会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收集479名困境学生的微心愿,涉及图书、文具等物资,价值3.21万元,由爱心人士认领并送达孩子手中。3月22日,我局联合一米阳光公益联合会对60余名困境儿童开展“童享光影,逆风飞翔”观影活动。累计开展15场关爱活动,惠及困境儿童1200人次。

3.着力做好流动儿童权益保障。一是加强监测摸排,为做好流动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动儿童对象摸排工作。充分利用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反馈流动儿童相关信息,结合儿童主任入户摸排采集流动儿童信息,截至目前,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流动儿童在册人数810人。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对监测摸排的流动儿童按照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等分类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三是加强关爱服务。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对重点流动儿童进行上户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并为其提供所需的相关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社会兜底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流程,健全规范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善于主动发现,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了解辖区内遇困情况;全面落实急难型救助、支出型困难救助和小额救助先行救助机制,严格按照救助类型按相应标准实施救助,坚决杜绝未按标准足额发放临时救助,平时不救年底集中救助等问题。

(二)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庐山市乡镇区域性中心养老院和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等三个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庐山市公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系统性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全力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继续以“规范化、示范化、实效化”为思想引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违法社会组织排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准入,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督,净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重点培育公益慈善、志愿服务、调解等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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