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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全力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急难愁盼,民生保障精准高效
1.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于3月实施2024年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工作。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93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606.9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5元,达到71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481.97元。二是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22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930元。三是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375元;特困自理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四是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乡精简退职月人均救济补助标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715元。截至6月,全市现有城乡低保6339户9503人,发放救助资金2755.9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597人,发放救助资金464.97万元,精简退职36人,发放救助资金16.95万元。
2.强化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急难型救助、支出型困难救助和小额救助先行救助机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为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实施救助,确保救助及时有效。截至6月,全市共开展临时救助4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3.78万元。
3.加大低收入人员监测力度。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组织镇、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了解辖区内遇困情况,发现潜在救助对象,密切关注防贫监测“四类人员”和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生活状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户一人。截止6月,全市共新增城乡低保180人,核减325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15人,核减10人。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通过社会救助宣传月,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庐山市民政局积极与各乡(镇)、村(社区)联动参与宣传,通过举办“温暖救助,与爱同行”现场宣传活动、制作标语、横幅、电子屏等方式,达到全市范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全覆盖。今年,共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制作横幅标语200余条。
(二)聚焦普惠多元,养老服务持续优化
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我局草拟了《庐山市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庐山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2.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一是新建6所乡镇养老院,总建筑面积22841平方米、建设床位326张,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老人的生活品质,目前整体进度已完成75%。二是积极推进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新建22个、改扩建8个颐养之家,总建筑面积16238.67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整体设计。三是不断健全助餐服务网络。依托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等载体,构建起“助老餐厅+助餐点”的助餐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农村开展老年助餐的服务设施20处,城市助餐点9个,累计开展助餐服务50000余人次。四是持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整合,进行区域性管理,优化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实行乡镇敬老院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已完成5家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
3.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一是及时提补扩面,将特困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375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由原来的80周岁扩面到60周岁。二是按月准时发放高龄津贴,截止2024年5月底,为全市5878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42.165万元,为3362余名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津贴补贴84.9150万,以及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综合床位险。三是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选拔赛,目前共培训人员42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畅通养老护理人才成长成才渠道。四是做好养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推深做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多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诈骗等相关宣传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惠民便民,社会事务稳步推进
1.全面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一是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今年1-6月份全市新增残疾人两补对象120人,取消158人,惠及3730名残疾人,累计2225例享受护理补贴、2600例享受生活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总量达283.49万元。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同市残联、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部门的信息比对,准确掌握每月残疾人信息变动情况,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三是加快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目前已申请福彩资金10万元投入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浔康家园庐山市翻身村服务站”。该服务机构示范点正在筹划打造中,建设完成后将联合市残联、卫健委等部门建立完善康复对象档案,开展多样化康复服务。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强主动提醒告知服务,实现主动提醒率100%,让残疾人第一时间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政策宣传活动1场,在全国助残日向市民普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发放宣传单页,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残疾人更好的理解和运用补贴政策。
2.持续巩固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一是做好安全文明祭扫保障工作。制定了《庐山市2024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确保全市清明祭扫安全文明有序。二是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常态化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价格秩序及服务行风检查,督导殡仪馆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开展消防演练1次,整改安全生产领域问题8个。同时积极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殡葬服务机构所有服务项目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上墙,公示为民办实事服务项目清单。三是继续落实殡葬服务“五项基本免费”政策。截止今年二季度,惠民绿色殡葬服务“五项基本免费”补助资金达75.343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办丧经济负担。四是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通过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我市6个乡镇公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并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办丧条件进一步提升。同时,白鹿镇公益性公墓今年成功申报为全省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公安、城管及志愿者积极开展“燃冬专项救助行动”和“夏季送清凉”活动,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郊区烂尾楼等地进行主动巡查,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32人次、救助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4人。上半年在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人,其中护送返乡1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救助。
4、持续推进婚俗改革。今年上半年联合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相亲交友活动2场。加强婚姻登记阵地建设,在庐山设立了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建设户外颁证基地一处。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截止2024年6月30日,全市已办理结婚登记562对,离婚登记233对,补发结婚证129对,补发离婚28对。
(四)聚焦多元体系建构,儿童福利提质增效
1.严格落实儿童生活保障。今年从元月起,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1450元发放,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1500元发放。截至6月,全市共有孤儿5人,累计发放生活费4.3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6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91.14万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15.75万元。
2.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对2023年度心理健康评估为中高风险的34名困境儿童,开展个案管理服务,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心理干预等关爱措施。截至目前,已开展心理关爱服务122人次,进一步提高儿童家庭监护能力,切实为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开展探视巡访服务。按照《江西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探视巡访工作规程》,每月对困境儿童走访探视一次,每季度对留守儿童走访探视一次。今年以来累计走访探视儿童1300余人次。
(五)聚焦优化服务,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75个,其中社会团体9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7个。共建立党组织43个,其中单独组建24个,联合组建19个,社会组织主要分布在教育体育、文化、公益、农村专业组织等领域,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3月1日起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线上年检工作,其中需参加年检165个,115个社会组织年检合格;未参加年检50个,已向业务主管单位发函,列入整改清单。通过整改参加补充年检的社会组织12个,拟注销社会组织5个。
3.突出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时对接省、市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先去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先去各项工作,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组向社会公布《关于坚决响应“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倡议书》,在网站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取缔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个,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组织环境。
4.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庐山市有行业协会商会19个,对19个社会组织的人员、财务、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摸排。规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鼓励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
5.持续开展“三四五”行动。通过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新增群众需求清单310条,项目认领清单310条,验收完成清单310条。主要体现在“爱心助残”、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方面,用实际行动彰显社会组织担当。
(六)聚焦提升效能,慈善事业加快推进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一是在新春佳节前夕,联合江西省慈善总会和九江市慈善总会走访困难家庭13户、敬老院3家;同时在全市开展“情暖新春”走访活动,走访困难家庭260户,共计发放物资和慰问金142400元。二是在清明节之际,联合市公安局走访烈士家庭2户,发放慰问金4000元。三是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联合市城市管理局走访慰问环卫工75人,发放物资金额为23400元。
2.全力开展“赣鄱情”全民慈善公益节募捐活动。募集善款是开展慈善救助重要保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我市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召开了“赣鄱情”全民慈善公益节募捐动员大会就募捐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共计筹得善款334310.08元。
3.进一步提升福彩销售销量。我市目前现有站点34个,其中城区24个,乡镇10个。上半年新增站点2个,提前完成九江市福彩中心下达的布点任务。截至目前电脑票销售546.1万,网点即开票销售229万,合计销售775.1万,全年任务完成率51.4%。3月8-31日开展的“快乐八”888万增票活动,累计销售30.83万元,活动任务完成率70%。4月30日-5月28日开展3D游戏1800万促销活动,累计销售35.34万元,活动任务完成率87%。
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方案》(赣民办字〔2022〕4号)要求,随机抽查了5家志愿服务组织,重点检查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做好市一米阳光公益联合会、市志愿者协会等10个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示工作,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七)聚焦基层治理,自治水平不断提升
1.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持续规范村级组织“三项”工作。按照《庐山市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通知》(庐办发电〔2023〕39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挂牌,外部挂牌保留4块,外部标识保留2块,内部挂牌最多15块。对全市92个村级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清理。二是加强村级组织队伍建设,对村居委会成员出现空缺的,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和选举程序进行补选。今年,全市共补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2人。三是进一步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行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全市92个村居都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理事会,完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下设委员会的设立,并建立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2.扎实推进地名管理服务。一是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全市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4条,涉及4个乡镇,总长度42.08公里。二是复核地名管理系统数据。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域类数据质量专项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国家地名信息库中群众自治组织辖区类下面的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与梳理,撤并数据修改14条,删除不存在的行政区划数据1条,同步更新相关新设立的数据4条,确保了信息库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提升社会兜底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巩固脱贫帮扶成果,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跟踪,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困难群众信息动态管理水平,实现困难群体全覆盖。
(二)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出台《庐山市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和《庐山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创新发展模式;高效有序推进庐山市乡镇区域性中心养老院建设和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持续做好高龄津贴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应发尽发、及时足额发放;常态化开展老年人防范诈骗非法集资等相关活动,不定期检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不断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浔康家园庐山市翻身村服务站”投入使用,完善精神障碍康复对象档案。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精准保障,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重残家庭儿童对象摸排,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规范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各项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档案管理,争创优级民政窗口单位。
(四)全力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继续以“规范化、示范化、实效化”为思想引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管理为手段,以全力减少“僵尸”社会组织存量为突破口,全面营造规范化管理的社会氛围,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依法登记管理,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准入,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督,净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势,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为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建策献力。
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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