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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民政局2021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庐山市民政局2021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
下步工作计划
今年一季度以来,在庐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九江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改革创新,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推进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权下放。根据《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0]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印发了《关于做好庐山市城乡最低生活报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低保审核确认权从今年1月份开始已全面下放至各乡(镇、场、处)人民政府,并深入各地指导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确保各地低保工作有序衔接。一季度全市低保对象7369户10892人,发放低保金1183.58万元。其中,农村5919户8741人,发放低保金891.87万元;城市1450户2151人,发放低保金291.71万元。累计新增城市低保11户13人,退出6户7人;新增农村低保70户81人,退出53户84人。确保特困供养政策有序实施。一季度全市特困人员743人,发放供养资金148.78万元。其中农村特困人员721人,发放供养资金142.4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22人,发放供养资金6.31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通过开展“临时救助、特别救助、救急难”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亡、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城乡居民给予了及时救助,一季度全市临时救助累计实施19人次,发放救助金6.8万元。加强精简退职生活困难老职工救济。截止3月底,城市精简退职26人,累计发放3.91万元。农村精简退职22人,累计发放3.09万元。落实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对全市2297名禁捕退捕渔民及其家庭成员信息进行比对,将符合低保条件112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其中纳入特困1人。
二、养老服务工作
加快推进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对各乡镇下达2021年任务分解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已开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3家、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家;开展对符合政府购买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的摸底核查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共投资20万元完成星子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推广“公建民营”改革,海会敬老院与养老企业签订“公建民营”协议,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建民营”运行方式,提高我市公办机构闲置床位利用率,盘活闲置资产;继续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动态抓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加强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排查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多份;精准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积极推动落实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政策,为2万余名老年人购买2021年度意外伤害险;对全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及60周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对象进行资金发放,共发放对象399人,截止3月份发放资金6.355万元;发放高龄津贴4990人,截止3月份共计发放金额为127.2万元;
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有序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全市144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7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8个,社会组织主要分布在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农村专业组织等领域,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净化营商环境。
四、殡葬改革工作
加快推进新殡仪馆项目建设。在邀请省民政厅、九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后,经过一系列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论证、环境评价、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林地已获省林业厅批复手续,星子镇正全力做好清水垅村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大力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通过迁移、就地深埋或绿化遮挡等方式,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全面整治,不断规范群众丧葬行为,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环保丧葬意识。巩固遗体全面火化成果。一季度,全市死亡人员408人,火化408具,火化率100%。
五、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不断完善流浪乞讨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一季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人,在站就医4人,使用救助资金3.3万余元;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创建。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基本服务免费制度,规范婚姻服务行为,提高婚姻管理质量,一季度共办理结婚513对,办理离婚66例,登记合格率100%;着力完善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制定了《庐山市民政局、共青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庐(山)共(青城)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庐山市民政局、永修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永(修)庐(山)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庐山市与共青城市、柴桑区、永修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南康镇与星子镇、温泉镇与华林镇、白鹿镇与温泉镇、温泉镇与星子镇四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一季度全市共有2088例享受护理补贴、2680例享受生活补贴,惠及3615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1.6万余元。
六、基层政权和儿童福利工作
全面完成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91个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3月底已全面完成,共选出村(居)委委员375人,其中村(居)委会主任91名,副主任99名,村(居)委员185名。完善了村(居)委配套组织,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91人,成员182人;做好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村社区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人,截止3月底全市未发生一起疑似感染病例。推进儿童福利关爱保障工作。积极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做到“精准摸排,精准认定,精准保障”。全市一季度共有70人,新增16人,共发放生活补助金13.01万元;落实孤儿生活保障,全市一季度孤儿共有13人,共发放生活补助金3.7万元;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做好兜底扶贫“回头看”工作。督促乡镇进一步加强动态衔接工作,做到应保心保、应兜尽兜。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实现“两线合一”。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通过逐步调整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稳定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确保2021年及时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2、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三级中心建设任务;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建设行动,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日常服务和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划分;继续督促指导完善各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继续做好高龄津贴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应补尽补,按月发放。
3、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殡葬改革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尽快实现“一条龙”式办丧服务目标。规范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依法规范收养登记,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做好收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各项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档案管理,争创优级民政窗口单位。
4、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继续以“规范化、示范化、实效化”为思想引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管理为手段,以全力减少“僵尸”社会组织存量为突破口,全面营造规范化管理的社会氛围,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在环境治理、养老、救灾、救助、平安建设等决策部署,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公益志愿服务等形式带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实际作用。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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