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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庐山市民政局半年度工作总结
2019年庐山市民政局半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庐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
(一)城乡低保开展情况工作
1、全面完成各项提标提补工作。2019年6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81户8677人,其中常补对象有642户1024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516.7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为290.1元(省民生工程285元/人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77户2370人,其中常补对象有68户79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20.8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411.9元(省民生工程410元/人月)。全市共有五保对象981人,累计发放五保金248.96万元。(集中供养对象6060元/人年,分散供养4800/人年)
2、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印发《2019年庐山市农村低保和救灾救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4月22日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二是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排查。通过对低保对象排查和信息比对,到目前为止动态管理共退出农村低保对象381户437。三是进一步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对基层干部及经办人员的近亲属纳入低保要求全部备案登记,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1、加强两项数据信息比对。按省民政厅要求,今年开展第四次贫困人员与低保对象数据信息比对。通过比对,全市共有贫困户3531户11011人,已脱贫的有2218户8343人,其中低保对象有2896人,五保对象有175人。未脱贫对象935户2667人,其中低保对象1189人,五保对象413人。未脱贫中有28户一般贫困户,将进一步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及时落实民发〔2018〕90号文件精神,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按单人单户纳入低保保障,2018年—2019年按单户单人纳入保障的56人。
2、落实中央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我局共认领中央、省、市巡视问题11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特别针对“省里2017年4月提出各地低保按户保障比例要高于上年度10%,个别县为完成任务,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一是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调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庐民字(2018)91号),取消“进一步提高按户保障比例,2017年比2016年提高10个百分点”的工作要求,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所有的在保和新增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进行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坚决堵塞漏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为了加大社会保障扶贫政策的宣传,我市制定并印发了《社会保障扶贫》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共计发放4000余份。
3、落实2018年扶贫审计整改工作。在2018年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中,审计组通过低保对象信息与房产信息、车辆管理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发现我市2018年城享受乡低保家庭成员中有18户购置家用轿车、皮卡车及大型货车,11户低保家庭购买商品房,以上对象已全部取消。收缴一户规领取的低保金1870元(因死亡上报不及时)。
(三)城镇脱贫解困工作
1、加强对城镇贫困户对象的认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了三类对象认定工作,出台《中共庐山市委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意见》庐发[2018]8号文件、《庐山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庐山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庐城脱贫字[2019]1号的通知、《庐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城镇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工作方案》的通知,截止6月份已认定城镇脱贫解困A类对象12户12人,B类对象284户432人,C类8户10人,城镇贫困对象的档案已完成,在开展对城镇贫困对象认定的同时加强对城市对象的全面核查,通过核查共取消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63人。
2、加强城镇脱贫解困对象政策的落实。一是落实城镇困难残疾人两贴政策。为467人城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4.1万元;为302人重度残疾人对象发放护理补贴10.5万元。二是落实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补贴。低保家庭中对年满60周岁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护理服务补贴,以上资金现财政已列入预算。三是落实城镇特困人员救助。2019年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5元发放共发放资金5.01万元。四是落实孤儿生活保障。2019年为3名城镇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费1.2万元。五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对城镇脱贫解困对象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六是落实城镇贫困群众免费参保和医疗保障政策。全市共有2723人城镇困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代缴。七是落实医疗救助。将城镇脱贫解困人员中C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八是落实教育救助。将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奖、助、贷、勤、免”学生资助政策范畴,全市共有城镇脱贫解困对象学生124人享受春季助学政策,共计发放救助资金24.79万元。九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积极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优先提供廉租保障房,切实解决好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目前共有城镇脱贫解困对象7户享受住房补贴,81户分配廉租住房,5户分配经济适用住房。十是落实工会帮助政策。积极开展职工困难救助,今年元旦为108名困难职工送温暖,共发放帮扶资金6.2万元。
(四)城乡特困供养
严格落实各项特困供养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服务管理,提高供养水平,集中供养每人每月505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400元。我市大力投入资金对全市敬老院做到“两覆盖、两到位”。一是覆盖全市敬老院的视频监控呼叫报警系统;二是覆盖全市敬老院消防喷淋、消防栓、消防池、烟感器等设施;三是敬老院年初计划基础建设改造到位;四是敬老院老人房间设备更新到位。有力的保障老人的食宿舒心、安全、放心的基本生活条件。四是加强敬老院管理。在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上,坚持以服务质量115项指标为指南,狠抓服务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全市敬老院的简易喷淋、监控呼叫系统达到全覆盖并建立三级联防队伍,设置微型消防站,食品、医药有证书等有效措施。五是精准台账。在脱贫攻坚工作上,针对特困供养对象评为纳入精准扶贫户多次与扶贫部门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做到及时精准掌握。今年4月,严格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针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进行调查摸底。
(五)临时救助
突出临时救助的覆盖面,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通过开展“临时救助、特别救助、救急难”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亡、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城乡居民给予了及时救助,截止2019年6月共救助59人次,发放资金16万元,其中救急难救助人次7人,救助资金2.1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工作
加快推进庐山市养老服务建设。大力支持兴办养老、健康、医疗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机构,庐山温泉养老院是天沐温泉酒店其中一栋客房楼转型为温泉+健康的生态养老的模式,由酒店客房楼改造成医养结合的养老院,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发改委立项等前期工作,同时对酒店客房楼进行改造装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以其它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把庐山市社会福利中心打造成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以招商引资金的形式引进社会力量,目前已有养老企业接洽。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已筛选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社区3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家,进行创建申报项目工作。同时出台县级专项资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资助政策。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服务水平。先后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分两期次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培训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不仅掌握对老人基本的生活照料,还能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联合卫计委对全市养老院开展“医养结合”模式,提高养老院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卫生、食品等隐患排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组织慈善救助显关爱。为让困难群体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开展了困境儿童救助,公益图书下乡及“爱满人间.慈善助孤”救助活动,今年上半年共发放慈善救助资金8.5万元。
三、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加大力度整治软弱焕散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检查等协同配合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工作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大力度整治软弱焕散社会组织,对一些连续两年不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坚决取缔。5月31日年检工作结束后,注销不合格社会组织4家,保证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有序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32家,其中社会团体70家(其中庐山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家(其中庐山3家、九江市移交1家),党员817人,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8个,其中单独组建12个,联合组建6个,下派党建指导员18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主要分布在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夯实党建基础。一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在基础相对较好的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主体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评星定级、党员年审、党建工作督查等。二是打造党建示范点。今年着重打造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创建了庐山市朗诵协会支部委员会党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以面辐射全局,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夯实社会组织党建。。5月份配合组织部门,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党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下拨党费足额发放到位、使用到位、监督到位,为社会组织党建提供保障。
四、扎实推进殡葬改革
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务实操作,突出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宣传引导三个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殡葬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绿色殡葬意识日益浓厚。
1、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殡葬改革是一项破千年旧俗、树时代新风的系统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将绿色殡葬改革列为对各地科学发展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市委书记杨健、市政府市长严盛平多次听取殡改工作汇报,并深入各乡镇实地调研督导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危玉球多次调度、实地督导殡葬改革工作。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二是健全机制。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和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各乡镇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各自辖区殡葬改革工作。工作机制的完善,有效保障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完善政策。出台了《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庐山市绿色殡葬激励奖补办法》、《庐山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和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五项基本免费等奖补政策。
2、因地制宜,完善设施。殡仪馆、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好群众死有所安的关键环节。为加快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坚持因地制宜、分责施策,务实快速推进殡仪馆改扩建和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殡仪馆改扩建和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积极引进九江德昌实业有限公司,启动殡仪馆改扩建和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德昌公司投资近300万元,对现有殡仪馆进行了全面改造提升,新增火化炉1台,添置殡仪车2辆,增吊唁厅2间,新设了骨灰寄存间,改造了服务大厅,殡仪馆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司还对现公墓区进行了全面改造,完善了墓区道路、公厕、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全面整治墓区环境,新建了一批墓穴,墓区管理水平明显改进。完成了新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墓地规划设计,并启动了公益性墓地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采取乡建、村建等模式,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全市共规划建设乡镇级公墓7个,行政村级公墓6个,现均已建成投入使用。三是积极引导骨灰堂建设。针对一些缺少土地、群众意愿强的村,积极引导群众建设骨灰堂。全市拟建骨灰堂20余座,已建成2座。
3、多措并举,强化引导。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群众观念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关键。全市上下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广泛宣传,大力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殡葬改革。一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四套班子参加的全市性高规格推进会,进一步统一了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市殡改办印定制了《殡葬改革150问》、《绿色殡葬改革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出动流动宣传车、流动宣传展板,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各乡镇均通过班子会、群众会、宣传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绿色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奖励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二是稳妥开展棺木回收工作。棺木回收是群众理解支持殡葬改革的晴雨表。如果群众能主动自愿上交棺木,说明群众对殡葬改革是基本认可接受的;如果群众不主动上交棺木,说明群众对殡葬改革仍存在疑虑和观望,给后步工作留下很大隐患。各乡镇通过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上交棺木,既有效争得了群众实际支持,也为下步工作扫清了障碍。三是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我市大力推进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对全市21家制售棺木店、22家制售豪华墓店进行了全面关停,产生了良好的有形宣传作用,也堵住了二次棺葬、建造豪华墓的源头。四是大力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通过迁移、就地深埋或绿化遮挡等方式,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全面整治,不断规范群众丧葬行为,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环保丧葬意识。截止6月15日止,全市共火化251具,火化率100%。从5月1日开始,全市所有亡故人员都实行了火化,并按规定安葬,不留坟头、不树立碑,工作进展顺利、平稳。
五、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不断完善流浪乞讨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1-6月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人,其中在站就医8人,护送回家3人,共发放救助资金8万余元。积极关爱留守儿童。实施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勠力合作,确保我市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截止到6月份,我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208人。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创建。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基本服务免费制度,规范婚姻服务行为,提高婚姻管理质量,1-6月共办理结婚1411对,办理离婚370例,登记合格率100%。着力完善区划地名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基本完成庐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庐山市勘界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全线贯通了庐山市与共青城市行政区域界线,准备资料汇总;庐山市与濂溪区、柴桑区、都昌县、永修县、湖口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正在进行中。设市庐山市后从濂溪区划入的海会镇和牯岭镇与白鹿镇、温泉镇的乡镇级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资料汇总。
六、存在的问题
1、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高。许多以自然村建设公墓点,建设标准不高,基础设施简陋,有的面积过大,不按测算的指标建设。
2、棺木回收进展不快。到目前棺木回收仅41%。一方面说明群众仍存在疑虑,需要进一步做过细的思想引导工作。另一方面也给后步工作留下了隐患,如棺木未回收,群众死亡后入殓下葬,将给下步工作带来极大阻力。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数字民政系统管理,及时将新增的低保对象录入,退出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加强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加强部门协作,一是积极与妇联沟通,落实好城镇贫困对象妇女“两癌”的免检政策。努力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全面落实城镇脱贫解困对象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保等政策,落实结对帮扶政策,确保城镇贫困群众保障水平得到明显增强。
2、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3、进一步殡葬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治理,殡改办根据实地督查情况已向相关乡镇下发了督办函,希望各乡镇抓紧整治。对已实行遮挡但效果不理想的要实行补种,对无法遮挡的要进行迁移、就地深埋或立碑改卧碑,确保按标准整治到位。加快组建信息员队伍和红白理事会。信息员要真正发挥信息收集报送作用,确保人员死后信息能及时掌握,工作能及时跟进。红白理事会要真正发挥协调服务作用,为群众办丧提供指导、协调。
4、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常规性工作,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社会组织涉企收费的清理整治,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开展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主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隆重庆祝建党98周年。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以培育促发展,以定标促规范,以创建促提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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