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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 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财绩〔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中央下达民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进行了自评,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社指【2022】90号)文件,下达庐山市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250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社指【2023】18号)文件,下达庐山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万元,其中:中央423万元。
以上中央下达民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补助支出。
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为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引导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好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扩大对象范围等要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607万元,下达到财政专户,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补助支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100户1603人;农村低保对象5330户8058人,低保金按月以“惠农惠民一卡通”发放,2023年1-12月份城市低保金累计发放1108.97万元、物价补贴累计发放14.07万元;农村低保金累计发放4201.31万元、物价补贴累计发放59.87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截至2023年12月,全市有特困供养对象589人,其中集中供养109人,分散供养480人,2023年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89.93万元、物价补贴累计发放3.9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截至2023年12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28人次,累计支出金额85.87万元。
(4)截至2023年12月,我市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残疾儿童156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孤残儿童照料护理补贴197.4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我市加大生活无着落人员巡查、救助力度,2023年全年我市生活无着人员累计救助7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94万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庐山市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有关政策指导性文件,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为庐山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各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救助操作规程执行,经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入户调查、公示、民政局审批等程序办理,做到不漏保、不错保,精准施保,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同时,在资金使用上,庐山市民政局根据上级下达文件,制订资金统筹预算分配方案,救助资金统筹使用。财政部门根据民政划拨报告,足额安排救助资金,及时划拨发放,完成全年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救助覆盖面完成目标任务,临时救助人次数适当提高,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为100%,完成年度序时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精准识别,各类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低保标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标准不低于上年,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3)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限内拨付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支出按月及时发放,临时救助及生活无着经费提前下拨备用金,针对“救急难”,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向乡镇街道预拨有关资金,各项工作进度、项目均在年度内完成。
(4)成本指标
救助资金发放率等于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有效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也拉动了内需,繁荣了当地经济。
(2)社会效益
不断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减少困难群众的信访量,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社会氛围稳步提升,得到社会各界良好评价。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困难对象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4)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让广大困难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号召全民关心支持困难群体,增强其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项目的可持续进行,同时保障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经调查组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满意度及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庐山市民政局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目标,未超过指标值较多的数据,未偏离原定计划。
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落实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庐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庐山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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