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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实施主体
庐山市民政局
三、适用范围
全市
四、实施依据
《庐山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
五、申请条件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哪些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残疾人;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3.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4.退出低保 (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5.正在服刑的残疾人;6.已享受重度失能照护和托养补助待遇的低保、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
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2.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3.正在服刑的残疾人;4.已享受重度失能照护和托养补助待遇的低保、 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5.全额领取照料护理补贴的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六、办理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
3.社保卡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2份;
4.《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2份。
七、办理流程
残疾人(或代理人)自愿申请→乡(镇、场、街道)初核→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发放资金。
八、发放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0元,实行社保卡按月发放。
九、承诺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792-2671810
十三、投诉电话
0792-2666596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村社区委会(户籍所在地)
办理时间:9:00—12:00 13:30—18:00(夏季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冬季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办结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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