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残疾人福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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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民政局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2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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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民政局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25年度民生实事安排,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让残疾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提补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落实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新的补贴标准从20251月1日起执行。

二、加强精准管理

落实政策衔接要求,对户口迁出、残疾证注销(过期、冻结)、领取工伤补贴、残疾人死亡、享受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纳入特困、退出低保等对象,于次月停发相应补贴。对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使用,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充分发挥系统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接、多数据源比对提醒、防范跨省重复领取补贴、工作监管等方面的精准管理作用。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线上或线下申请,要及时受理,并按程序审核审批。

三、加强资金保障

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提标提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主动对接,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提补有关工作。对已经完成部分月份补发的,协调系统平台维管重新补发,无法实施的,要采取线下方式补发到位。要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的使用,强化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及时做好补贴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截留、挪用、骗取补贴资金。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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