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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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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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类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其他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我局未办理回复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实行信息发布人员、分管领导、局领导三级联审制度。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守各栏目更新时限和信息公示时限,特别是对有更新时限要求的工作动态、行政处罚栏目信息,进一步明确更新时限,做到工作动态类信息12天内更新,处罚案件结案后立即公示。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各个公开栏目和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依托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制,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录入以及监控,做到三个“专”,即专人负责收集相关信息、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情况、专人整理信息。形成了“人人有其责、人人负其责、人人尽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04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维护,并更新上传,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要及时,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尤其是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林业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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