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830
责任部门:
庐山市林业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成立庐山市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庐山市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局)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庐山市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余小龙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郭 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曲振强 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徐祥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景玉滚 市发改委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李成洋 市公安局副政委
邹 莹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丽立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查洪浪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小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程 剑 市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黄友坚 市港航分局副局长
查文杰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迎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城 市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黄 枫 市卫健委副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如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