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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职能优化调整的框架意见〉的通知》(赣编办发〔2024〕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24〕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市(局)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一)设立庐山世界地质公园监测预警中心。
为市(局)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地质公园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担庐山生态资源保护的巡查工作,承担庐山世界地质公园相关执法监督、督查考核、规划项目审查等的辅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盗挖、倒卖地质遗迹资源的违法行为;参与编制庐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规划及庐山世界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调查、识别、建档、评价、监测的工作,对典型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建立档案;负责地质遗地保护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组织开展地质公园自然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的科普教育、宣传推广、研学培训等活动;负责做好庐山世界地质公园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社会推广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职责;承担市(局)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胡文文 联系电话:0792-2555810 办公地址:庐山市(局)林业局2楼210室
(二)设立庐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为市(局)林业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布预报信息;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开展相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试验,推广先进实用的防治技术和方法;实施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对林农、相关从业人员等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承担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相关的资源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局)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柯楠 联系电话:0792-2651867 办公地址:庐山市(局)林业局2楼211室
(三)设立庐山市野生动物保护站。
加挂庐山市湿地保护站牌子,为市(局)林业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宣传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局)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全市(局)陆生野生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调查,建立健全资源档案承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承担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市(局)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蔡曙麟 联系电话:0792-2555803 办公地址:庐山市(局)林业局3楼316室
(四)庐山市林业发展事务中心。
为市(局)林业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如下。
1.主要职责:履行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规划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局)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与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负责全市(局)林木采伐的调查设计和采伐限额执行监测;负责全市林地征、占用调查设计、查验与检查;负责全市(局)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等;承担全市(局)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服务推广工作;承担市(局)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核定内设机构4个(森林资源监测站、技术推广站、产业事务股、林地事务股)。
负责人:张小毛 联系电话:0792-2628099 办公地址:庐山市(局)林业局2楼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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