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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林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庐山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造林绿化
一是全面完成省下达造林绿化任务。春季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05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二是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山场复绿和沙山生态修复工作。今年我局加大力度对各乡镇进行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并对除治后的山场进行复绿,多采用补植补造的形式,对各山场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复绿。全市补植补造已完成1万亩,蓼南乡沙山湿地松新造林700亩。三是开展森林“四化”建设。今春,在白鹿镇交通村张家垄、渭山岭组织对枯死的树木进行了全面的更换,并加强了管护工作,绿化提升效果明显,绿化提升面积586余亩,主要树种采用枫香、朴树、榉树、无患子、楠木、红豆杉等珍贵化和彩化美化树种进行绿化提升。四是发展林业产业。完成高质量油茶新造200亩,蓼南沙山蔓荆子种植75亩。江西兄妹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2023年度林业良种良法推广示范项目,目前已上报到市局审核。五是开展“省级森林乡村”创建。我局按照省有关要求,编制了《庐山市“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有关乡镇村进行申报,目前已经申报白鹿镇秀峰村、温泉镇温泉村、温泉镇板桥山村、华林镇繁荣村、海会镇五洲村等5个行政村。六是开展“省级乡村森林公园”建设。我局2021年度申报的仕林乡村森林公园和吴节坝外乡村森林公园已获省局审批,仕林乡村森林公园已按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吴节坝外乡村森林公园已完成设计等相关工作,等待九江市林业局进行验收。七是巩固古树名木保护成果。根据省林业局出台的古树名木保护政策,我市白鹿镇万杉村詹家崖千年古树罗汉松成功入选“中国最美古树”,我局特制定庐山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全力打造古罗汉松主题公园项目,古罗汉松主题公园正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目前已对古罗汉松进行病虫害除治和复壮等措施。
(二)生态资源保护
1、推深做实林长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源头管理机制。我市专职护林员27人,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人均年工资达到1.2万元以上;实行了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终端、统一巡护手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奖惩的“五统一”管理。目前,专职护林员的巡护APP使用率和上报事件办结率均达到100%。二是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已联合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和检察长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互补作用。建立林长+基地(项目)示范点65个,树立“林长+基地”公示牌,其中森林乡村2个,产业基地16个,生态旅游17个,古树名木5个,油茶基地9个,进一步推动了林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林长巡林制度。2022年上半年县级林长共巡林24次,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10个,主要是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督查等图斑整改、偷割松脂处理情况、毁坏林地、违法采伐林木问题、林业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
2、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一是完成了我市2021年度公益林资金发放工作,共计发放金额3376492.02元,涉及面积187582.89亩。二是完成了我市天然林保护工程落实与资金发放工作,落实面积39742亩。三是完成审计图斑整改工作,其中公益林图斑2个,林地图斑3个。四是完成天保林数据核查工作。核准天然林面积、起源信息,修正部分起源错误的小班,为后期天然林修复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林地保护与利用。一是开展林地报批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完成庐山市西牯岭矿山开发项目(45.2公顷)、锟庐采砂项目(12.0000公顷)等7个林地征占用项目审批,共计使用林地定额63.5525公顷,目前正在组织庐山市人民医院迁建、红星小学等6个项目林地材料组卷。二是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经过与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各乡镇对接协商,并对核实地块进行现场核验后,初步判断我市可以实行本项工作列入数据库的面积为200亩,目前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3)松材线虫病防控。
一是疫情实现了“三下降”:较上年度面积下降20%,死树数量下降30%,疫点数量下降15%;二是枯死、病死松树做到应清尽清,实际清理疫木21.41万株(计划清理19.73万株);三是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打孔注药10万余瓶,对3.7万余株大径级松树进行了注药保护,采取“一树一策”对50株古松名松进行重点监测保护;四是监测更加精准,实行护林员包区实时监测,辅助“无人机+地面普查核查”,做到了全覆盖、无盲区。得到了国家省市林业部门的肯定。
(4)森林防火。获得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全市森林防火“十二条措施”。二是获得全省森林防火宣传进景区暨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短视频大赛二等奖、九江市一等奖。三是景区建立了森林防火微型消防站。
(5)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了《湿地保护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野生动植物及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活动。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2只。二是湿地项目稳步推进,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今年争取补偿资金100万元。三是服务好市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省港码头占用湿地占补平衡,协助做好鄱湖湾鸟语林的审批工作。今年我市继续荣获2021-2022年度鄱阳湖湿地和候鸟保护先进县。
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2022年全年共计完成各类行政执法案件45起,协助公安部门查处6起刑事案件,配合检察院查处不诉案件2起,对2021年年底的61个森林督察图斑,其中45个林木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督促监督指导乡镇完成16个林木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护与发展矛盾尖锐。我市林地指标限额全年只有150亩,但是今年截至目前17个项目需使用林地面积近2400亩,目前仅争取到西牯岭项目使用省级定额678亩,余下项目报批难度极大;且环庐山绿色通道项目以及四好公路部分涉及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
2、林地保护认识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普遍存在重耕地、轻林地现象,有的涉及集体公益性的项目建设不主动报批,毁林修公墓、建祖厅、修道路等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以经济发展为由项目开发随意毁林;有的认为政府项目无需报批;对农民建房随意侵占山林现象失管。
3、松材线虫病防控压力大。一是庐山特殊的山体条件,增加了疫木除治难度,现有除治范围基本上都在海拔600米以上,部分达到了1300多米,山高路陡,并且点多面广,清理难度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防控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加上庐山区域交通、物流发达,增加了疫源防控难度,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压力仍然较大。二是疫木焚烧难度大。在防控过程中,周边县、区都是采取一条龙作业,在每天下山时山场除治疫木就地焚烧干净,而我市因位置特殊只能采取“天晴拢堆、下雨焚烧”的除治措施,导致部分拢堆疫木不能及时或特地焚烧而遗留在山上,松褐天牛羽化后造成疫情二次传播。
4、部分涉林案件查处难度大。在涉林案件执法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例如某些问题图斑发生时间较久,责任人难以认定,有的责任人不配合执法,有的项目与当地政府扯皮推诿,案件查处难。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1、造林绿化:一是抓好今年造林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绿化项目出成效;二是抓好我市2022年的造林项目的申报和计划落实;三是采取各项措施抓好历年来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自查,为明年补植补造摸好底。
2、松材线虫病防控:通过加大疫情除治和保护力度,至2023年9月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时,病(枯)死松树清除率和就地实施除害处理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压缩疫情,力争温泉镇、白鹿镇(含白鹿洞书院)、海会镇(含海会师范)、东牯山林场病死树数量下降30%以上;庐山林场、市政管理所、庐山植物园、云雾茶场和秀峰、观音桥、三叠泉、羲之洞、太乙村、东林大佛、天合谷景区,以及白鹿镇、温泉镇、海会镇、东牯山林场所辖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域疫情发生面积下降50%;华林镇、星子镇疫情发生面积下降60%以上,庐山茶厂、莲花林场、南康镇、蓼南乡拔除疫点,横塘镇实现无疫情。
3、森林督查、执法:一是对未查处的图斑及时查处并督促所有问题图斑整改销号到位;二是认真开展滥伐盗伐、毁坏山林、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不力、以权谋私、靠林吃林、整改不严不实等涉林突出问题整治。
4、林地报批:积极推进项目征占用林地报批工作,服务我市经济发展。
5、其他常规工作:抓好森林防火、湿地候鸟保护、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等工作。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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