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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
庐山市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办法、组织起草全市林业政策、文件,经批准下发后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实施国家、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森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别用途林、竹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市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木材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负责办理调处山林权属争议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报批工作;指导市属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
(六)拟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生产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七)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市级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八)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指导加强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九)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
(十)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4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小计4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_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3人。退休人数小计32人,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15.46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5.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40.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7.78万元;其他收入1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5万元,上年结转62.8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81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5.79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上年结转和提前下达指标。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1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8.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8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22.57万元、资本性支出951.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5万元;农林水支出262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6.5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5万元;资本性支出95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8.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7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7.78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提前下达指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5万元;农林水支出255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万元。项目支出194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6.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87万元,下降10%。下降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5.93 万元、邮电费3 万元、差旅费8 万元、福利费 5.1万元、日常维修费2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 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8.07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0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林业项目情况说明
1.2024年林业部门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建立市、乡(镇)、村三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机构
2)立项依据:九林长办【2019】2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实现县、镇、村三级林长全覆盖,做到林长制管理工作常态化,森林保护责任落实。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2.49万元
2.庐山市林业局自有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蓼花池湿地GEF项目
2)立项依据:《全球环境基金(GEF)江西省湿地保护区体系示范项目庐山市蓼花池湿地候鸟保护区管理计划合同》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FAO-GEF江西省湿地保护区体系示范项目庐山市蓼花池湿地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
5)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1.8万元
3.林业罚没收入分配
1)项目概述:办案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2024年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2024年非税收入预测表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4.星湖湾湿地公园天然林管护费用
1)项目概述:国有天然林管护
2)立项依据:江西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3.05万元
5.省级林业补助专项结转
1)项目概述:低改、油茶、良种良法
2)立项依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说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的函》(赣林函字〔2022〕52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66.71万元
6.省级公益林上年结转
1)项目概述:省级公益林补助
2)立项依据: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九财资环指【2022】26号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15.25万元
7.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结转
1)项目概述:油茶资源培育新造林
2)立项依据:九财资环指【2023】14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61.1万元
8.省级农业保险结转(公益林保险)
1)项目概述:省级公益林保险补贴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庐山市国家公益林投保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0.28万元
9.钵盂山公园绿化项目结转
1)项目概述:钵盂山公园绿化
2)立项依据:庐林文【2023】98号,《关于请求解决钵盂山公园绿化项目资金的请求》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请求解决钵盂山公园绿化项目资金的请求》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2.52万元
10.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结转
1)项目概述:天然林保护
2)立项依据:九财资环指【2023】10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96万元
11.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上年结转
1)项目概述:生态保护造林绿化
2)立项依据:九财建指【2023】45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54.56万元
12.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结转(湿地、天然林)
1)项目概述:湿地修复、天然林保护
2)立项依据:九财资环指【2022】3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63.48万元
13.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转(油茶保险)
1)项目概述:市级油茶保险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庐山市油茶鲜果进行投保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0.55万元
14.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与基础设施建设结转
1)项目概述: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庐林文【2023】18号、庐林文【2023】6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解决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报告》、《关于解决森林防火项目第二批地方配套资金的报告》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968.37万元
15.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结转
1)项目概述:松材线虫病防治
2)立项依据:庐财农指【2022】2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林业局
4)实施方案:《关于下达庐山市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39.84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8.07万元,比上年减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商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9万元,比上年增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共有3辆公务用车,按照每辆公务车3万元费用预算,上年度预算不足,本年度增加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3、庐山市市直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林业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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