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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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教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教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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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要求,由庐山市教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电话:0792-26662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庐山市教体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九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干事劲头,围绕“硬件强基,软件赋能”工作思路,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为工作重心,以立德树人、强基固本为根本任务,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群众满意体育。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一年来,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布各类教育体育信息共188条,其中,政策文件8条,履职依据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简介1条,财政预决算78条,公共服务清单1条,工作报告3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政策解读1条,学前教育9条,义务教育25条,高中教育10条,职业教育6条,民办教育11条,招生与录取4条,教育督导2条,教师队伍建设8条,教育扶贫5条,文体活动5条,文体设施名录1条,文体设施购买计划1条。规范性文件1个。

(二)依申请公开回复情况

2023年庐山市教体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九江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内容保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不断强化教育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庐山市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庐山市教育体育局”及办公大楼前的公开栏、宣传栏,在各个渠道针对不同主体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要求,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

在政务公开网站上更新了各股室(中心)职能、工作制度、联系电话等,在庐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同时发布不够及时,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活。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剖析工作短板,梳理亟待改进的公开领域,明确重点任务,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同时强化“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行动自觉,注意公开时效。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政务公开业务人员与各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三是优化专区各项功能。充分利用线下专区设备、场地、受众面等优势,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及系列主题活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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