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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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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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教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教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电话:0792-26662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庐山市教体局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流程、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和处理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合法化。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不动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群众满意体育。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决策、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等栏目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市教体局全年未发生涉密文件、信息外泄事故。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布各类教育体育信息共1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定,我局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教体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落实组织领导保障。强化市教体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发布、信息安全工作。

落实人员队伍保障。组建由县、校二级组成的教育信息员队伍,建立赣政通工作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及时、准确开展。三是落实考核监督保障。加大对本局部门网站,各地教育部门、学校网站等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通报一次全市各地各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进行年度考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促进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问卷评议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结合日常监测巡查情况,年终对各学校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上年有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改进措施: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回复、发布等一系列工作。2.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连续性,接受人民群众监督。3.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连续性。4.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制度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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