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359 责任部门: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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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3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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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份,2025年成人高考、自学考试、202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硕士研究生考试、专升本考试等考试将陆续举行。为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加强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不得进入校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在校园内张贴或聘请学生散发招生宣传材料。

2.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3.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价格欺诈,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4.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5.不得将试题发布在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或微信群、QQ群等聊天平台。

6.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考试结果。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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