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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庐山市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实地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教基字〔2022〕2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建设,推动我市幼儿园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现将实地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考察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0月26日。
二、实地考察组成员及考察幼儿园
组长:万小桥
组员:黄文婷 李莉 黄美荣 龚珺
考察幼儿园:庐山市第二幼儿园、庐山市第三幼儿园、白鹿镇中心幼儿园、横塘镇中心幼儿园、蓼南镇中心幼儿园、蓼南镇中心幼儿园、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南康镇金果园一品幼儿园、南康镇金色摇篮幼儿园(正恒小区)、南康镇新苗幼儿园、南康镇明珠幼儿园、南康镇小精灵幼儿园、南康镇启蒙幼儿园、温泉镇明珠幼儿园、温泉镇归宗幼儿园、白鹿镇永通幼儿园、白鹿镇博程幼儿园、白鹿镇新区幼儿园、蛟塘镇芦花塘幼儿园、横塘镇未来之星幼儿园、横塘镇和平幼儿园、蓼南镇骄阳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1.考察组在开展评估时要认真对照《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逐条查看打分,打分表经考察组组长和组员签字后于11月3日前交市教体局209办公室。
2.各幼儿园对照评估细则,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五方面认真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幼儿园公章,交给考察组。
3.考察组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附件: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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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教体发〔2023〕92号附件.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