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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教发〔2022〕133号]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五批、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发〔2019〕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同时开展全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推荐及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职业中学及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的教师。曾获往届省、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不参加同层次评选。
(二)推荐选拔名额
1.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不含共青城市)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别为62名和125名,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符合相应层次条件资格(已获得中小学省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市级名师)教师数分配下达推荐指标(全市差额推荐)(详见附件1、2)。
2.选拔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分别为300名和800名。推荐指标均按1:1.2比例下达(详见附件1、2)。
3.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含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和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工会主席等人员)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2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的推荐人选(含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
4.申报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向思政类教师(含少先队辅导员)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倾斜。其中,思政类教师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名额(指各类别合计)的5%。
5.申报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向思政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倾斜。其中,思政教师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5%。
市骨干辅导员和辅导员带头人的选拔办法及指标分配另行发文。
二、推荐选拔办法
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22年修订)》(见附件3)组织实施。
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照《九江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附件4)逐级推荐选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选拔是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校要成立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要成立结构合理、专业素质较高的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察组,认真组织好评审和考察工作,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对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研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选拔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推荐人选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客观、公正、顺利进行。
(二)统筹兼顾,倾斜乡村。各地各校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要注意在学校、学段、学科和城乡之间的均衡分布。要向乡村学校教师(指目前编制在乡村学校且实际在乡村学校从教人员;包含目前在岗且连续在乡村学校交流或支教3年以上人员,以及目前正在援疆支教人员;不含以走教方式支教人员;下同)倾斜,乡村教师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20%。评审打分时,对乡村教师不作论文、课题及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等方面硬性要求。凡以乡村教师身份推荐的,须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出具证明(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否则不予认可)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认真审核,按时上报。各地各校要对照选拔条件,严把推荐选拔对象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要对拟推荐对象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严格政审,并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党组织出具政审情况报告。
申报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个人有关资质和业绩材料通过“江西省教师评比表彰申报管理系统”逐级上传,系统网址及各县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等通过工作群发布,教师个人有关资质和业绩材料(参考附件5,扫描成PDF或JPG格式)、课堂教学录像(20-30分钟,MP4格式)等材料,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评审确定为推荐对象后,通过系统逐级上传。论文论著和课题实行代表作制度,各限传5篇;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个人有关资质和业绩等材料须交纸质材料(参考附件6)。
涉及年限、年龄的计算问题,统一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指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指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须报送的纸质材料:《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7)、《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9)、推荐对象《政审情况报告》、乡村教师身份证明材料。教师有关资质、经历和业绩等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备查;佐证材料纸质稿不需寄送,电子稿通过系统上传。
推荐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对照《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附件6),将有关材料复印件逐人装订成册,《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8)、《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0)各1份及推荐对象《政审情况报告》、乡村教师身份证明材料等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装袋报送。要求个人纸质材料统一用纸质资料袋包袋(一人一袋),并按统一格式填写封面(格式见附件11,A4纸打印后贴在资料袋封面)。教师有关资质、经历和业绩等佐证材料,须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汇总后于2022年11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把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到九江教育网文件通知栏下载。联系人:杨运南,联系电话:8223248,电子邮箱:1554470403@qq.com。
附件:1. 全市推荐省、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 市直单位推荐省、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3.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22年修订)
4. 九江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5. 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材料参考目录
6. 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
7. 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A3纸正反打印)
8. 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A3纸正反打印)
9. 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10.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11.封面格式模板
九江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6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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