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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通知
关于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通知
关于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以及乡村孩子进城就读的客观需求,为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编制管理模式,进一步盘活教师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教育资源特别是教师资源实现共享,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对帮扶单位
全市各公办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
二、参与结对帮扶对象
全市各公办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
三、结对帮扶时间
以学年为单位,原则上为三年一轮。每年视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具体结对帮扶安排
1.庐山市第一中学↔庐山市华林中学、庐山市蓼南中学
2.庐山市第二中学↔庐山市蓼花中学、庐山市新池中学
3.庐山市第三中学↔江西省庐山中学、庐山市海会中学
4.峰德九年制学校↔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5.庐山市第一小学↔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6.庐山市第二小学↔庐山市蓼南中心小学
7.庐山市第三小学↔江西省庐山第一小学、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8.庐山市第四小学↔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庐山市星子中心小学
9.庐山市第五小学↔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10.庐山市中心幼儿园↔庐山市星子镇中心幼儿园、庐山市蛟塘镇中心幼儿园、江西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
11.庐山市第二幼儿园↔庐山市蓼南乡中心幼儿园、庐山市华林镇中心幼儿园、庐山市横塘镇中心幼儿园
12.庐山市第三幼儿园↔庐山市白鹿镇中心幼儿园
13.庐山市第四幼儿园↔庐山市海会镇中心幼儿园
14.庐山市峰德幼儿园↔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中心幼儿园
五、结对帮扶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结对交流帮扶的重大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友好合作。
2.积极开展帮扶。
(1)开展教育教学帮扶:结对帮扶学校应共同开展联合教研活动,如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等,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科课程实施水平。城区学校的教师应向农村学校传授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帮助农村学校提升教学质量。
(2)学校管理帮扶:实施学校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互派人员挂职学习。农村学校教学骨干定期到城区学校观摩学习,城区学校教学骨干帮助农村学校提升办学理念,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指导业务管理。
(3)教师发展帮扶: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实现优秀教师资源共享。城区学校应帮助农村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培训教师,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城区学校的名师、学科带头人应与农村学校青年教师进行结对帮扶,指导他们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提升学科技能和专业素养。
(4)办学条件帮扶:城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农村学校捐赠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3.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各学校(幼儿园)书记校(园)长要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和典型经验。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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