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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局)直有关单位,驻市(山)有关单位: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切实解决农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让农村学生享有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县域教育资源配置,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为重点,以调整农村小规模学校为抓手,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改善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条件,增强保障学生就读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持续缩小城乡学校差距,让农村学生公平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压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广泛凝聚合力,共同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有序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面掌握拟优化小规模学校所在地的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等情况,深入了解群众意愿,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研判分析当前现状及未来趋势,妥善处理好学生方便上学与接受质量较高义务教育的关系,科学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坚决防止因布局调整导致学生辍学。
(三)坚持问题导向,依规调整。针对优化农村学校布局中面临的学生交通接送、寄宿用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及原有教师调整分配、农村学校办学质量等问题,创新方式方法,一乡(镇、处)一策、一校一案、一生一档,采取有效措施逐个加以解决。坚持从实际出发,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四)坚持尊重意愿,稳妥推进。要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区分不同情况稳妥实施,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对条件暂不成熟、不符合调整要求、群众不同意优化调整的小规模学校,不强行进行优化调整。在确保不因此出现失学辍学的前提下,依法依程序对农村学校进行合理优化布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8月底,全市1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学校全面优化调整到位,3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学校基本优化调整到位,科学合理优化调整30人以上的小规模学校,将部分村小调整为教学点,适时启动乡镇中、小学整合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具体任务如下:
1.撤并江西省庐山青山小学、江西省庐山通远小学、庐山市白鹿大岭小学、庐山市横塘西平小学、庐山市蛟塘镇铁门教学点、庐山市蛟塘镇蛟塘教学点、庐山市蓼南渚溪教学点、庐山市沙湖山长湖教学点和庐山市沙湖山马颈教学点9所“空心校”。撤并江西省庐山石门涧小学(1人)、庐山市海会镇彭山小学(9人)、庐山市华林镇花桥小学(35人)3所小规模学校。
2.将庐山市白鹿玉京小学、庐山市白鹿秀峰小学、庐山市温泉镇通书院小学、庐山市温泉镇观口小学、庐山市星子镇翻身小学、庐山市星子镇三角垅小学、庐山市华林镇桃林小学、庐山市华林镇虎口冲小学、庐山市蛟塘镇芙蓉小学、庐山市蛟塘镇深耕小学、庐山市蛟塘镇槎垅小学、庐山市蓼南桥南小学和庐山市蓼南黄鸠垅小学13所村小调整为教学点。
3.适时启动庐山市海会镇中学与小学、温泉镇中学与小学、蓼南乡中学与小学整合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4.妥善做好撤并、调整学校的学生分流和教师安置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科学优化农村学校网点布局。坚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尊重群众意愿和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努力解决农村学校“小而散”“空心化”问题,防止过度集中导致学生上下学困难或大班额大校额。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有序撤并、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制定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方案,精心制定学生交通接送、用餐住宿、校园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卫生健康、教师安置、宣传引导等保障要素专项工作方案。优化调整方案要履行论证、决策、公示等程序,确保依法合规、好事办好。
(二)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乡镇中心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提升、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功能,保障开展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的基础上,重点配齐食堂餐位、宿舍床位、饮用水机位、浴室和厕位等设施,配备生活老师、宿管、食堂、安保等必要人员,满足学校师生生活服务基本需要。
(三)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学生上下学原则上以走读为主,在具有保障条件的前提下适当寄宿。结合实际,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公交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停靠站点标牌,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积极探索交通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展或延伸乡镇公交路线,开通乡村校园专线,最大限度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便利,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四)全面提高中心学校教育质量。统筹协调各类教育资源,增强乡镇中心学校管理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落实和完善农村教师待遇政策,为中心学校配齐配强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支持城区学校与乡镇中心学校实施结对帮扶,促进城乡学校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与轮岗交流、智慧教育等改革,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高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水平。
(五)全力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农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卫生健康教育,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学困生和残疾学生等困境学生,利用课后服务、乡村少年宫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落实学生体检制度,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强化学生近视防控、预防校园欺凌、开展心理健康普查,落实重点学生“一对一”关爱帮扶措施。
(六)合理利用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按照“乡(镇、处)为主体、科学规划,教育优先、合理利用,严格程序、依法处置”的要求,对撤并小规模学校资产及时清查登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科学制定校园校舍等资产盘活利用办法,积极探索用好用活闲置校园校舍。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优先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老年服务等,或由教育部门、国资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协商后调整用于农村公益事业。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紧紧围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目标,由各属地乡镇、村委会和学校组织调查摸底,征求群众意见,确定优化调整的小规模学校和拟保留的学校,做到“一校一策、一生一档”,为制定方案做充足准备。
(二)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农村学校优化调整“1+9”方案(“1”是指总方案,“9”是指学生安置、交通出行、食宿保障、师生关心关爱、教职工安置、办学条件改善、宣传引导与舆情导控、闲置校舍利用、教学质量提升9个子方案)。同时按照方案要求先行改善接收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方案论证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履行公示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科学评估论证、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计划优化撤并的学校,完善农村学校优化调整总体方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8月)。组织开展优化调整工作,重点落实好学生学位分配、用餐住宿、交通保障以及教职工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前落实到位。
(五)评估总结阶段(2024年9月20日前)。进一步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工作机制,全面总结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备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全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和重大问题研究等。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合力,确保全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乡(镇、处)要切实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发动镇村两级干部牵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摸底调查,维护社会稳定。
(二)落实政策保障。用好省财政支持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政策,落实撤并过渡期内按规定保留农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政策,按规定增加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聚焦农村学校集中办学扩容提质,在校舍改造提升、教育装备设施、师资队伍配备、寄宿条件改善、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在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补齐短板,确保学生平稳迁转。
(三)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长远发展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法规和政策,宣传农村学校集中办学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要采取上门入户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要通过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主要利益相关者听证会、拟撤并小规模学校名单公示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认同感和支持度,确保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3.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安置方案
4.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交通服
务方案
5.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食宿保
障工作方案
6.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关心关爱学
生健康成长方案
7.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教师安置方案
8.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农村学校
办学条件工作方案
9.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宣传教育和舆
情引导方案
10.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闲置校园校
舍等资源利用方案
11.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乡镇学校教
学质量提升方案
附件1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斌 庐山管理局局长、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邹 菲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徐 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况晋民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振荣 市教体局负责人
刘峰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 淞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川云 市委编办主任
李曲波 市发改委主任
李成洋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郑庆丰 市民政局局长
欧阳君 市财政局局长
李国平 市人社局局长
查 琴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金 翔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华勇 市委信访局局长
吴建华 市卫健委主任
黄熙霞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雁宏 牯岭镇镇长
胡双鹏 海会镇镇长
余盼盼 白鹿镇镇长
陈 磊 温泉镇镇长
郭斗军 横塘镇镇长
帅远华 蛟塘镇镇长
熊 超 华林镇镇长
胡华锋 星子镇镇长
熊传力 蓼南乡乡长
付 斌 沙湖山管理处主任
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为全面加强对全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督促各乡镇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由雷振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文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方案制定、工作调度、协调和督查等工作。7个工作组分别为教育资源优化组、办学条件改善组、学生交通保障组、教学质量提升组、校园校舍处置组、社会稳定信访组、社会舆论宣传组。
一、教育资源优化组
组 长:雷振荣 市教体局负责人
副组长:欧阳文平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市教育发展中
心主任
成 员:市教体局、各乡镇相关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合理确定生源较少、教育质量难以保障的县域小规模学校优化方案,对撤并学生、撤并办法和师生去向等问题予以合理安排,并按照“一校一案”“一生一档”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二、办学条件改善组
组 长:李曲波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樊孝玲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家模 市财政局副局长
欧阳文平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市教育发展中
心主任
成 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各乡镇相关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改善拟保留学校的办学条件,重点配齐学生食堂餐位、宿舍床位、饮用水机位、浴室和厕所等生活设施和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落实进一步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保障寄宿学生生活照护人员待遇,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行。
三、学生交通保障组
组 长:查 琴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周文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程 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冷海滢 市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大队、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乡镇相关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为撤并至接收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上下学往返公交专线服务。通过配备公交安全管理员等形式努力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风险,探索政府、家长交通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教育部门在乡村教学点学生上下学期间开展值班护学、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监管等。
四、教学质量提升组
组 长:雷振荣 市教体局负责人
副组长:熊彩莲 市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张文清 市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优质学校与乡镇学校结对帮扶,着力提升教师能力水平,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等改革,全面提高乡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校园校舍处置组
组 长:欧阳君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余伟华 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欧阳文平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市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乡镇相关股(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科学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等资产处置办法,按照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留守儿童之家、养老服务场所等原则,妥善处理闲置校舍。
六、社会稳定信访组
组 长:刘峰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胡菊枝 市委信访局副局长
熊彩莲 市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体局、各乡镇相关股(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因教育资源优化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处理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依法及时有效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确保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七、社会舆论宣传组
组 长:黄 淞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汪 峻 市委网信中心副主任
张文清 市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中心、市教体局、各乡镇相关股(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引导,适当宣传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为全力推进教育资源优化工作创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全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体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乡镇中心学校提高办学质量,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因教育资源优化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处理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
市发改委:在编制相关规划时,统筹考虑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校建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加强经费筹措,统筹现有资金,支持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为县域学生上下学提供公路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保障。
市民政局:有效利用县域教学点闲置资源做好“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对困难家庭落实救助政策。
市人社局:落实职称评聘、“县管校聘”等方面向乡镇教师倾斜政策,优先满足乡镇学校需要。
市委编办: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市公安局(市交管大队):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公交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常态化“护学岗”机制。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中心):在政策宣传引导和舆情导控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委信访局:依法及时有效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确保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市卫健委: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落实学生体检制度,强化学生近视防控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食堂监管,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附件3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学生安置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市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撤校并点过程中学生安置和招生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保障优化整合学校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及乡镇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如期完成小规模学校的优化整合、以及学生的分流和招生安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接收学校对撤并校的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教体局统筹管理全市撤并学校学生安置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安置工作。
(三)坚持教育公平原则。接收学校对从撤并校转来的学生要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确保教育公正公平。
(四)坚持自愿安置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安置相对就近的乡镇中心学校就读。家长自愿选择到本乡镇其他学校就读的,乡镇中心学校应协调解决;对于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且选择进城就读的学生,市教体局和城区学校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
各乡(镇、处)、村委会和学校要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从子女成长、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宣传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益处,争取学生和家长支持。
(二)登记安置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
乡镇中心学校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优化整合的小规模学校一年级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登记工作,按照学生和家长意愿,统筹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就读学校安置工作,“一生一档”建好信息台账,并报市教体局教育股备案。
(三)招生分班阶段(2024年8月31日前)
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根据学生安置情况,做好招生入学、转学插班、均衡分班工作,确保撤并校的学生2024年秋季学期正常入学,杜绝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失学辍学。
(四)学籍转接阶段(2024年9月15日前)
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根据学生入学安置情况,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做好学籍转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置工作,“一乡(镇、处)一案”成立学生安置工作专班,由乡(镇、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同志担任副组长,中心学校校长具体安排落实,建立校级领导和教师“一帮一”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学生不因优化整合而失学辍学。
(二)精心组织实施。接收学校要按照“一生一档”完善安置学生信息档案。可在秋季开学前做好学生在安置学校的各项适应工作,如:上体验课、参观校园、参与中心学校的假期托管等,确保学生秋季开学能够顺利并快速适应新环境。
(三)加强监督指导。市教体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在为学生安置提供便利条件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快速落实困难学生资助。安排责任督学蹲点接收学校,不定期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学生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3-1.庐山市拟优化整合学校学生安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3-1
庐山市拟优化整合学校学生安置情况
统计表
|
乡镇 |
拟优化整合学校 |
在校 生数 |
接收安置学校 |
附件4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
交通服务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市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积极稳妥有序做好学校优化整合过程中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根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拓展或延伸乡镇公交路线,开通乡村校园专线,合理设置行车线路和上下学站点,充分保障撤并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和交通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尊重自愿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到安置学校就读,家长自愿选择交通出行方式,交通部门、相关乡镇协调解决学生交通出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处)统筹安排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交通服务工作,各乡(镇、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交通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坚持便民惠民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处)要积极支持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并开通符合安全标准的城乡公交线路,合理确定交通线路、站点、班次。乡(镇、处)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困难学生上下学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学生不因交通等问题影响上学。
三、服务对象
农村学校半径2公里以外,且具备通客运条件线路附近的走读小学生。鼓励全市农村学校2公里以外的小学生到寄宿制学校就读,以降低上下学交通风险;确实无法寄宿的,纳入交通服务对象范围。
四、工作程序
(一)需求摸底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教体局、各乡(镇、处)、市公交公司组织专门力量赴各撤并学校调研,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道路路况、站点设置、车辆需求等情况,拟定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交通路线,起草公共交通接送服务的运营方案。
(二)制定运营方案(2024年5月31日前)
由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公交公司、市财政局针对前期摸底的路线需求,论证完善公共交通接送服务运营方案,明确接送的路线、站点、费用及车辆配备方案、符合资质的司机配备、安全员保障等。
(三)落实交通保障(2024年6月30日前)
市教体局组织学校做好学生到校上下车、到站点上下学的安全教育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学生上下学提供公路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保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加强对城乡公交拓展或延伸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做实做强校园护学岗;市财政局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车辆政策性财政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学生交通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大力加强学生上下学公共交通服务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突发学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增强突发学生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执法检查。公布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学生交通保障组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严查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处)要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综合治理,确保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职责,各负其责,联防联控,定期研判形势,协商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附件:4-1.庐山市拟优化小规模学校学生交通需求摸底表
4-2.庐山市拟优化小规模学校学生需乘坐交通安
排及经费保障
附件4-1
庐山市拟优化小规模学校学生交通需求摸底表
|
序号 |
学生 姓名 |
现就读学校 |
家庭住址 |
拟接收学校 |
至接收学校距离(km) |
送学方式 |
上学道路 情况 | |||
|
公交接送次数(每天) |
单程 票价(元) |
单日总计票价(元) |
需就近租房通校 | |||||||
附件4-2
庐山市拟优化小规模学校学生需乘坐交通安排及经费保障
|
乡镇 |
优化网点 |
在校 学生 |
交通服务人数及就读 本乡镇学校 |
交通方式 |
交通费用 |
拟投入保障 |
附件5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
食宿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市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撤点并校”过程中学生食宿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优化整合学校分流学生食宿保障,确保如期完成“撤点并校”学生食宿安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全市学校学生安置工作,各城区学校、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撤点并校”学校学生食宿安置工作。
(二)坚持优先安置原则。接收学校要根据学生分流情况妥善安置从撤并校转来的学生食宿,优先保障接收学生食宿。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4月—5月):摸排阶段,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依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并登记在册;
第二阶段(2024年6月—7月):根据摸排汇总情况,由市教体局牵头,会同市财政等部门,落实“一乡(镇、处)一策、一校一案、一生一档”,解决改善学生食宿条件所需资金问题,化解学校、学生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城区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置工作,成立学生安置工作专班,建立校级领导和教师“一帮一”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学生食宿条件。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应加大财政投入,将乡镇中心学校食宿改造资金和餐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给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改善学校食宿条件和学生伙食,不得挪作它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按照“一生一档”完善安置学生信息档案。同时,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做好学生饮食和住宿条件保障工作,可在秋季开学前做好学生在安置学校的各项适应工作,如:参观校园食堂、宿舍等,确保学生秋季开学能够顺利并快速适应新环境。
(四)加强监督指导。市教体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在为学生食宿安置提供便利条件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安排责任督学蹲点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不定期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学生食宿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5-1.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乡镇中心学校食堂改造资金预算表
5-2.庐山市拟优化义务教育学校食宿用餐学生安置
统计表
附件5-1
|
序号 |
学校名称 |
食堂改造或添置设备情况 |
预计资金(万元) |
|
1 |
蛟塘中心小学 |
添置油烟净化器2套、餐桌椅50套、电磁炉大锅灶3台、消毒柜2台、保温打菜台等设备,水电改造费等。 |
10.65 |
|
2 |
白鹿中心小学 |
食堂室内维修改造500平方米,水电、排水、排污、排气等管道改造,场地硬化240平方米,护坡40立方米,填土250平方米。 |
48 |
|
3 |
华林中心小学 |
添置餐桌、餐具、餐车、电冰箱、消毒柜等设备,食堂操作间隔离等。 |
4.88 |
|
4 |
星子中心小学 |
食堂地面铺砖、墙面翻新、柴火灶改电气灶等。 |
25 |
|
5 |
温泉中心小学 |
食堂改扩建、添置设备等。 |
50 |
|
6 |
海会中心小学 |
添置蒸饭车2台、消毒柜2个、切肉机1个等设备。 |
1.1 |
|
7 |
蓼南中心小学 |
添置电磁炉灶2台、油烟机1台、消毒柜1台、储物冰柜1台、四层货架1台、保温乘饭台、增设摄像头4个、学生餐桌椅等设备;厨房墙面刷新、更换门、改水改电等。 |
9 |
|
合计 |
148.63 |
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乡镇中心学校食堂改造资金预算表
附件5-2
庐山市拟优化义务教育学校食宿用餐学生安置统计表
|
序号 |
分流学校 |
安置学校 | ||||
|
学校名称 |
需用餐 学生数 |
需住宿 学生数 |
学校名称 |
安置用餐 学生数 |
安置住宿 学生数 | |
附件6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市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多措并举做好小规模学校整合后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发展目标,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一对一”帮扶、防止校园欺凌、设置陪护岗等方面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注重建设,加强保障。一是各校要制定《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学校领导班子、政教处、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要认真学习,稳妥实施。二是每月召开会议,讨论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将关爱学生工作纳入班主任常规工作,每周要有工作安排,有关爱行动记录。四是将关爱学生工作绩效与班主任考核挂钩,在关爱行动中做出优秀成绩的,优先评选年度“优秀班主任”称号。五是完善乡镇中心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各乡镇中心小学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加强和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相关设备。六是市教体局要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发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骨干示范作用,定期分批对班主任老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建设一支具备必要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和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班主任队伍。
(二)开展普查,精心疏导。接受学校要在开学后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通过问卷调查、课堂观察、个别谈话、家庭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身心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定期开展心理危机重点人员摸排,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重组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性格孤僻、不合群的学生,筛查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对象,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三级包保”制度。
(三)明确内容,有效关爱。要对整合后的学生实施关爱行动。一是要清楚学生的基本信息、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父母及监护人联系方式;二是要在生活上优先关心和照顾,学习上优先帮助和辅导,安全上优先教育和监护;三是经常保持与学生本人、父母或监护人保持沟通;四是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五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落实资助政策。努力营造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优越环境,为在外打工的父母解决后顾之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把学生关心关爱工作作为常规教育教学工作抓牢做实,学校要组织成立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帮扶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落实关心关爱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用好心理健康教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完善整合学生档案,落实“一对一”帮扶,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确保分流安置的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三)加强督导评价。市教体局要将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和责任监督常规督导内容。
附件7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教师
安置方案
根据《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整合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安置工作,特制定如下安置方案。
一、安置对象
1.牯岭镇区域学校:江西省庐山通远小学、江西省庐山青山小学、江西省庐山石门涧小学等撤并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含通远小学2位农民工)。
2.白鹿镇、海会镇、星子镇、温泉镇、华林镇、横塘镇、蛟塘镇、蓼南乡、沙湖山管理处区域学校:如白鹿镇大岭小学,海会镇彭山小学,华林镇花桥小学,横塘镇西平小学,蛟塘镇铁门教学点、蛟塘教学点,蓼南乡渚溪教学点,沙湖山管理处长湖教学点、马颈教学点等撤并学校在编教职员工。
二、安置去向
(一)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庐山管理局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山上山下学校深度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庐办字〔2020〕28号)精神,促进山上山下学校深度融合,江西省庐山通远小学、江西省庐山青山小学、江西省庐山石门涧小学等撤并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通远小学2位农民工)和退休教职工实行整体转隶,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置到庐山市第五小学。
(二)白鹿、海会、星子、华林、横塘、蛟塘、蓼南等乡镇撤并学校在编教师原则上安排在所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对符合条件参加乡镇间交流轮岗或选调进城的可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动。
(三)沙湖山管理处长湖教学点、马颈教学点在编教职员工原则上安排在沙湖山九年制学校任教,对符合条件参加乡镇间交流轮岗或选调进城的可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动。待沙湖山九年制学校撤并时,在编教师与退休教师进行整体转隶安置,初中部教师(以岗位设置编制划分为准)整体转隶至蛟塘中学;小学部教师(以岗位设置编制划分为准)整体转隶至蛟塘中心小学。
(四)进城考调、乡镇间交流轮岗后,如涉及撤并校所在乡镇仍有教师富余,则由市教体局进行统筹安排至教师紧缺学校支教。
(五)2024年将根据撤并校原有在编教师数调整优化所在乡(镇、处)学校教师总数,具体数据如附件7-1,待进城考调、乡镇间交流轮岗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人员管理
安置教师由接收学校负责统一管理,享受接收学校教师同等福利待遇,做到与接收学校人员一视同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为组长,市教体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组成教师安置工作组,统一指导协调在编教师和退休教师安置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教体局做好在编教师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结合各校实际提出教师安置方案,报教师安置工作组审定后实施。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接收安置教师学校要加强对安置教师的管理服务和考核评价工作,尤其是对年龄较大的教师,一是要在业务能力上加强培训,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使之能够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合适的教学辅助岗位;二是教学管理上要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三是在生活中给予人性化关怀。市教体局要做好安置教师跟踪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附件:7-1.2024年庐山市拟优化整合学校在编教职工分流去向一览表
附件7-1
2024年庐山市拟优化整合学校在编教职工
分流去向一览表
|
乡(镇、处) |
优化学校 |
教师数 |
分流去向 | ||
|
在编 |
退休 |
其它 | |||
|
牯岭镇 |
通远小学 |
8 |
4 |
2 |
庐山市第五小学 |
|
青山小学 |
6 |
7 |
庐山市第五小学 | ||
|
石门涧小学 |
4 |
11 |
庐山市第五小学 | ||
|
白鹿镇 |
大岭小学 |
8 |
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 ||
|
海会镇 |
彭山小学 |
6 |
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 ||
|
华林镇 |
花桥小学 |
8 |
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 ||
|
横塘镇 |
西平小学 |
6 |
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 | ||
|
蛟塘镇 |
铁门教学点 |
6 |
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 ||
|
蛟塘教学点 |
6 |
||||
|
蓼南乡 |
渚溪教学点 |
6 |
庐山市蓼南中心小学 | ||
|
沙湖山管理处 |
长湖教学点 |
5 |
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 ||
|
马颈教学点 |
5 |
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 |||
附件8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各乡镇教育资源配置,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提高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统筹优化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着力提升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全市教育“一盘棋”,根据人口分布、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各乡镇义务教育资源,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入学与接受优质教育的关系。
(二)坚持优质发展。加强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引导县域内所有学校提升内涵,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实现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
三、工作目标任务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乡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学校设施、设备及基本办学条件,特别是对涉及教育网点优化整合后的乡镇,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合理布置和规划,使其教育资源更加优质均衡。
(一)集中更新乡镇学校教学设备。采购一批音乐、美术器材,切实推进全市农村小学音乐和美术器材配备达标;计划采购创客类器材,开展科普、创客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意识和创新精神;为乡村学校建设计算机教室,不断提高学校信息技术能力,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计划为乡村学校建设心理咨询室,做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
(二)集中配备乡镇学校生活设施。改造乡镇中心学校食堂、厕所和宿舍,配齐食堂餐位、宿舍床位、饮用水机位、浴室和厕位等生活设施,学生在校生活舒心、家长放心。
(三)加速推进乡镇学校改造提升。推进星子中心小学塑胶跑道、横塘中心小学房屋维修维护、蛟塘中心小学综合楼和华林中心小学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改善一批乡镇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根据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标准,利用改扩建和加大设施设备等相关投入和调整规划,完善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校额、班额标准。
(一)优化义务教育布局格局。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为主体、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补充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继续完善教育网点优化整合后配套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改造、扩容、循环利用等方式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进行布局优化。
(二)保障资源配置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切实履行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着力加大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教育资源优化工作所需经费。将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办学条件提质建设。
附件:8-1.2024年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农村小学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及经费预算
8-2.2024年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农村小
学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计划表
附件8-1
2024年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农村小学教育信息化
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及经费预算
|
序号 |
学校 |
心理咨询室(间) |
预算 (万元) |
功能教室(批) |
预算 (万元) |
计算机教室(间) |
预算 (万元) |
合计 (万元) |
|
1 |
白鹿中心小学 |
1 |
8 |
1 |
5 |
1 |
22 |
35 |
|
2 |
横塘中心小学 |
1 |
8 |
1 |
5 |
1 |
22 |
35 |
|
3 |
华林中心小学 |
1 |
8 |
1 |
5 |
1 |
22 |
35 |
|
4 |
蓼南中心小学 |
1 |
8 |
1 |
5 |
1 |
22 |
35 |
|
5 |
海会中心小学 |
1 |
5 |
1 |
22 |
27 | ||
|
6 |
温泉中心小学 |
1 |
8 |
8 | ||||
|
合计 |
40 |
25 |
110 |
175 |
附件8-2
2024年庐山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农村小学新建、改扩建及
维修项目计划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资金概算(万元) |
|
1 |
华林中心小学 |
停车场建设 |
停车场、道路改造、校门升降桩。 |
38 |
|
2 |
共同小学校舍维修及场地建设 |
场地硬化、绿化、校舍盖顶、外墙喷砂。 |
97 | |
|
3 |
横塘中心小学 |
横塘中心小学房屋维修维护 |
综合楼立面翻新、明德楼盖顶、场地及绿化改造、围墙改造及西边新增放学通道。 |
60 |
|
5 |
温泉中心小学 |
温泉新塘坂小学新建环形跑道工程 |
新建环形跑道约780平方米,硬化、沥青面铺设。 |
20 |
|
6 |
蓼南中心小学 |
蓼南新华小学校外护坡及硬化工程 |
校门口南侧毛石护坡、校门口硬化126㎡、罗马柱护栏31米。 |
6.1 |
|
7 |
横岭小学改造升级 |
教学楼地面改造、内墙翻新、门窗更换;校园文化建设翻新;围墙刷白;线路改造。 |
15 | |
|
8 |
蛟塘中心小学 |
综合楼建设 |
新建综合楼约3000平方米,及配套教学设备。 |
1500 |
|
9 |
星子中心小学 |
中心小学本部 整体提升改造 |
篮球场做硅PU,环形跑道做塑胶,校内周边绿化,围墙、校门加固;教学楼1、教学楼2及食堂(行政办公楼):外墙清洗出新、室内立面贴墙裙、刮腻子滚乳胶漆、强电弱电及室内灯光改造。 |
215 |
|
合计 |
1951.1 |
附件9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宣传
教育和舆情引导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调控管控,防范化解舆情风险,为推进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庐山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科教兴国基本战略,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按照“统一领导、把握重点、讲究方法、正面引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论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解读,确保全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信息及时发布原则。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公众疑虑。信息的发布应准确真实、详细全面,避免误导群众,避免过度解读或偏差。
(二)倾听群众声音原则。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是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做好调查摸底,倾听群众的声音,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规划乡村学校布局,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坚决杜绝因布局调整导致学生辍学。
(三)加强正面引导原则。在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中,接收学校应当适时展示教育系统积极健康的形象,增强群众对教育的信任感。要积极地回应群众及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专人监管监测。乡镇与学校要各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优化资源配置工作的有关信息;要配合市教体局与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实时监测和预警,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出现网络舆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
(二)做到快速核查应对。社会舆论宣传组接收舆情后,要立即根据责任范围将舆情联系单传送至有关联络员。舆情涉及的有关乡镇和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事实真相,制定舆情处置方案或工作实施方案。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于观点偏颇、反映的事实失实或恶语中伤,但影响不是很大的网络舆论,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跟帖等方式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对那些以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出现有可能引发热点的重要舆论和敏感话题,发现后要及时上报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通过论坛发帖、留言回复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抢占正面信息发布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附件10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闲置校园
校舍等资源利用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8〕41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教发〔2019〕26号)精神,按照《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庐府办字〔2018〕92号)文件要求,结合庐山市实际,现制定全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利用方案,具体如下。
一、处置利用原则
(一)依法处置利用。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变卖校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校产。
(二)坚持有效利用。集中撤并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图书等,按照“物随生流、合理调配、集中使用”原则,全部转入布局调整后长期保留的定点学校;腾出的校舍、土地等不动产,采取有偿转让或无偿划拨进行处置,优先用于举办和发展学前教育、中小学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机构,其次用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村图书室、农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事业。
(三)分类处置利用。闲置校产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分两类处置,一是无偿移交给市国资中心管理,只能用于办理公益事业,如因教育发展需要,市国资中心应无条件归还原移交资产;二是有偿使用,就是对外出租,租期上限三年,优先办教育事业,其他事业为次,所得收益用于教育。闲置校产所有权有变化,要报市政府批准,方可实施。
二、闲置校产处置利用措施
(一)移交管理校产20所。庐山青山小学、通远小学、石门涧小学,白鹿镇河村小学、万杉小学、河东教学点、大岭小学、麻头教学点,横塘镇西平小学、故里垄教学点,海会镇彭山小学,华林镇花桥小学,蛟塘镇铁门教学点,蓼南乡砂山教学点、渚溪教学点,沙湖山长湖教学点、马颈教学点,星子镇幸福教学点、蓼花教学点、流星教学点,以上20所村小及教学点校舍移交给市国资中心,用于发展乡村公益事业,不得擅自处置,不得改变校舍的主体结构,特殊情况确需另行处置的,须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随着社会发展,如因教育发展需要,市国资中心应无条件归还移交资产。
(二)暂留自用校产1所。结合工作实际,蛟塘镇蛟塘教学点暂用于存放蛟塘中心小学综合楼拆除重建转移的设备及各村小闲置的课桌椅等办公用品,待各类资产妥善处置后再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三、闲置校产资源利用要求
(一)强化领导。全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产处置工作必须坚持在市政府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国资中心、各乡(镇、处)、各单位不得擅自做主,私自处置。
(二)加强协作。市国资中心、各乡(镇、处)、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按处置意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单位之间必须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确保全市闲置校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资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处置涉及土地、房屋产权的,应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严肃纪律。整个处置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禁任意、违规、变相处置和随意支出处置资金的行为。否则,从严从重处理。
(五)确保安全。市国资中心要加强对闲置校舍的监管,防止建筑物倒塌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闲置校舍的处置,须先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安全鉴定后方可进行。
(六)广泛宣传。在综合利用闲置校舍工作中,要做好宣传工作,多方面征求意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新的矛盾和纠纷。
附件:10-1.庐山市农村闲置校园校产资源利用处置安排表
附件10-1
庐山市农村闲置校园校产资源利用处置安排表
|
序号 |
学校名称 |
校园面积(亩) |
校舍产权 归属 |
校舍安全 鉴定情况 |
处置方式 |
债务 债权 |
是否有 土地证 |
|
合计 |
|||||||
|
1 |
江西省庐山青山小学 |
2.1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2 |
江西省庐山通远小学 |
3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3 |
江西省庐山石门涧小学 |
3.6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4 |
庐山市白鹿镇万杉小学 |
3.11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5 |
庐山市白鹿镇河东教学点 |
4.44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6 |
庐山市白鹿镇河村小学 |
10.50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7 |
庐山市白鹿镇大岭小学 |
9.31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8 |
庐山市白鹿镇大岭麻头教学点 |
0.50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9 |
庐山市横塘镇西平小学 |
4.70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0 |
庐山市横塘镇故里垄教学点 |
5.91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1 |
庐山市海会镇彭山小学 |
5.32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无 |
|
12 |
庐山市华林镇花桥小学 |
6.02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3 |
庐山市蛟塘镇蛟塘教学点 |
2.83 |
国有 |
B |
暂用于存放蛟塘中心小学拆除两栋房屋的各种物品,蛟塘中心小学房屋重建后可转让移交。 |
无 |
有 |
|
14 |
庐山市蛟塘镇铁门教学点 |
4.2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5 |
庐山市蓼南乡渚溪教学点 |
8.8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6 |
庐山市蓼南乡砂山教学点 |
7.5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7 |
庐山市沙湖山长湖教学点 |
3.16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8 |
庐山市沙湖山马颈教学点 |
6.3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19 |
庐山市星子镇幸福教学点 |
6.03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20 |
庐山市星子镇蓼花教学点 |
3.65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
21 |
庐山市星子镇流星教学点 |
4.15 |
国有 |
B |
移交至市国资中心 |
无 |
有 |
附件11
庐山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乡镇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统筹优化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提升各校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全市教育“一盘棋”,根据人口分布、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各乡镇义务教育资源,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入学与接受优质教育的关系。
(二)坚持优质发展。加强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引导县域内所有学校提升内涵,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实现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
(三)坚持共享发展。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教师支教及送教下乡、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措施,逐步形成办学优势,提升教育品质,让教育发展成就惠及更多群众。
三、工作目标
1.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乡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
2.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学校设施、设备及基本办学条件,特别是对涉及教育网点优化整合后的乡镇,加大投入,按照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和设备。
3.加强校本教研和片区教研,推动教研活动稳步前进,力争在未来三年内见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更新学校教学设备。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推进全市农村小学音乐和美术器材配备达标;采购创客类器材,开展科普、创客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意识和创新精神;建设乡村学校心理咨询室,确保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保障乡村学校计算机教室正常使用,指导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信息科技类课程,开展师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增强师生信息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按照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根据新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课程。建立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晒课表”长效机制,确保课程开足、课时达标。抓住“双减”契机,积极开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体质管理,提高审美素养,养成劳动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优化区域师资配置。建立庐山市音体美教师人才库,根据学科需求,及时补充和交流教师;探索开展音体美支教(走教)活动,聘用社会音体美特长人员开展教学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完善音体美劳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四)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健全中小学教师队伍培训体系,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组织全市教师认真完成国培、省培、市培等项目。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教师研训,分学段分学科开展教师研训;组织开展学校结对共建,通过片区教研、送教下乡、讲座、青蓝工程等形式,促进结对学校教育资源共享,共进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五)加强教学教研管理。强化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主业和质量意识,制定《规范全市义教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校级领导巡课、观课、推门听课的制度,规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现减负增效提质;加强片区教研共同体建设,制定《推进片区教研共同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市、片区联动,带动学校教研活动常态高效开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教研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加强市、片区、校三级联动,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源配置。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教育投入主体责任,保障教育资源优化工作所需经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推进庐山市义务教育教学提质工作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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