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民办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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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选庐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承办企业(机构)的公告

关于增选庐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承办企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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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中小学生研学市场活力,充分开发和利用庐山研学资源,更好地支持庐山旅游发展决定公开选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企业(机构)纳入机构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有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的旅行社或专门从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的企业(机构)。

2.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 004 -2013)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

3.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4.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专业部门或专职人员。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校外教育专家、研学导师等,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5.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有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团队活动经验。

6.有完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

7.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

二、遴选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遴选基本条件且有意承办庐山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活动的企业(机构),可向庐山市教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企业(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社保人员花名册(需加盖人社部门的公章)

6)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研学专业人员资料

8)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旅行团队活动证明资料(典型案

9)2-3个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精品线路及5-10个研学课程设置方案资料

10)无市级以上旅游行政部门重大质量投诉记录证明;

11)服务质量承诺书

申报单位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归还申请机构。确保材料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

2.资格初审。市教教育股对企业(机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准入目录管理考察名单。

3.实地考察。市教和部分中小学代表组成“庐山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企业(机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初选入围的企业(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企业(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管理能力、员工队伍等方面的情况。

4.综合评估。根据企业(机构)的申报材料和现场考核结果等,评审小组予以综合评估,拟定准入目录推荐名单。

5.结果公示。市教局根据评审小组意见确定“庐山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目录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最终确定进入准入目录的第三方机构。

三、注意事项

1.推荐目录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由市教局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期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2.承办机构在组织学生活动期间,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移出推荐目录,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机构承办研学活动。

3.建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方退出机制。存在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弄虚作假获得推荐目录管理资格、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等情况之一者,将移出推荐目录,取消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资格。

4.各申报机构的材料须于2026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报送至市教教育股205室。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资料留存备查。联系人:张松云,电话:0792-2557257

附件:庐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企业(机构)

申报表

庐山市教育体育

2026429


附件

庐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承办企业(机构)

  

         

承办企业(机构)名称                      

                                            

     期:                      

企业(机构)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业务负责人



电子邮箱


详细地址


工商营业执照

号码


机构开办年份


总资产(万元)


专职研学指导

老师人数


机构员工人数



线


承诺书

(承诺本机构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失实或失误,自动放弃准入。)

企业(机构)法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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