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民办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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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工作提示

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 2026-02-1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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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温馨祥和的假期,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九江市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26〕1号)精神,现就严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寒假期间,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必须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包括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市教体局将在寒假期间开展明察暗访,排查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违规补课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体补课:0792-2557257(市教体局教育股);

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0792-2557258(市教体局人事股)。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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