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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庐山市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庐山市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庐山市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
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局各股室(中心):
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暑假期间的学习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要求,全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期末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可安排在6月26日—28日举行。高中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可安排在7月1日至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暑假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本学期放假时间: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小学、初中7月1日正式放假,普通高中7月6日正式放暑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8月29日学校教师上班,8月30日至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庐山市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有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暑假工作。一是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坚持以鼓励为主,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普通中学务必在本学期结束前做好本校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二是做好学期总结分析。各校要召开学期总结工作会,总结学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并制定新学年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组织召开家长会,开展“万师访万家”等活动,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强化家校共育,合理利用假期时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2.扎实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要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好《九江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方案》(九教发〔2023〕85号)要求,各校要紧密结合本校实际,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性的办法,进一步厘清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育人责任,着力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要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要教育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好家庭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建设,坚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尊重个体差异,加强平等沟通,开展亲子互动,构建和谐和睦家庭关系,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高各科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全面准确理解“双减”政策要求,暑假期间不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含在职教师、培训机构从业教师、自由职业者违规开展的地下培训)。要关注孩子自主发展,不把假期当学期,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要关注亲子陪伴,不用报班补习代替亲子时间,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要关注身心健康,鼓励孩子利用假期时间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传承文化、孝亲敬老、劳动实践,不用学科学习代替假期活动。
4.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各校要坚持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四史”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要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利用暑假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发展兴趣特长,全面提高综合素养;教育和引导学生开展读好书活动,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
5.严禁暑假违规补课。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假期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高温酷暑暴雨等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要求,则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放假前将相关暑假教学安排于 7月1日前报市教体局教育股备案。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792—2661836),畅通举报渠道。各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全市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九江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对违规补课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报送问题。对问题突出或有问题隐瞒不报的学校,市教体局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6.规范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前谋划,科学统筹,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假期“看管难”“辅导难”等问题。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托管服务的首位,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开展托管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参与师生的人身安全。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实践教育等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各校应于7月1日前,须将学校暑期托管课程安排在官方网站、公众号中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严禁借托管服务之名开展集体补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市教体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暑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7.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方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暑假期间,要持续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和存在亲子关系失和、情绪抑郁、性格孤僻等情况的学生,做好重点学生包保帮扶工作,强化家校沟通,动态跟踪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
8.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校要深刻汲取贵溪市文坊镇明德小学校园持刀伤人案等事件教训,压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要按照标准配备保安,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切实管好守好学校大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假期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加强防溺水、防欺凌、防侵害、防电信诈骗、防自然灾害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禁毒等方面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整治校(园)舍、消防(燃气)、校车、校内在建项目工程、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全面检修危房、电井、强弱电间等隐蔽工程,搬迁改造不符合消防管理要求的电动车停放区、充电区,加强中小学冷库管理。要协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涉生社会培训机构、“小饭桌”“小托管中心”等托管机构整治,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妥善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9.做好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工作。各校在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中,要用好暑假时间窗口,切实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食宿、办学条件保障等群众关切问题。要加速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补齐区域中心学校办学条件短板,特别是推动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寄宿条件达标。
10.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校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解决义务教育招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使用好“入学一件事”改革线上招生系统,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要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政策,切实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持续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坚决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残疾儿童教育,认真落实教育优化政策。全市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落实招生“九个严禁”,严禁跨区域“掐尖”招生,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二是严格控制校额班额。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小学班级人数要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级人数要控制在 50人以内。各中小学要全面排查大班额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大班额化解力度,到2025年底,确保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且不反弹;全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要严格控制在5%以内,确保不反弹。
11.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做到“一校一案”。要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开展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防止辍学反弹反复,实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确保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2.精心安排教师暑假生活。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好教师的暑假生活,结合全市教育系统“三风”建设,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和学校学风建设,优作风、正师风、浓学风。要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关爱教师,在确保教师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别是要采取灵活方式,分层分类组织教师全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能力培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能力。暑假期间,各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班,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从事有偿补课。
各校可根据市教体局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优化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安排,并及时报市教体局教育股。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0792-2661836,电子邮箱:2237720258@qq.com。。
附件:1.庐山市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全市中小学
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2.庐山市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行事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
考试时间安排
一、小 学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
6月26日 (星期三) |
语文 (三至六年级) 8:20—10:00 |
数学 (三至六年级) 10:20—11:50 |
英语 (三年级) 14:00—14:40 |
道德与法治、科学 三至六年级 (开卷) 15:20—16:20 |
|
英语 (四至六年级) 14:00—15:00 | ||||
二、初 中
(一)七年级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
6月26日 (星期三) |
语文 8:00—10:00 |
历史 10:20—11:20 |
英语 14:30—16:10 |
|
6月27日 (星期四) |
数学 8:00—9:40 |
道德与法治 10:20—11:20 |
地理 14:30—15:30 |
|
6月28日 (星期五) |
生物学 8:00—9:00 |
| |
(二)八年级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
6月26日 (星期三) |
语文 8:00—10:30 |
英语 14:30—16:30 | |
|
6月27日 (星期四) |
数学 8:00—10:00 |
道德与法治 10:20—11:20 |
历史 14:30—15:30 |
|
6月28日 (星期五) |
物理 8:00—9:30 |
| |
三、高 中
(一)高 一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7月1日 (星期一) |
语文 9:00—11:30 |
数学 15:00—17:00 |
|
7月2日 (星期二) |
物理 / 历史 9:00—10:15 |
外语 15:00—17:00 |
|
7月3日 (星期三) |
化学 8:30—9:45 地理 10:30-11:45 |
政治 14:30—15:45 生物学 16:30—17:45 |
(二)高 二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7月1日 (星期一) |
语文 9:00—11:30 |
数学 15:00—17:00 |
|
7月2日 (星期二) |
物理 / 历史 9:00—10:15 |
外语 15:00—17:00 |
|
7月3日 (星期三) |
化学 8:30—9:45 地理 10:30-11:45 |
政治 14:30—15:45 生物学 16:30—17:45 |
附件2
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行事历
|
周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备注 |
|
预备周一 |
26 |
27 |
28 |
29 |
30 |
31/8 |
1/9 |
8月29日教师上班 8月30日——8月31日学生报到 9月1日正式上课 |
|
二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三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
四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
|
五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
|
六 |
30 |
1/10 |
2 |
3 |
4 |
5 |
6 |
|
|
七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八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
九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
|
十 |
28 |
29 |
30 |
31 |
1/11 |
2 |
3 |
|
|
十一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月5—7日期中考试 |
|
十二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
|
十三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
|
十四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1/12 |
|
|
十五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十六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
十七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
|
十八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
|
十九 |
30 |
31 |
1/1 |
2 |
3 |
4 |
5 |
|
|
二十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二十一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 1月13—15日期末考试 (1月17日放寒假) 高一、高二: 1月16—18日期末考试 (1月24日放寒假) |
|
二十二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高三: 1月20—22日“一模”考试 (1月24日放寒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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