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民办教育 文件编号: 庐教体发〔2024〕3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4-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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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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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让校园处处有“歌声”书声“笑声”,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艺术节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实际予以贯彻执行。

一、活动时间

20244月旬至6月上旬。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不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三、活动内容

(一)艺术节目展演活动,艺术节目以舞台演出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声乐类、舞蹈类和其他类(语言、器乐、戏曲、武术等)

(二)主题美术作品展览活动,内容可包括书法、绘画、剪纸、手抄报黑板报

(三)中小学课前“同唱一首歌”活动,合唱歌曲要求旋律优美,主题健康,符合学生的年龄阶段

(四)各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特色活动。

四、活动过程

(一)筹备阶段(20244月上旬)

各中小学、幼儿园召开“2024年艺术节工作筹备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深入阶段(2024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班队会、宣传栏、公众号等渠道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以班级和年级为单位积极开展艺术节活动,精心设计、加紧排练,保障节目精彩有看点。征集师生美术作品,完成主题作品设计与制作。音乐老师做好辅导训练工作,组织学生利用大课间、音乐课等时间学唱歌曲。

三)评选阶段(20245月下旬

各学校抽调老师组成评委团,对学校各班参演节目主题美术作品、合唱歌曲进行评比优秀节目美术作品在全校艺术节中展示;评选出的“同唱一首歌”优秀视频通过学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四)演出阶段(2024527日-6月1日

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在学校进行展演演出前各学校要充分准备,制定安全预案、演出方案等各项措施,确保演出顺利。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无美育不学校,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各校要切实认识到此次艺术节活动的重要性,要把它当作当前学校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抓具体、责任教师抓落实的三级责任机制。要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专项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难题,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校要加强工作宣传,取得师生与家长支持。要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出众且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具体负责此项艺术节活动,强化一把手调度、分管领导紧盯、责任教师落实,做到分工明确、稳步推进。做好后勤保障,及时购置活动所需材料、道具、服装等。活动期间,要适当为相关责任教师减少课量或提供相应补贴,让其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活动组织过程中,确保活动成效显著。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校要以此次艺术节活动为契机,健全学校美育常态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学校美育水平。各校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节,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特长,展示学生风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各校要及时记录总结本校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与效果,5月24日前报送“课前同唱一首歌”优秀视频,6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联系人:杨绍钢,邮箱:1876224083@qq.com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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