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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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1-0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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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根据《中共庐山市委办公室、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组建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教育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重大政策、教育与体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办学体制、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和督查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与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三)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教体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中央、省、市对全市的教育体育拨、贷款及捐赠资金,监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体育事业的援助。

 (五)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和评估。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六)负责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方案,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办学机构。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

(七)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全市各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以及中小学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

(九) 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全市现代信息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公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健身气功的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安排各类赛事。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执行体育产业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教育协会、学会、基金会、教育工会、体育社团等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社团成立、注销的审核。

(十五)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督查、机要文书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营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教育信访工作。

    (二)人事股(政务服务股)。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员调配、定向委培、师德师风建设、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福利、表彰奖励、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监察、教师信访等工作。牵头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编制行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梳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行政确认事项网上录入审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教练员、文化老师的职称评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负责体育产业从业条件和体育经营单位行政审批。负责全市体育泾团资格审定。

   (三)教育股(体育工作办公室)

    1.承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谓、教育依法行政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德  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班主任王作。规划并指导卫生、艺术、  国防、科普、环境、心理健康等专项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核发全市初中学生毕业证书。提出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指导性招生计划和市直中小学招生计划。协调并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共青团、妇女儿童和家庭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  指导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

   2.落实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推动农村体育、社区体育、机关体育、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开展公民体质监测、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负责全市体育民生工程,农民体育场所规划  和建设。负责全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负责管理经营性体育活动。负责体育人才、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的政策。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编制市级年度教育、体育事业财务收支计划及审核核财务决算。承担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和全市教育财务、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捐资、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级优惠扶助政策。督促检查体育场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整合并盘活现有依育场馆资源。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及消防、防雷、防溺水安全管理。负责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法律援助有关工作。指导并监督季节性经营性游泳场所运行安全管理。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承担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全市教育发展的热点和滩点问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牵头负责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雷振荣:主持教体局全面工作

冷海滢:分管人事、教研、干部、人才、就业、财务、教育装备、学校服务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档案、信访、教师培训、审计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人事股、财务股、教师培育与教学研究室、教育技术装备室、学校服务保障室;联系纪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熊彩莲:分管教育督导(教育质量监测)、教育考试、学生资助、乡村振兴、村建帮扶、城市创建、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群团、老干部、统战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考试中心、学生资助室;联系统战部、总工会、商务局、创建办、营商办、团市委、妇联、关工委、华林镇(华林村);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欧阳文平: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校建、项目建设、学校体卫艺、招生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股、校舍修建事务室、体卫艺和学前教育室;联系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桂乃豪:分管党建、宣传、政务环境安全稳定、防汛、森林防火、综治、法治(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应急管理、防震减灾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安稳股;联系人大办、政协办、政法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在业务工作中就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等方面均实行“一岗双责”。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lushan.gov.cn/zwgk_194695/zfxxgkzl_194696/ysqgk/)提出申请。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266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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