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05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本级预算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本级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2-02 17:25
字号: 〖大 小〗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职责是:

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办学体制、体育体制改革, 指导和督查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与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教体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给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中央、省、市对全市的教育体育拨、贷款及捐赠资金,监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体育事业的援助。

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和评估。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六)负责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方案,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办学机构。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

(七)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全市各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以及中小学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

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全市现代信息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公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健身气功的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安排各类赛事。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执行体育产业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教育协会、学会、基金会、教育工会、体育社团等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社团成立、注销的审核。

(十五)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庐山市教体局内设处室5个,包括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督查、机要、文书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营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教育信访工作。

(二)人事股(政务服务股)。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员调配、定向委培、师德师风建设、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福利、表彰奖励、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监察、教师信访等工作。

牵头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编制行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梳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行政确认事项网上录入审批工作。负责体育产业从业条件和体育经营单位行政审批;负责全市体育社团资格审定;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教练员、文化老师的职称评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

(三)教育股(体育工作办公室)。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教育依法行政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德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划并指导卫生、艺术、国防、科普、环境、心理健康等专项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核发全市初中学生毕业证书;提出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指导性招生计划和市直中小学招生计划。协调并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共青团、妇女儿童和家庭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

落实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指导、推动农村体育、社区体育、机关体育、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开展公民体质监测、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负责全市体育民生工程,农民体育场所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

负责管理经营性体育活动;负责体育人才、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的政策;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编制市级年度教育、体育事业财务收支计划及审核财务决算;承担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和全市教育财务、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捐资、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级优惠扶助政策。督促检查体育场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整合并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防溺水安全管理;负责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法律援助有关工作。指导并监督季节性经营性游泳场所运行安全管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承担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全市教育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牵头负责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设下列3事业单位

(一)市教育发展中心(教育评估监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1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股级)。内设机构职数6名。增挂庐山市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牌子。主要承担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教育教学研究、学校校舍修建、教学电教仪器装备、教育后勤与产业保障、教师在职培训等职责。

主要职责:

1.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审核和推荐教师教学论文,指导教研及信息化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指导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组织实施全市教师在职培训及学校干部培训工作。

3.负责拟定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组织实施中小学装备及信息化的建设与配备、使用与管理、检查评估与达标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自制教具活动并指导中小学实验操作考试业务工作。

4.负责拟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规划与网点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建设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舍修建和危房改造工作,做好全市学校校舍的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学校后勤、校办产业的监督与指导;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的建设规划、指导生产、综合开发利用;中小学生着装、空白作业本、学校食堂的监管;承担全市教育行业风险管理等工作。

6.指导并协调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动和接受社会助学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8.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庐山市教育发展中心内设机构6个

1)教师培养与教学研究室。组织实施全市教师在职培训及学校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并管理教师业务培训档案。做好教师教学论文的审核和推荐工作。负责做好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做好教研及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全过程实施有效指导和管理。进行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2)学校服务保障室。负责全市学校食堂管理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学校学生用品(校服、空白作业本)监督管理;推动学校教育行业风险管理建设工作并负责监管;负责协助落实消费扶贫工作。

3)学校校舍修建事务室。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校舍维修(修缮)项目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中小学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校建项目可行性评估及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指导并配合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相关手续,构建推进、调度长效机制。

4)教育技术装备室。协助市教体局开展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规划。指导组织实施中小学装备及信息化的建设与配备、使用与管理、检查评估与达标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电化教学、实验教学、自制教具活动并指导中小学实验操作考试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示范校和智慧校园示范校的技术指导。负责中小学学具的推广、使用和普及,组织学具征订、发行、结算和管理工作。

5)学生资助室。指导和协调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和发放、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指导和协调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推动和接受社会助学的相关工作。

6)教育评估监测室。负责协调、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的组织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以及其他专项监测评估工作。

(二)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部门领导正职)1名,副主任(部门领导副职2名。主要承担全市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组织实施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等职责。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省市教育招考部门政策规定,做好招考咨询和指导工作。

2.负责本市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信息采集、报名缴费、统计汇总、资格审查、体检、打印信息确认单、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场管理及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整理考生档案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

3.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统计汇总、打印信息确认单等工作。

4.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信息采集、统计汇总、打印信息确认单及毕业审核、毕业证领取发放等工作。

5.负责对各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6.协助做好市直公办初中学区划分及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工作。

7.负责协助完成全市中等学校学年度秋季入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以及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认定、毕业证核发工作。

8.承办市教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庐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部门领导正职)1名,副主任(部门领导副职)2名。主要承担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及场馆建设等工作,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公益性校外活动,提供公共服务。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校外教育,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公益性课外活动。

2.负责青少年校外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对青少年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

3.开展科普、文艺、美工、体育、劳动等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校外培训促进少年全面发展

4.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团参加上级体育部门组织的运动会。

5.指导优秀运动员苗子队伍建设和选才工作,向省、市推荐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6.负责老年体育工作的业务指导。

7.协助做好全市体场馆报建、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人数小计5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小计5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6,行政在职人数8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71,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4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7.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64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7.8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较上年相比,本年新增部分项目资金,其中包括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资金2500万、教育综合事务管理项目及上年结转项目托育建设资金654.97万。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64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7.8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较上年相比,本年新增部分项目资金,其中包括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资金2500万、教育综合事务管理项目及上年结转项目托育建设资金654.97万。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4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项目支出191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6.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7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11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4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2.1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庐山市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64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7.8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较上年相比,本年新增部分项目资金,其中包括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资金2500万、教育综合事务管理项目及上年结转项目托育建设资金654.97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11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4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项目支出191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6.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7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3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2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资本性支出25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58.7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09.01万元,增长219.16%。增长变化原因: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较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提标。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0万元工会经费4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7万元,日常维修费4.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额7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7.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11,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教育招生考试_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搭建经费

1)项目概述:2024年已研发“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报名系统”,2025、2026年需继续维护并使用。家长从赣服通进入招生平台填报新生入学信息,“数据跑取代群众跑路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发〔2024〕4号)、《关于深入推进九江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24〕3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5〕20号)等有关要求,教育入学一件事已被列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让数据跑路取代群众跑路,推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高教育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教育股履行招生职能,规范城区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①发布公告,指导家长在赣服通平台填报新生信息;②组织人员审核材料。③从平台上发布录取通知。

5)实施周期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1万元。

2、教育招生考试_各类教育考试所需经费

1)项目概述高考、学考、适应性考试、高职单招、体育中考等考试外地监考人员住宿、餐饮、交通及监考人员工作补助。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育考试考务经费开支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_庐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完善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功能室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为全市乡镇小学补充配备科学实验室、乡镇中小学体育设备,更新图书室书目;补充城区学校音体美功能室设备;采购人工智能教室设备;补充信息化教学终端设备。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4、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

  1)项目概述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午休睡眠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拟计划采购“可躺式”课桌椅400套。

2)立项依据根据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为学校采购“可躺式”课桌椅400套,单价预算450元/套,预计资金18万元。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5、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学交通服务保障水平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2025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学交通服务保障水平民生实事项目,覆盖庐山市蛟塘镇等5个乡镇,针对撤点并校后290名跨区域上学学生的交通需求,通过规划6条定制线路、投入10台公交车辆、配备专职驾驶员及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全覆盖,保障出行安全并提升家长满意度。

2)立项依据一是响应国家“撤点并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政策,落实九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交通服务保障相关要求及庐山市“撤点并校”工作部署,属于省民生实事范畴。二是5个乡镇8个教学点撤并后,学生家校距离增加,原有出行方式存在安全隐患或不便,亟需通过定制公交解决“上学难”问题,回应民生关切。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一是线路规划:精准设计6条定制运行线路,覆盖5个乡镇学生出行路线。二是资源配置:投入10台公交车辆,筛选驾驶技能好、责任心强的驾驶员负责接送。三是管理制度:建立车辆日常维保、安全检查、学生乘车考勤制度,明确车辆故障应急响应时间≤1小时。四是监督机制:通过专项工作组定期巡查、收集学生及家长反馈,监督服务质量与运行情况。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7万元

6、教育综合事务管理_教师招聘及教师进城考调

1)项目概述教师招聘面试外聘考官饮食、住宿、交通及工作补助,工作人员用餐及教师进城考调工作用餐及出题、阅卷等补助。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兴国必先强师。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统一管理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元。

7、教育综合事务管理_2026年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服务

   1)项目概述为落实庐山市2026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聘请组织实施经验丰富的专家及网络操作系统专家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通过测验与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测查并识别关键影响因素,进而对区县和学校教育质量状况进行诊断,帮助区县和学校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精准改进与提升。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根据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开展2026年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9万元。

8、校区运行保障_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经费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庐山市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覆盖全市65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取专业第三方安保公司,配备155名专职保安,负责校园门禁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2026年9月实现专职保安全覆盖,推动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率同比下降30%以上。

2)立项依据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中校园保安员配备最低标准的硬性要求。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一是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安保公司,确保资质合规。二是按标准配备155名专职保安,要求全部持证上岗。三是明确保安门禁管理、巡逻等岗位职责;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培训,实现培训覆盖率100%。四是第三方安保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安稳股监督服务质量,保障隐患整改及时率达98.5%以上。

5)实施周期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58万元

9、校区运行保障_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第三方网络运维经费

  1)项目概述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AI摄像头全覆盖,主要用于支付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三方网络监管经费,包含设备安装维护、网络数据等服务。

2)立项依据九江市食安办、教育局、人社局、市监局联合下发九食安办联〔2020〕1 号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九教办函〔2022〕53号《关于加快推进并规范做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工作提示》。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运营、食品安全进行智慧监管,完成省、市对我市学校学生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考核要求。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3.7万元。

10、教育综合事务管理_教师培训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政府履职教育,用于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包含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等费用。通过多形式培训,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21〕28号)文件规定。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覆盖庐山市所有教师的培训和教研活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具体实施内容包含:优秀课例展示、集体备课、课例研讨、同课异构、高考研讨会、校本培训、主题教研等校本教研活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长(园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新教师入职培训、师德师风、班主任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6年度预算安排133.5万元。

1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1)项目概述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项目是国家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权益而实施的惠民政策,旨在减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

   2)立项依据依据《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款,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共53.25万元。

12、学前教育生均经费

   1)项目概述:为保障民办幼儿园日常运转需求,合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学习、水电、交通差旅、教玩具购置、日常维修等等,严格遵照文件要求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和偿还债务,确保学校一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538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民办幼儿园。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61月1日2026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7.92万元。

13、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_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民办园经费

   1)项目概述积极响应国家对学前教育重视的政策导向,提升本市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缓解家庭学前教育经济压力。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由各民办园先初审后上报学前减免保教费幼儿名单及金额,市教体局再进行复核,教体局将复核结果反馈至财政局,财政局再进行资金拨付。

4)实施周期2026年3月2026年12月

5)年度预算安排268.20万元。

1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

   1)项目概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项目是国家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而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通过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保障学生基本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立项依据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和《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款,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20.32万元。

1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

   1)项目概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项目是国家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而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通过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保障学生基本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立项依据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和《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款,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共112.93万元。

16、高考入学政府资助_高考入学助学金

   1)项目概述

用于资助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其入学时经济困难。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2)立项依据

  依据《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年5月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当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8月由教育部门组织评审、公示,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共50万元。

17、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项目概述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分为3档,一档为2800元/年,二档为2300元/年,三档为1800元/年。

2)立项依据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和《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款,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共156.94万元。

18、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项目概述

中职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是国家为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重要资助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2)立项依据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款,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共8.86万元。

19、九江市养老和托育建设专项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1)项目概述九江市养老和托育建设专项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庐山市儿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0.056亩,总建筑面积8884.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三层教学楼(计容建筑面积5276.94平方米,地下车库不计容建筑面积3607.45平方米);同步完善场地硬化、给排水、暖通、供配电、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庐山市儿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3〕428号)《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庐山市儿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4〕11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招标管理严格遵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及国家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对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环节实施规范招标,确保招标流程合规、结果公允。工程建设主体工程:按建筑设计规范推进三层教学楼施工,重点把控结构安全、施工工艺等关键环节,确保建筑面积、户型布局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配套工程:完成场地硬化工程,以及给排水管网铺设、暖通系统安装、供配电设施搭建、消防系统配置、通讯线路布设等工作,保障项目使用功能完备。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54.97万元。

20、基本建设项目_庐山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庐山市南康镇桃源大道东侧原东 船造船厂旧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45 亩, 总建筑面积约为30203.6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1954.95 平方米,地下建面积约 8244.6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 座 3000 座的体育馆,地上建筑面积 14473.65 平方米,可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及集会活动;全民健身中心,地上建筑面积 7841.3 平方米,设置多种健身功能区域,满足市民日常健身需求;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战时可作为人员掩蔽场所,平时 可用于停车或其他功能;配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2244.66平方米,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和完善的设备保障。

     2)立项依据:庐山市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 要》,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完善的体育健身设施和服务,推动 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 能配套,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庐山市全民健身中心项 目应运而生。依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庐发改审批字【2023】459 号》及庐山市民生改善相关政策,为提升区域竞技体育水平,培育体育后备人才,特立项实施本项目。

  3)实施主体: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同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00万元。

21、群众体育发展_庐山市体育协会开展赛事活动资金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本地体育协会、团体群众体育发展经费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指导培训,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更好发展。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庐府发﹝2022﹞4号)、《九江市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九财综﹝2019﹞13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2万元。

22、青少年体育发展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部分学校青少体育发展经费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指导培训,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更好发展。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庐府发﹝2022﹞4号)、《九江市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九财综﹝2019﹞13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万元。

二、202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增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近几年日常工作开展实际需求,增加公务接待预算额度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