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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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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办学体制、体育体制改革, 指导和督查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与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三)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教体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中央、省、市对全市的教育体育拨款、贷款及捐赠资金,监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体育事业的援助。
(五)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和评估。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六)负责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方案,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办学机构。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
(七)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全市各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以及中小学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
(九)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全市现代信息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公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健身气功的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安排各类赛事。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执行体育产业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教育协会、学会、基金会、教育工会、体育社团等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社团成立、注销的审核。
(十五)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庐山市教育体育局共有预算单位36个,包括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201001]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 [201002]江西省庐山市第一中学 , [201003]庐山市第二中学 , [201004]庐山市第三中学 , [201005]庐山市第一小学 , [201006]庐山市第二小学 , [201007]庐山市第三小学 , [201008]庐山市中心幼儿园 , [201009]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 [201010]庐山市隘口中学 , [201011]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 [201012]庐山市横塘中学 , [201013]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 , [201014]庐山市海会中学 , [201015]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 [201016]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 [201017]庐山市蛟塘中学 , [201018]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 [201019]庐山市华林中学 , [201020]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 [201021]庐山市蓼南中学 , [201022]庐山市蓼南中心小学 , [201023]庐山市新池中学 , [201024]庐山市蓼花中学 , [201025]庐山市星子中心小学 , [201027]江西省庐山中学 , [201028]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 [201029]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 , [201030]江西省庐山第一小学 , [201037]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 [201038]庐山市第四小学 , [201039]庐山市第二幼儿园 , [201040]庐山市第三幼儿园 , [201041]庐山市第四幼儿园 , [201042]庐山市峰德幼儿园 , [201043]庐山市第五小学。
编制人数小计24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36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87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21人,行政在职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12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1259人,遗属人数121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55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68.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840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1.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减少原因:一是部分校建项目已于2024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较上年减少了学校建设项目资金;二是本年学校减少了校服收费及教辅材料收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155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68.89万元;减少原因:一是部分校建项目已于2024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较上年减少了学校建设项目资金;二是本年学校减少了校服收费及教辅材料收费。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0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1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0.6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46.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21.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123.55万元,资本性支出1639.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859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4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969.2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46.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9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8.48万元;资本性支出163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5.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庐山市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840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1.50万元;减少原因:部分校建项目已于2024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较上年减少了学校建设项目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54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0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0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1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0.67万元。项目支出289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4.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01万元,资本性支出1212.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庐山市教育体育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资本性支出44.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9.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01万元,下降16.75%。下降原因为:按照政策压减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4.03万元、工会经费2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2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7.0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0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庐山市教育体育局(部门)项目情况说明
[201001]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1、教育督导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解决庐山市政府督导室工作人员及兼职督学因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相关费用,落实督导条件保障。
2)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 624 号令)、《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督导室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的督导任务。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4)实施方案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①(县、市、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教育发展”考评工作;②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③幼儿园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工作。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30万元。
2、教师培训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是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新型教师队伍的具体举措。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长(园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转岗培训、全市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等。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90万元。
3、教师招聘、进城考调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教师招聘面试外聘考官饮食、住宿、交通及工作补助,工作人员用餐及教师进城考调工作用餐及出题、阅卷等补助。
2)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兴国必先强师。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统一管理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2.1万元。
4、高考、学考等考试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高考、学考、适应性考试外地监考人员住宿、餐饮、交通及监考人员工作补助。
2)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育考试考务经费开支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86.4万元。
5、体育赛事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包括:全民体育健身及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活动支出、促进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用于本地组织开展、参加省市各级各类群众体育、青少体育赛事活动;支持本地体育协会、团体群众体育发展经费及支持部分学校青少体育发展经费;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指导培训,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更好发展。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庐府发﹝2022﹞4号)、《九江市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九财综﹝2019﹞13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90.50万元。
6、更新维护体育设备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购置体育健身器材,包括配置街道社区、村镇和体育特色学校、薄弱学校体育健身、训练器材,补充国民体质监测站国民体质监测器材。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庐府发﹝2022﹞4号)、《九江市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九财综﹝2019﹞13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44.50万元。
7、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资金
1)项目概述
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午休条件,改善学生午休睡眠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
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4〕1号)、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24〕16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4月份启动政府采购前期工作,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等;6月底前完成电子卖场采购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7月份“可躺式”课桌椅入校安装;8月底前全部配置落实到位。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2.6万元。
8、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更新改造中学物化生实验室,改善实验教学条件。
2)立项依据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的补充通知》(赣教办【2024】21号)。
3)实施主体
江西省教育厅、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由省教育厅统一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签订合同,省教育厅与中标商签订主合同,支付60%的合同款项;我市与中标商签订分签合同,待安装验收后支付40%的合同款项。
5)实施周期
2024年4月7日至2025年8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36万元。
9、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三方监管经费
1)项目概述
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支付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三方网络监管经费,包含平台搭建、设备安装维护、网络数据等服务。
2)立项依据
九江市食安办、教育局、人社局、市监局联合下发九食安办联〔2020〕1 号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九教办函〔2022〕53号《关于加快推进并规范做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工作提示》。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运营、食品安全进行智慧监管,完成省、市对我市学校学生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考核要求。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3.7万元。
10、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平台研发及运维费
1)项目概述
为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打造阳光食堂,明晰学生食堂财务账目,庐山市市纪委和教体局创新创建了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平台并于2024年9月2号正式投入使用。
2)立项依据
根据庐山市纪委监委要求,市教体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平台,实现膳食经费智慧化监管。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截至2025年1月,庐山市全部公办学生食堂已加入该平台,学校每天上传学生食材采购支出数据,每周公布食堂菜谱,每月上报食堂燃料动力支出、人工成本支出、运维支出等支出数据。教师、学生家长可以登入该平台查看并监督。此外,教体局安排了专人查看平台,规范学校膳食经费支出。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4万元。
11、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报名系统维护经费
1)项目概述
2024年已研发“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报名系统”,2025年需继续维护并使用。家长从赣服通进入招生平台填报新生入学信息,让“数据跑路”取代“群众跑路”。
2)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发〔2024〕4号)和《关于深入推进九江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24〕39号)等有关要求,教育入学“一件事”已被列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让“数据跑路”取代“群众跑路”,推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高教育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教育股履行招生职能,规范城区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①发布公告,指导家长在赣服通平台填报新生信息;②组织教师审核材料。③从平台上发布录取通知。
5)实施周期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6.5万元。
12、校园安全宣传、安防设备补充和维护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通过加强庐山市中小学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补充和完善校园安防设备,确保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有效预防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2)立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建设标准》《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规范》《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校园安全宣传:制作并发放校园安全手册、海报宣传材料。开展校园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安全教育内容。邀请法治副校长、公安民警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安防设备补充与维护:对现有安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列出需补充和更换的设备清单。采购高清监控摄像头、一键报警装置、门禁系统等安防设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安防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长期有效使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0万元。
13、语言文字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广使用普通话,规范书写汉字;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爱困境儿童。
2)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①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细则,明确规定“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②庐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庐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驻市)单位关工委驻会老同志工作补贴的通知》(庐关工委字〔2021〕3号)明确市直(驻市)单位关工委执行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补贴要求。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①开展推普周宣传教育活动;②举办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展示活动;③举行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④关心下一代工作补助和关爱困境儿童费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70万元。
14、教体局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保障教育体育工作正常运转,用于教体局日常事务、城市创建及指导乡村振兴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的相关条款要求。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教育体育相关工作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45万元。
15、非税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
该项目资金属于中高考、学考上级返还款,用于保障中高考、学考等教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
根据教育体育局中高考、学考等教育考试工作实际需求。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相关考试工作开展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工作经费。用于中高考、学考等考试工作开展经费,租赁酒店费、考官食宿费、考官考务人员补助等开支。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61万元。
16、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立项依据
《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幼儿园向全体家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幼儿园。佐证材料指:①户籍所在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的复印件,无有效证件需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②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庐山市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学校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教体局共同核定的名单给予资助,非庐山市户籍脱贫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幼儿园评审小组依据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幼儿信息在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庐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结束前,教体局会同财政局将补助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至受助学生社保卡中。学生收到补助金后将收到补助金凭证交学校存档。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7.02万元。
1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生活补助申请,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佐证材料指:①户籍所在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的复印件,无有效证件需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②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庐山市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学校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教体局共同核定的名单给予资助,非庐山市户籍脱贫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评审小组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庐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结束前,教体局会同财政局将补助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至受助学生社保卡中。学生收到补助金后将收到补助金凭证交学校存档。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44万元。
1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生活补助申请,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佐证材料指:①户籍所在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的复印件,无有效证件需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②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庐山市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学校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教体局共同核定的名单给予资助,非庐山市户籍脱贫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评审小组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庐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结束前,教体局会同财政局将补助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至受助学生社保卡中。学生收到补助金后将收到补助金凭证交学校存档。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8万元。
19、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免除原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学期开学报名前,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在报名缴费时直接免除学杂费。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免费名单报教体局审核并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5.52万元
20、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教体局和学校每年5月份开始受理学生申请,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细则规定组织进行认真评审,审核结果在当地或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政府资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享受政府资助金的学生需到校注册报到并就读。受理申请的市县教育部门或学校向学生提供《江西省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回执单》经就读高校确认后返还申请地市县教育部门或学校,方可享受政府资助金。未在录取高校注册就读、未提供或无故逾期提供《回执单》的,取消政府资助金享受资格。
5)实施周期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5万元。
21、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 、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免费名单报教体局审核并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7.2万元。
2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佐证材料指:①户籍所在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的复印件,无有效证件需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②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庐山市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学校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教体局共同核定的名单给予资助,非庐山市户籍脱贫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评审小组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庐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结束前,教体局会同财政局将补助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至受助学生社保卡中。学生收到补助金后将收到补助金凭证交学校存档。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44万元。
22-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中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佐证材料指:①户籍所在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的复印件,无有效证件需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②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庐山市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学校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教体局共同核定的名单给予资助,非庐山市户籍脱贫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评审小组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庐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结束前,教体局会同财政局将补助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至受助学生社保卡中。学生收到补助金后将收到补助金凭证交学校存档。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2万元。
2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用于保障民办景昌学校小学部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5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43号)和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3)实施主体
民办景昌学校。
4)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07〕7号)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用经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万元。
24、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用于保障民办景昌及庐山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5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43号)和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3)实施主体
民办景昌学校及民办庐山外国语学校。
4)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07〕7号)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用经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4万元。
[201002]江西省庐山市第一中学
1、一般非税收入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一中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在校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受教学生安心上学。
2)立项依据:赣发改价管【2023】44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等,按照有关制度要求,规范使用教育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76.8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一中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上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
3、一中25年高中公用经费资金补助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一中学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上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8.8万元
4、一中23年项目结转资金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一中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场地维修及配套设备购置等,项目总金额457.2万元,由于项目未审计结算,按合同约定导致资金只能跨年支出,2024年支出317.1万元,2025年支出140.1万元。
2)立项依据:庐中字【2024】6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支付运动场维修余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0.1万元
5、学校25年还本付息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一中学2019年三期校建工程属于融资项目,学校无力承担,市政府筹措资金为学校解决困难,缓解学校压力。
2)立项依据:庐中字【2024】5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支付25年三期校建本金和利息,25年偿还本金为531.5万元,利息为116.08万元。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47.58万元。
6、一中三期校建银行贷款还本付息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一中学2019年三期校建工程属于融资项目,学校无力承担,市政府筹措资金为学校解决困难,缓解学校压力
2)立项依据:庐中字【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支付24年三期校建利息本金为34.739万元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4.739万元
[201003]庐山市第二中学
1、庐山市第二中学2025年课后服务费的安排支出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
(2)立项依据:赣发改价字【2021】18号对学校教育收费的规定。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中学
(4)实施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及发改委收费公示,学生通过赣服通缴费,学校组织学生课后服务。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72万元。
2、民师退养人员补助
(1)项目概述:解决民师退养人员的生活待遇。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长聘人员)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2名民师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6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201004]庐山市第三中学
1、三中非税收入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三中学,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及家长的辅导负担,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整体素质,高中学费和住宿费用于弥补高中经费不足和人员经费投入。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中学
4)实施方案: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及家长的辅导负担,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整体素质,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8.5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三中学2025年中小学公用经费市本级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学条件。
2)立项依据:《关于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本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1万元。
3、庐山市普通高中市本级配套资金
1)项目概述:2025年庐山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本级资金,主要用于庐山市第三中学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2.6万元。
[201005]庐山市第一小学
1、庐山市第一小学一般非税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第一小学。
4)实施方案
1.管理岗课时费(90%部分)
管理岗主要设:值日岗、班主任岗、后勤服务岗。
(1)值日岗。主要由各学校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原则上6个班(含6个班)以内设置一个值日岗位,16个班(含16个班)以内设置二个值日岗位,26个班(含26个班)以内设置三个值日岗位,以此类推设置(不得超过5人)。A = 值日折合月课时数(22节)×40元标准课时费/节×值日岗人数×实际课后托管服务月数(各校值日岗课时标准费可根据学校教学岗课时费适时调整,上限为教学课时费的80%,最高标准为40元/节)。
(2)班主任岗。按每生每学期10元作为班主任课后托管服务工作补助。B =参与课后托管服务学生数×10元
(3)后勤服务岗。由学校后勤人员(含保安)、中层干部或无课后托管服务课程的教师担任,职数由各学校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按每生每学期3元作为后勤服务人员课后托管服务工作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学校根据后勤服务人员承担的工作实际确定,一般不超500元/月/人。
5)实施周期
每次课后服务以一个学期为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课后服务总预算收入为42.08万元,其中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5.08万元,劳务费7万元。
2、庐山市第一小学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一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万元。
[201006]庐山市第二小学
1、一般非税收入支出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第二小学。
4)实施方案
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教师培训、课程研发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8.36万元。
2、庐山市第二小学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万元。
[201007]庐山市第三小学
1、庐山市第三小学事业收入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小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4.56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2万元。
3、民师退养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民师退养补助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13]66号,及庐山市政府政策,保障单位员工的正常福利,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民师基本退养待遇。
2)立项依据:赣财教[2013]6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小学。
4)实施方案:民师退养补助保障民师基本退养待遇。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6万元。
[201008]庐山市中心幼儿园
1、中心幼儿园设备购置及场地建设
1)项目概述:庐山市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改扩建幼儿园消除安全隐患,场地维修及幼儿户外器械等配套设备购置等等,项目总金额406.9万元,由于幼儿上学期间不能动工,暑假又完工不了,导致资金只能跨年支出,2024年支出220.71万元,2025年支出186.19万元。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中心幼儿园。
4)实施方案:庐山市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改扩建幼儿园消除安全隐患,场地维修及幼儿户外器械等配套设备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6.19万元。
2、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上级)
1)项目概述:庐山市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上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中心幼儿园。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87万元。
3、一般非税收入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庐山市中心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事业收入分配合理安排一切支出,确保一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庐教体发【2021】7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中心幼儿园。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35万元。
[201009]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1、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2025年非税收入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交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1.2万元。
2、项目名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本级)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经费(本级资金)投入预算22万元,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关于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本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提前下达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本级资金用于支付学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公用经费本级资金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项目名称: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
1)项目概述:庐山市白鹿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06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3.03万元。
4、项目名称:民师退养2025年度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及时足额拨付民师退养资金,确保退养民师正常福利待遇发放,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幸福感。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长聘人员)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发放民师退养人员经费,保障应有的工资待遇。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201010]庐山市隘口中学
1、庐山市隘口中学2025年事业收入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隘口中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9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庐山市隘口中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上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隘口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
[201011]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1、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2025年事业收入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7万元。
2、学前本级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温泉镇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35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温泉中心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师生卫生健康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用于保障少先队活动开展和辅导员培训。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2万元。
4、民师退养人员补助
(1)项目概述:解决民师退养人员的生活待遇。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长聘人员)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温泉镇1名退养民师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201012]庐山市横塘中学
1、横塘中学2025年非税收入预测项目
1)项目概述:横塘中学2025年非税事业收入预算,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非税收入来源:主要是义务阶段教育课后服务费收费。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横塘中学2025年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横塘中学。
4)实施方案: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加强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8万。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横塘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万元。
[201013]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
1、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2025年事业收入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6.05万元。
2、学前本级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横塘镇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21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横塘中心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师生卫生健康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用于保障少先队活动开展和辅导员培训。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横塘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201014]庐山市海会中学
1、事业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海会中学。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7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庐山市海会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经费(本级资金)投入预算11万元,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关于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本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海会中学。
4)实施方案:提前下达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本级资金用于支付学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万元。
[201015]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1、事业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主要任务是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庐发改价字【2021】11号,学前教育收费标准。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
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学前保育费用于支付学前代课教师工资及办公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3.44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
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经费(本级资金)投入预算11万元,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
《关于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本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
提前下达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本级资金用于支付学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1万元。
3、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
1)项目概述:庐山市海会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4万元。
4、学校安全协管经费2025年度项目
1)项目概述
学校保安工作内容:站岗巡逻、外来人员登记、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开闭校门、外来车辆管理、对可疑人员携带的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盘查、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保障校园内师生安全。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长聘人员)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海会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落实学校聘请2名保安人员工资待遇。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84万元。
[201016]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1、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非税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4)实施方案
1.管理岗课时费(90%部分)
管理岗主要设:值日岗、班主任岗、后勤服务岗。
(1)值日岗。主要由各学校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原则上2个班(含2个班)以内设置一个值日岗位,2个班(含2个班)以内设置二个值日岗位,2个班(含2个班)以内设置三个值日岗位,以此类推设置(不得超过3人)。A = 值日折合月课时数(22节)×40元标准课时费/节×值日岗人数×实际课后托管服务月数(各校值日岗课时标准费可根据学校教学岗课时费适时调整,上限为教学课时费的80%,最高标准为40元/节)。
(2)班主任岗。按每生每学期10元作为班主任课后托管服务工作补助。B =参与课后托管服务学生数×10元
(3)后勤服务岗。由学校后勤人员(含保安)、中层干部或无课后托管服务课程的教师担任,职数由各学校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按每生每学期3元作为后勤服务人员课后托管服务工作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学校根据后勤服务人员承担的工作实际确定,一般不超200元/月/人。
5)实施周期
每次课后服务以一个学期为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1.65万元。
2、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65万元
[201017]庐山市蛟塘中学
1、学校课后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蛟塘中学2025年非税事业收入预算,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非税收入来源:主要是义务阶段教育课后服务费收费。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蛟塘中学2025年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蛟塘中学。
4)实施方案: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加强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蛟塘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9万元。
[201018]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1、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2025年非税收入项目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交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春,秋两个学期。
6)年度预算安排:91.2万元。
2、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庐山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万元。
[201019]庐山市华林中学
1、事业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华林中学。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86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庐山市华林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经费(本级资金)投入预算16万元,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关于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本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华林中学。
4)实施方案:提前下达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本级资金用于支付学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6万元。
[201020]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1、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2025年非税收入项目
1)项目概述: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交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立项依据:《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实施范围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目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5)实施周期:2025年春,秋两个学期。
6)年度预算安排53.1万元。
2、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庐山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81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华林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9万元。
[201021]庐山市蓼南中学
1、庐山市蓼南中学2025年课后服务费的安排支出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
(2)立项依据:赣发改价字【2021】18号对学校教育收费的规定。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中学。
(4)实施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及发改委收费公示,学生通过赣服通缴费,学校组织学生课后服务。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04万元。
2、民师退养人员补助
(1)项目概述:解决民师退养人员的生活待遇。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长聘人员)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1名民师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万元。
[201022]庐山市蓼南中心小学
1、2025年非税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
2)立项依据:赣发改价字(2021)18号对学校教育收费的规定。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小学。
4)实施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及发改委收费公示,学生通过赣服通缴费,学校组织学生课后服务。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2.36万元。
2、学前本级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横塘镇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43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蓼南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师生卫生健康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用于保障少先队活动开展和辅导员培训。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4、民师退养人员补助
(1)项目概述:解决民师退养人员的生活待遇。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5年部门预算(长聘人员)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南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蓼南乡1名退养民师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201023]庐山市新池中学
1、2025年非税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各项收费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
2)立项依据:赣发改价字(2021)18号对学校教育收费的规定。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新池中学。
4)实施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及发改委收费公示,学生通过赣服通缴费,学校组织学生课后服务。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16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庐山市新池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经费(本级资金)投入预算11万元,满足学校正常工作需求,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关于提前下达全市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本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新池中学
4)实施方案:提前下达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本级资金用于支付学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万元。
[201024]庐山市蓼花中学
1、庐山市蓼花中学事业收入
1)项目概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庐山市蓼花中学2025年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花中学。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教师培训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85万元。
2、庐山市蓼花中学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办公用品维修维护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蓼花中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201025]庐山市星子中心小学
1、事业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主要任务是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庐发改价字【2021】11号,学前教育收费标准。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星子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
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学前保育费用于支付学前代课教师工资及办公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58.74万元。
2、学前本级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星子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横塘镇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星子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59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星子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师生卫生健康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用于保障少先队活动开展和辅导员培训。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星子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201027]江西省庐山中学
1、事业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江西省庐山中学事业收入单位安排支出资金。
2)立项依据: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中学
4)实施方案:根据需求事业收入单位安排支出资金。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0.4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江西省庐山中学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基本民生保障需求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根据庐财教指【2024】41号文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中学
4)实施方案:2025年学校用于日常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201028]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1、单位事业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单位事业收入安排支出。
2)立项依据: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弥补日常运转经费不足。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4)实施方案: 2025年学校用于日常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7.7万元。
2、庐山市2025年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
1)项目概述: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庐山市2025年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
2)立项依据: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4)实施方案: 2025年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8.7万元。
[201029]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
1、2025年公办幼儿园公用县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2025年公办幼儿园公用县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根据庐财教指(2024)36号文。
3)实施主体: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
4)实施方案: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2025年公办幼儿园公用县级补助资金,用于日常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资金3万元。
2、单位事业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事业收入单位安排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单位事业收入支出分配需求。
3)实施主体: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
4)实施方案: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幼儿园事业收入单位安排支出,用于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弥补日常运转经费不足。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资金41.5万元。
[201030]江西省庐山第一小学
1、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基本民生保障需求,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 ]35号。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第一小学。
4)实施方案:2025年学校用于日常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2、一般非税收入
1)项目概述:一般非税收入。
2)立项依据:根据一般非税收入分配需求。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第一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弥补学校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不足。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6万元。
[201037]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1、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2025年非税收入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4)实施方案
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教师培训、课程研发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7.6万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万元。
4、债券项目结转资金
1)项目概述:学校校建资金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4.1万元,用于学校建设。
2)立项依据:2025年庐山市市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4)实施方案:债券结转资金34.1万元,根据上级要求,用于学校校园建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学校校园建设34.1万元。
[201038]庐山市第四小学
1、庐山市第四小学一般非税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庐山市第四小学。
4)实施方案
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教师培训、课程研发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03.32万元。
2、庐山市第四小学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四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2万元。
[201039]庐山市第二幼儿园
1、事业收入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二幼儿园事业收入,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
2)立项依据:政策依据:根据《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赣发收费字【2013】705号标准执行。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幼儿园。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0.75万元。
2、事业收入单位自有资金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二幼儿园事业收入单位自有资金:(庐山市第二幼儿园建筑工程(FPC)项目资金)推广普及普惠幼儿园。
2)立项依据:根据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发改审批字〔2023〕78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幼儿园。
4)实施方案:新建幼儿活动用房、寝室、食堂、门卫及办公用房,设备用房及架空层半地下停车场。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17.43万元。
3、庐山市县级配套公用经费
1)项目概述:县级配套生均公用经费,提前下达202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18)1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42号、九财教指(2024)38号)精神。现结合我市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及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经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商定,现提前下达2025年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庐财教指(2024)36号文件执行。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二幼儿园。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7.52万元。
[201040]庐山市第三幼儿园
1、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县级)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三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县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幼儿园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15万元。
2、一般非税收入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三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事业收入分配合理安排一切支出,确保一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庐教体发【2021】7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三幼儿园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教师培训、课程研发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2.28万元。
[201041]庐山市第四幼儿园
1、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四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四幼儿园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
2、一般非税收入
1)项目概述:庐山市第四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事业收入分配合理安排一切支出,确保一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庐教体发【2021】7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四幼儿园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2.1015万元。
[201042]庐山市峰德幼儿园
1、设备购置及场地建设
1)项目概述:庐山市峰德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改扩建幼儿园消除安全隐患,幼儿户外器械等配套设备购置等等。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3】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峰德幼儿园
4)实施方案:改扩建幼儿园,采购幼儿户外器械等配套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5.4666万元。
2、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
1)项目概述:庐山市峰德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满足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3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峰德幼儿园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幼儿活动舞台租赁、维修、教玩具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
3、一般非税收入
1)项目概述:庐山市峰德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事业收入分配合理安排一切支出,确保一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庐教体发【2021】7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峰德幼儿园
4)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2.1225万元。
[201043]庐山市第五小学
1、庐山市第五小学一般非税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双减”落地,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庐教体发〔2021〕92号)。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庐山市第五小学。
4)实施方案
课后服务费的10%用于学校课后服务运行(用于支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产生的水电、宣传、教材、设备器材、教师培训、课程研发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费用;用于支付校级特色兴趣队伍专题训练等费用;用于支付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一般非税收入支出总预算收入为11.68万元,其中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88万元,办公费5.8万元。
2、庐山市第五小学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基本民生保障需求
1)项目概述: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后勤服务和防疫等方面开支,并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教指【2024】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第五小学
4)实施方案: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表(部门).xlsx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部门).xlsx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公开说明.docx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教体局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zip 学校项目绩效表.zip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