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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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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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6344。

一、总体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齐抓共管,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

三是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了解掌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确保按时规范办理。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深度,规范公开方式和程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根据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更新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了已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将依申请公开纳入局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督办催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复议后撤诉1件,其他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日常顺利开展,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平台栏目设置,2024年增设“交通运输”栏目,对交通领域信息进行分类展示,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股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加强发布信息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不出纰漏。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信息监测,对上级查找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高,对政务信息能否公开甄别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举措: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管理、执行、服务和结果等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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