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交通运输领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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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10-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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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告

广大货运企业及个体货车司机:     

为落实均衡实施原则,根据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现就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通告如下:

1.保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     

2.202593024时起,全市暂停受理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业务。202593024时之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车辆正常审核,审核合格的,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     

3.提交申请的老旧营运货车应于2025930日(含)前,注册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后续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5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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