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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领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006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初次违法”行为时限认定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本市领域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初次违法”时限按年度计算,设定在“本年度、一年内”。
特此公示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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