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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2-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856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经检查,下列车辆逾期未年审超过6个月,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范》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相关车辆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撤销以下道路运输车辆的经营批准,并注销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庐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792--2666703,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秀峰大道3号。
自本公示发布期满,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相关单位应当将其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于七个工作日内上缴至发证机关。以上所述证件作废。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相关业户名单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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