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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庐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市委、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定,并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服务、出租车、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租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和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客货运站场、港口和港航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市场管理;负责港区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指导乡镇渡口的设置、建设。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交通运输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9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8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24人。离休人数小计3人,退休人数小计55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5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1.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5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1.1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本年没有新增项目,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5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1.19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本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1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7万元;交通运输7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59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5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1.19万元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1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庐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51.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4.71万元,下降28%。下降变化原因为:严控机关各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6.5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6.6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5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劳务费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庐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情况说明
1、治超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推进庐山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化和科技化。
2)立项依据
庐府办发(2021)33号文件关于印发庐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
4)实施方案
庐府办发(2021)33号文件。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50万元
2、罚没收入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
交通局罚没收入,用于机关日常运转。
2)立项依据
2024年市直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
4)实施方案
2024年市直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测表.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14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8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87万元,比上年减0.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用餐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用餐。
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万元,比上年增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台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3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00001.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00002.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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