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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工业园区 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
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3〕19号)《九江市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开发区办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效推动管委会的行政改革与公司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工业强市”主战略不动摇,以“聚焦三转变、五争开新局”为路径,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园区基础性、结构性、制度性变革,建立“小管委会+大公司”管理框架,激发活力、增强动力、优化生态,扎实推动庐山市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党的领导原则。切实加强党对园区改革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庐山市委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在深化改革中全面提升和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体制革新原则。立足园区产业和职能定位,做好对产业和企业发展趋势的需求引导,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园区提质升级、提速增效,形成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中”发展新格局。
(三)问题导向原则。聚焦解决园区在队伍建设、社会事务、产业投资、财税体制、要素配置、服务企业、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创新驱动原则。赋予园区更大平台、更多活力、更强保障,大力提升园区科技创新水平,为工业高质量发展强基础、增动能。
三、改革目标
以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以壮大实体经济为主责主业,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两型三化”园区,实现五大目标:
1.总体上实现提级争先。到2025年,庐山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120家,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亩均产出水平、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R&D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5%;争创一个省级产业集群;创建5家以上绿色工厂,争创国家级绿色园区,在全省省级开发区考评中每年前进5位。
2.功能上实现融合发展。突出产业链集群发展、产城融合空间发展、综合运营组团发展,持续开展产业链招商,重点完成工业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启动“管委会+公司”市场化运营模式,到2025年,将园区打造成为功能复合型开发区。
3.承载上实现扩容增量。到2025年,盘活、清理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800亩以上,可出让工业用地达到1000亩以上,新增标准厂房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使用率达85%以上。蛟华产业园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具备项目落户条件。
4.服务上实现快捷优质。实施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强化园区责任担当意识,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实现园区企业办证快捷、融资便利、招工顺畅、成本降低,服务工作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
5.管理上实现提质增效。管理提标扩面、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按照“园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原则,以园区党工委为召集人,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突出事前管理,严控企业安全、环保、资产风险。
四、主要任务
(一)行政管理改革
1.改革人事制度。落实江西省《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修订后的《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园区管委会机关现有事业编制16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4名,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由市党政班子成员兼任。自2024年起,工业园区党工委和市工信局配备1名“交叉挂职”班子成员,园区公司负责人可兼任园区党工委班子成员,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实现年龄、专业结构更加优化。每年向市委推荐在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中表现优异的园区干部;加大园区与市直部门、国有企业之间的干部交流,组织部每年3月份前选派3名年轻后备干部到园区工作锻炼,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由园区出具评价意见,建议组织部门优先提拔使用;园区每年选派两批次中青年干部分别到发达地区开发区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跟班学习;对于园区急需紧缺的金融、风控、法务等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探索特岗特薪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聘方案和薪资标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未经批准园区不得擅自聘用编外和临时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工业园区、市财政局)
2.明确管理职责。明确园区管委会承担并履行园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园区土地的统一开发和管理、园区公共服务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经济统计和运行监测、企业服务和项目建设等职责,不再承担和经济发展无关的社会职能;发改、财政、税务、人社、市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在2024年4月20日前分别编制服务园区发展责任清单,提交市委组织部和园区备案,每年底由园区党工委将各部门服务园区项目、重点企业和要素保障等情况进行汇总,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按照行政管理与服务运营分设的改革方向,将园区招商引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专业化产业园运营、人才服务等工作交由园区公司负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工业园区)
3.实行绩效考核。完善园区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突出经济发展等重点目标任务,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争资争项、服务企业等工作和日常考勤管理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明确绩效目标,建立绩效分级,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考核结果分三个等级,在全年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第二等级按行政编年度绩效考核奖和事业编年度专项绩效工资累计平均标准发放,评定人数比例占总人数60%,第一等级增加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专项绩效工资)10%,评定人数比例占总人数20%,第三等级减少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专项绩效工资)10%,评定人数比例占总人数20%。(具体方案见附件2)在完成目标任务和不突破上级批准的额度的前提下,保障园区人均收入不低于乡镇人均收入;园区公司薪酬绩效方案由新改制公司自行制定,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后报国资部门按程序批准实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工业园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经济管理改革
1.改革组建园区公司。建立完善的“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机制,对庐山市金鹿工业园开发建设总公司(文件中简称“园区公司”)按国有独资企业进行改革,划归工业园区代管,市国资局作为出资人,首期注资5000万元。园区公司遵循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行、企业化经营,有效整合工业园区的国有资产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园区公司改革方案、资产划拨申请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园区公司改革流程见附件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园区、市国控集团)
2.明确园区公司产业定位。改革后的庐山市金鹿工业园开发建设总公司,积极构建“四位二体”的发展新格局,涉及产业投融资服务、招商引资服务、园区项目建设服务、园区综合运营服务四大产业;定位庐山市工业发展产业投资商、园区产业综合运营服务商。实行政企分离、管运分开,鼓励园区公司通过厂房“代建”、设备“代购”、原料“代采”等方式培育壮大中小企业,着力提升园区公司在工业园区管理运营中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园区、市国控集团)
3.推进园区运维专业化。将园区规划设计、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外包等方式交由市场承担,实现行政和经营分离、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真正做到“专业事情专业干,干一件成一件”。(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推动土地节约利用。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建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开展以每平方米税收贡献为考核标准的效益综合评价。2024—2025年处置低效及闲置用地800亩以上、盘活闲置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科学规划园区产业、公共服务和生态用地比例,按照社区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生产性配套、生活性配套、生根性配套要求,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路网、管网等基础设施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园区;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模式,推行“零增地”技改、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等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提高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控制非工业用地比例。(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控集团)
2.构建金融支撑体系。政府进一步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范产业基金运行流程,发挥产业基金实际效益。2024年工业园区至少与2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星子产业园设立分支机构或金融代办点;市财政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为企业融资担保的作用,2024年5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在九江市融资担保公司的指导下开展实质性业务。清理一批违规中介机构,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工业园区引进各类优质创业投资机构落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工业园区、市国控集团)
3.强化科技人才创新。支持园区自主创办职业技术学校,支持工业园区与庐山星辰技工学校等九江市内技工学校合作,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增设对口专业,进行定向性培养。支持职业院校走进园区企业开展订单合作,培养紧缺技能人才。园区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广泛宣传技能培训政策,组织企业参与培训、考试取证,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做大做强“5+2江西就业之家”园区网点,利用省平台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活动;市人社局每季度至少实地走访一次重点招工企业,了解具体用工需求。每年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和“大学生毕业季”等招聘活动,为园区企业提高人力资源支持;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省、九江市、庐山市所有人才奖补政策,在旅游、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招才引智,保障优秀人才安居乐业。以科创园、未来产业园为载体,采取激励措施,着力引导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科研机构、重点人才工程和科技中介机构等向园区集中。支持工业园区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核心城市打造“科研飞地”。到2025年,园区新建公共服务平台达到3家以上,企业新建省级以上科创平台达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工业园区)
(四)“放管服”改革
1.加强管理服务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委主要领导每两个月专题研究园区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到园区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园区党工委书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政银企座谈会。(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工业园区)
2.推行入园项目定制服务。强化项目信息共享,建立园区项目库。落实入园项目“代办制”和“陪办制”。凡入园重大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环节一个专人”代办,为重大项目量身打造定制化服务。凡入园一般项目,由园区指派一名专职人员陪同企业全流程办理服务事项。推行线下线上融合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项目审批专窗,提供预约、延时、错时服务,做到“即申即办”。园区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涉企依申请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园区、市行政审批局)
3.规范园区企业监管执法。实行对风险和潜在风险企业“抄告制”,园区管委会定期将园区内存在融资、安全、环保等重大隐患企业名单抄告市行政审批局。抄告单名单所列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税务注销、产权转让时,市监、税务、不动产交易中心等窗口部门须提前征求园区管委会意见;全面落实园区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比例达100%。常规性入园检查执法由工业园指派专人全程陪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须指定固定的分管领导、配备足额的执法人员,保障园区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市市监局)
4.提升园区企业服务增值。聚焦园区企业全生命、产业全链条、项目全流程服务需求,突出项目、政策、商事、法律、人才、金融等重点领域,为园区企业提供增值化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企业服务专区,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联办、限时办结反馈”运行模式,新注册登记事项两小时办结。实行涉企问题“一表通管”,建立“受理-转办-办理-办结-反馈-评价”全程闭环机制,及时疏通园区企业“办事梗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工业园区、各相关单位)
(五)发展创新改革
1.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对标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和九江市制造业“9610”工程,深入实施“项目提速年”活动,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绿色建材、文体用品等优势产业,支持传统产业提能转型,推动育链、延链、补链、强链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进精准招商,加快形成特色产业集聚、产业集群、产业生态,打造具有知名度的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与集群品牌。围绕主导产业链,每年至少引进龙头企业、优强项目1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工业园区、市市监局)
2.提升园区数字化水平。将工业园区纳入数字庐山重要板块,推进工业园区数字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园区管理和惠企服务效能。实施数字园区建设提升工程,推进工业园区第五代通信技术(5G)、大数据、产业大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智慧园区”一期建设,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至少50家规模以上企业接入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00家以上园区企业上云,打造智能工厂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工信局、工业园区)
3.推进安全绿色发展。以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国家级绿色园区为宗旨,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加快对园区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和审核,针对园区雨污分流管控实现“一企一档”管理,建立排污口定期检测制度,园区所有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运输,因地制宜规划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强化企业节能意识,鼓励支持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充分使用绿色能源,减少碳排放;2024年起每季度评选标兵工厂5个,红旗车间5个,到2025年,累计评选标兵工厂40个以上,红旗车间50个以上,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在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工业园区、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园区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市开发区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要求、时间节点等内容,建立园区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各责任单位分别对照园区改革方案,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任务。
(二)分步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
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园区改革任务。2024年4月底前完成各项具体改革方案;5月底前完成平台公司的设立和资产划转;6月底前完成人事和绩效改革;12月底前全面完成园区改革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前)
强化时序节点管理,强化问题清单销号,强化改革效果导向,全力推动改革事项落细落地落实。2025年1月对园区改革工作开展年度评估,全面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扬长避短。
六、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庐山市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由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统筹领导、高位推动,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常务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具体牵头做好组织调度、任务分解、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估工作。组建园区改革工作专班,定期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推动园区改革。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实行工作通报、交办、约谈制度。实施园区改革“一把手”工程,强化园区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推动改革顺利推进,未按要求推进园区改革工作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部门联动。园区各项改革任务由市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督导,推动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市委编办牵头负责督导园区行政管理改革;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经济管理改革;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园区改革工作;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督导绩效薪酬管理改革;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督导“放管服”改革;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发展创新改革;其他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四)强化考核奖惩。强化工作合力,将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改革纳入庐山市年度重点改革事项考核,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指标评价,考评结果计入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成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工作计划和台账,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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