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履职依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8-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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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定规定

发布日期: 2017-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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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星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办字[2010]40号)和中共星子县委、星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星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星发[2010]10号),保留江西星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拟订星子工业园具体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起草拟订星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程序,负责星子工业园区内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

  (四)负责为进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负责对进园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五)指导星子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进园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硬件环境。

 (七)负责管理工业园区内的劳动人事、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及有关资料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园区内企业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兴办和管理园区内的公益事业。

    (十)县委、县政府委托管理的其它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星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行政工作,以及机关管理、文秘材料、档案管理、党务、人事、宣传、督查、协调、接待工作。
  (二)
招商投资服务部。负责境内、境外招商和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负责入园企业的各项手续的办理、立项审批、协调关系;负责园区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
规划建设环保部。负责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的拟订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筛选、审批、招投标;协调、帮助入园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协助入园企业完成地块测量放位;负责督促入园企业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协调园区和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绿化工作。
  (四)企业管理经济运行部。负责园区内企业经济运行、统计、财务、数据的调度及上报和各项日常事务中报表的填报工作。

机关的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各自章程设置。

三、人员编制

江西星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15名。其中:

工业园区党工委设委员职数7名,其中:书记1名(由县级领导兼任)、副书记5名(正科级,其中:1名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任、1名兼任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其他委员1名(副科级,兼任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兼任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2名(副科级,其中1名由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兼任)、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4名(为办公室主任1名、招商投资服务部主任1名、规划建设环保部主任1名、企业管理经济运行部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星子县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星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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