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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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1-2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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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工业园区综合管理、协调服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拟订庐山工业园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起草拟订庐山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程序,负责庐山工业园区内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

(四)负责为进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负责对进园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五)指导庐山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进园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硬件环境。

(七)负责管理工业园区内的劳动人事、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及有关资料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园区内企业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兴办和管理园区内的公益事业。

(十)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1包括:庐山市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小计3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小计2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5,行政在职人数9,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6人。退休人数小计0

第二部分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740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9.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40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9.18万元。

减少原因:本年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2022年项目支出实际情况,故2023年预算有所降低。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740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9.18万元

减少原因:2022年31299对企业的补助的实际支出金额低于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金额,本年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2022年项目支出实际情况,故2023年预算有所降低。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9万元,资本性支出531.4万元,对企业补助6385.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7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0.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资本性支出5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4.6万元;对企业补助638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40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9.18万元

减少原因:2022年31299对企业的补助的实际支出金额低于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金额,本年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2022年项目支出实际情况,故2023年预算有所降低。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万元,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72.81万元,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0.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项目支出69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9万元,资本性支出531.4万元,对企业补助6385.4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江西庐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3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4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536.4万元。(增加原因:2023年新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维护、园区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区调区和征地拆迁补偿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3.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81万元,增长37.79%。

增加原因:2022年初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人数为17人,2023年初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人数为25人,人数较去年大幅增加,本年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故2023年预算有所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53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劳务费2.57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万元以及其他费用3.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工业园扶持企业发展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由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旨在更好地扶持企业,增加庐山市整体税收,项目周期为2023.01.01-2023.12.31,本年度预算安排6000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提高工业企业税收,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6000万元

2、工业园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由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旨在采取全面规划,确保高起点建设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空间,项目周期为2023.01.01-2023.12.31,本年度预算安排536.4万元。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9号。

   3)实施主体: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扩区调区工作,促进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536.4万元

3、庐山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由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旨在保障庐山市工业污水处理企业正常运转,项目周期为2023.01.01-2023.12.31,本年度预算安排385.4175万元。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有效缓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企业投资压力,保障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85.417万元

42023年机关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由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旨在保障工业园区正常运转和提供机关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周期为2023.01.01-2023.12.31,本年度预算安排63.587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保障工业园正常运转,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63.587万元

5、白鹿污水处理泵和沙山工业园路灯电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由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旨在保障白鹿污水处理泵正常运行和沙山工业园道路亮化,项目周期为2023.01.01-2023.12.31,本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保障白鹿污水处理泵正常运行和沙山工业园道路亮化。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

62023年党建指导员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由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旨在聘用专业人才从事工业园区党建工作,从而促进庐山工业园区党建工作水平提升,项目周期为2023.01.01-2023.12.31,本年度预算安排6.5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请求安排“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及解决相关经费的报告》

   3)实施主体: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聘用专业人才从事工业园区党建工作,从而促进庐山工业园区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6.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6.2万元,比上年减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限制“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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