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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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工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工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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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工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工信局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南康大道81号,电话:0792-2666325,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工信局认真落实省、九江市、庐山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以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主责主业,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在市政府办相关业务股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等两项制度并予以公开;二是更新了机构及领导信息,根据相关工作及人事调整,完成了《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庐山市工信局领导分工》的更新并及时进行了发布;三是发布了政策文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对今年以来市工信局牵头起草的重要文件进行了主动公开。四是高质量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资金预决算等群众关心的各类重要信息,着力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工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坚守“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底线,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明确专人统筹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从信息的收集、梳理、审核到最终发布,构建了一套完整规范、闭环管控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对各类拟公开文件进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要素完整、发布及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谁来公开、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等核心问题,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工信局积极探索平台完善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相关要求,持续优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规范平台管理。严格落实文件审核及“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坚持平台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内容维护,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便捷获取所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方面,市工信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股室,将其纳入各股室范畴统筹推进。明确要求各股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撰写工作,形成“股室专人撰写—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终审—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过严格把关、规范发布,持续开展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全面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走深走实,2025年无社会评议事项,未出现需追究工作责任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足。当前政务公开信息总量有限,对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的梳理不够全面深入,部分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未能及时纳入公开范围,未能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知情权的充分保障。

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因对拟公开事项的梳理、汇总不够及时,部分政务信息发布滞后于实际工作推进节奏,未能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政府工作动态,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及时性、便捷性获取需求。

三是信息发布质量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在排版布局、语言表述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细节把控不够严格,存在表述不严谨、格式不统一等瑕疵,影响了政务信息的传播效果和整体公信力。

接下来市工信局将聚焦短板、精准发力,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重点抓好三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强化统筹引领,拓宽公开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深入梳理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底数清、分类准、公开全,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严格流程管控,提升公开时效性。建立健全拟公开信息常态化梳理、定期报送机制,明确各股室信息报送时限和责任,加快信息流转速度,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跟上工作推进节奏。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能力。细化信息发布规范,明确排版、表述等具体要求,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细节审核,着力解决格式不统一、表述不严谨等问题,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为公众提供更优质、更规范的政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5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5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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