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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庐山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庐数办字〔2022〕3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庐山市数字经济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庐山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庐山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2022年庐山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精神,根据九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九发〔2022]7号)等要求,结合庐山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年度工作目标
实现全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5亿元以上,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左右。
数字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电子信息产业中归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45亿元以上。基础电信业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
产业数字化转型再提速。企业上云数大幅提升,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加快提升,打造2个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识累计解析量力争达到200万次。
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建成5G基站440个,5G终端用户数突破10万户。全市IPv6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40%。
二、重点专项任务
(一)数字技术创新专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1.实施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培育创建创新载体,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2.聚焦数字经济重点领域细分方向,创建省、市科技创新平台1个以上。
3.力争新增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家以上。
(二)数字产业赛道赶超专项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局)旅发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4.分别制定加快推进数字文旅、电子信息、数字农业、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电子商务赛道发展工作方案。
5.优选2个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发展,确保月度申规入库。
6.大力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
7.组织开展1至2次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接活动。
(三)重大项目建设专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8.对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项目和新基建项目,实行按月调度按季通报。
9.继续强力实施“项目大会战”,确保完成全年预期投资目标任务。
10.及时梳理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分权限、分层级帮助协调解决。
11.瞄准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积极谋划一批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项目和新基建项目。
(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12.分行业制定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分行业召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会。
13.大力提升工业园区数字化建设水平,确保数字化转型工作达到九江市平均水平。
14.大力实施新一轮企业“上云上平台”扩能行动,纵深推进智能制造升级工程。
15.举办1至2场工业互联网现场会,宣传推广特色行业典型应用。
(五)场景应用建设专项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科技局等
研究探索建立机会和产品清单发布机制,梳理形成两批“机会清单”和“产品清单”。
17.全年举办1至2次清单发布会、产品路演、项目签约、场景沙龙、供需对接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活动。
18.全力打造应用场景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应用场景示范区、示范项目10个。
(六)数字商务专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19.组织开展电子信息产业专题推介活动。积极参加区域、省、九江市组织的专题推介活动。
20.出台数字商务发展工作方案。
21.推进电商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横塘中国羽绒童装之都。引进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企业(数字商务),培育打造直播基地、新零售门店等商业数字化场景。
22.组织开展数字商务领域资源、技术、产品、服务、人才等对接促进活动。
(七)数字文创及智慧旅游专项
牵头单位:市(局)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等
23.制定庐山市数字文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4.充分释放“庐山天下悠”全域旅游数据资源价值,打造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25.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大力整合各大景区游客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扩大数字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
26.建设数字博物馆,启动创建国家级智慧文旅样板区。
(八)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专项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27.研究出台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开展数字乡村场景建设。
28.推进农业互联网、智慧农业建设,策划一批项目,高标准建设庐山现代农业品牌中心和数字大脑。
29.力争打造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1个。
30.探索构建庐山云雾茶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
(九)智慧交通建设专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分局
31.研究制定智慧交通示范应用实施方案。
32.大力开展“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创新。实施物流智能化改造行动,支持智能物流项目建设。
33.实施推进码头数字化建设及自动化升级改造。
(十)智慧教育和数字技术(技能)人才教育专项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4.编制教育数字化工作方案。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35.深化智慧作业应用,在3~9年级推广使用“智慧作业”应用。
36.建立激励与考核机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
(十一)智慧医疗建设专项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37.支持智慧医院建设,提升便捷化智能化线上服务水平。
38.加快发展数字健康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基层便民服务应用。
39.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规范应用,切实提高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使用率。
40.推进“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不断提升“一站式”结算服务水平。
(十二)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
41.制定实施数字经济人才领域专项政策。
42.认真梳理数字人才需求清单,列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43.积极开展引才活动,力争引进、培养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
44.将数字经济知识作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工作人员数字素养。
(十三)数字政务和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专项
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政务服务局
45.提高“赣政通”“赣服通”实名注册用户数。
46.推动“赣服通”分厅代升级,2022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可办比例达80%。
47.进一步完善“赣政通”与“赣服通”的联通渠道,2022年底前,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平台组织架构全覆盖,活跃率突破30%。
(十四)数字营商环境工作专项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营商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48.设立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子基金。
49.打造“庐易办”一流营商环境。实施“包容期”管理,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实行2年的发展“包容期”。
50.推动能耗、碳排放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倾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专门研究,形成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市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计划和工作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断细化深化政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并结合部门职能,不断创新举措。
(三)强化工作激励。运用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评价实施办法,在综合考核中增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内容并设置考核比重。建立通报和奖惩机制,切实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庐山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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