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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社党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供销系统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唱响做实“庐山天下悠”品牌,谱写新时代庐山全面进位赶超,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庐山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制定信息公开计划,明确和完善机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实现信息公开等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调研力度。2020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群众投诉现象。
我社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和定期、不定期更新,做到了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我社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9余条,含规范性文件4条;
(2)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有: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法律法规文件;3、应急管理;4、工作动态;5、三公经费信息;6、其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信息公开年报。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利用板报、简报和开会等形式,及时、快捷地向群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新闻媒体公开政务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目前,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度我社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度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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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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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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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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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4 |
4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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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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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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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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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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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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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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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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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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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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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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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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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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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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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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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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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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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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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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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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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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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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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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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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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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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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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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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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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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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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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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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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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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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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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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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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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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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着,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强,与政府提出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照《条例》要求,规范制度,完善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主力军作用。
2022年市社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方面信息公开及采购预算、采购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基础信息公开,特别是规范丰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栏目的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加强年初任务分解和年末落实措施监督等进一步提升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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