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06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396072
责任部门: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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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供销社控烟管理制度
庐山市供销社控烟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的控烟管理工作,为不断提高对干部职工吸烟危害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对控烟工作的认同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大力做好禁烟宣传。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识”,确保其标识张贴的醒目位置,同时,进行禁烟条例的宣传。
二、不设置吸烟器具,不准张贴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三、安排专(兼)职人员郭婷同志不定时对公共场所进行巡视,检查劝阻吸烟行为,做到在禁烟场所无人吸烟,无烟灰烟蒂。
四、食堂的禁烟工作由食堂的工作人员负责,卫生间则由保洁员负责,办公区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五、在公共场所一旦发现吸烟者,必须进行劝阻、教育,拒不履行者,每例处罚10元,屡教不改者将加倍处罚。
六、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并对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由分管领导跟踪验证。
庐山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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