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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预算公开(单位)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市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
(二)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负责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供销社只有1个核算单位,2024年庐山市供销社内设处室4个(包括:办公室、业务股、财审股、监事会办公室)有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4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4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增加1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4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3万元;主要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增加105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1万元;其他对家庭补助支出0.16万元,较去年减少2.4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较去年增加79.88万元;资本性支出:105万元,较去年增加10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万元,较去年减少2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支出1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3万元,较上年减少54.54万元;资本性支出:105万元,较去年增加10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1万元;其他对家庭补助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减少2.46万元;资本性支出:105万元,较去年增加10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万元,较去年减少25.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4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3万元;主要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增加1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支出1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3万元,较上年减少54.54万元;资本性支出:105万元,较去年增加10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1万元;其他对家庭补助支出0.16万元,较去年减少2.4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较去年增加79.88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05万元,较去年增加10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万元,较去年减少25.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00.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4.54万元,减少27%。因在职人员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184.09万元、办公及印刷费2.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75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0.1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其他运转类项目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收益收入
1)项目概述:供销社国有资产收益金收入
2)立项依据:2024年庐山市市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保障2024年机关日常运转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的各项福利,提高幸福指数。
5)实施周期:2024.1-2024.12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结合市供销联社职能职责,紧扣为农服务宗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 以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统领,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实力。
2)立项依据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九江市供销联社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拨付程序、费用报账手续
合规,加强绩效监控,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
5)实施周期
2024 年 1 月-12 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10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总体绩效目标是发挥为农服务功能。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34万元,比上年减省2.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制度缩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3、庐山市市直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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