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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公安局构建“大交管”格局工作实施方案
庐山市公安局
庐公字[2020]59号
关于印发《庐山市公安局构建“大交管”格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直各部门:
现将《庐山市公安局构建“大交管”格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庐山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8日
庐山市公安局构建“大交管”格局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驾驶人、机动车大幅增长、道路不断延伸,人、车、路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为充分发挥派出所管理优势,建立各警种间密切协作、联勤联防,全力推进以“动态警务、合成警务、民意警务”为主导的新型社会“大交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创新理念、职权下沉、多方协同、筑牢基础”的工作目标,全方位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全面推进公安事业和队伍建设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交管大队主导、派出所协管、特巡警参与”的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赋予农村派出所、特巡警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全面推进警务改革,盘活警力存量,优化警力配置,做强基层,做实基础。依托派出所、特巡警协管交通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触角延伸到乡镇、到村组,实现齐抓共管的“大交管”工作格局,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俊同志任组长,市局政委黄智勇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市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队、室、中心、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大队,由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叶忠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察大队大队长程国华同志、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况晋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局交管大队、治安大队、督察大队、政工科、指挥中心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四、组织架构
(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名称变更为城区中队,温泉中队、星子中队停止运行,相关业务工作移交辖区派出所,机构整合按照规定报批。
(二)农村派出所按各自管辖范围进行道路交通管理。
(三)特巡警负责协助城区中队对南康镇文昌路、圣岭路、柳絮北路、柳絮中路、星湖路进行道路交通管理。
五、职责权限
建立由派出所所长负总责下的分工负责制,落实任务,并接受交警大队的指导、考核。市局指挥中心按照市局制定的勤务运行模式将派出所辖区内所有警情统一指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接处警。
(一)交管大队工作职责
1、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指导解决派出所、特巡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业务问题,同时加强对各部门交通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
2、下放权限管理权限。请求市局交管支队支持,分配有交管工作权限的IP地址给各派出所,将交通违法查处、交通综合查询等交通管理工作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
3、加强培训指导。制定业务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培训,确保派出所和特巡警民警能熟练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交管业务工作,同时提供协助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和宣传材料,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4、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制定一套科学完善、具有操作性的“交所合一”交通管理工作制度,督促派出所制度上墙、遵照实施,为派出所、特巡警采购必配的警用装备。
(二)交管中队工作职责
1、城区中队负责对城区特巡警管辖范围外的道路进行交通管理,并指导特巡警交通管理业务工作。
2、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处理南康镇、白鹿镇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及整个庐山市辖区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
3、温泉中队、星子中队现有人、财、物,原则上调入相关派出所,接受派出所领导开展工作,三名科级干部返回交管大队等待安排,星子中队郭小林调入海会派出所,陈家立及两名辅警调入华林派出所,温泉中队杨芒及三名辅警调入温泉派出所,横塘派出所、蛟塘派出所、蓼南派出所各调入两名辅警。
(三)派出所工作职责(农村派出所)
农村派出所勤务实行所长统一指挥下的所领导负责制,副所长协助所长分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按照《新时代江西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要求,派出所具体职责如下:
1、依法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尤其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段升级勤务模式,加强交通违法查处与劝导,实施交通应急管理。
2、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交通类刑事案件,进行前期现场证据收集后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行处理。
3、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及处理,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或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经调查取证涉嫌交通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移交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进行处理,协助交管大队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
4、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乡镇开展“两站两员”工作,开展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违法“清零”工作,做好辖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监管。
5、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受理机动车车管和驾管业务。
6、协助交管大队做好道路交通安保、警卫、交通管制等工作。
7、交警部门授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四)特巡警大队工作职责
在履行好特巡警原有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市局授权,在交警部门指导下,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依法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尤其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段升级勤务模式,加强交通违法查处与劝导,实施交通应急管理。
2、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交通类刑事案件,进行现场保护后移交城区中队进行处罚。
3、协助交管大队做好道路交通安保、警卫、交通管制等工作。
4、交管部门授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五)相关部门职责
市局法制室负责对派出所协管交通执法办案给予指导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1P地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政工科负责对派出所协管交通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督察大队负责对协管交通工作的派出所开展督察并通报相关情况;禁毒大队负责摸排掌握派出所有关吸毒案件涉案当事人驾驶机动车的毒驾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共管共治共享”原则,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主动靠前,及时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管大队、派出所、特巡警要坚持“一盘棋”思想,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责任,把工作措施、目标和责任量化分解,落到实处,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真正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和谐稳定。
(二)营造合力氛围。扭转警种部门“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形成交警、派出所、特巡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强化沟通对接,努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考核奖惩。工作如何,比较才有力度,市局将适时进行排名通报,深入督促、检查“大交管”格局措施落实,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和现场督察,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警务工作效能。同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对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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