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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根据《中共庐山市委办公室、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组建庐山市公安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和指挥;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公安外事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水上治安管理办法,协调处置跨地域的水上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维护水上治安秩序。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监所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行政装备、后勤保障工作,制定警务标准和制度。
(十二)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的违纪案件。
(十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森林业务工作,协调处置跨地域的森林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维护森林治安秩序。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副科级)。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负责人:李骞,联系电话: 0792-2662778
(二)刑事侦查大队(加挂禁毒大队牌子,副科级)。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负责人:郑贵水,联系电话: 0792-2591256
(三)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负责人:王华金,联系电话: 0792-2591286
(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负责人:姚盛斌,联系电话: 0792-2551000
(五)水上派出所(副科级)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水上治安秩序。
负责人:徐崴,联系电话: 0792-2660095
(六)交通管理大队(正科级)。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及参与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人:程峰,联系电话: 0792-2666412
(七)政工科(副科级)。主管全市公安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局党委有关队伍建设的规定,掌握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动态,协助局党委做好人事、宣传、教育、警务等公安政工业务工作,向局党委提出有关政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检查、协督和反馈局党委决定的事项,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人:廖爱军,联系电话: 0792-2591190
(八)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负责对重要警务活动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的督查;负责对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情况的督察;负责对公安民警文明执勤、遵守警容风纪情况的督察;负责对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等情况的督察、负责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及其他情况的督察、负责受理公民和民警对各类警务活动和违反纪律情况的检举、控告和组织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况晋军,联系电话: 0792-2591257
(九)法制室(副科级)。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负责人:李代明,联系电话: 0792-2591197
(十)警务保障室(副科级)。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陈刚,联系电话: 0792-2628966
(十一)特巡警大队(副科级)。负责日常武装巡逻,维护城区街面及场所治安秩序;对发生在城区的各类警情,进行处置或先期处置;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各类安全保卫任务,预防、控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盘查、堵截、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接受市局指挥中心的指令,为人民群众提供救助和服务;执行法律、法规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欧阳力,联系电话: 0792-2653110
(十二)看守所(副科级)。负责对刑事拘留人员和已决犯人的看守、教育、改造工作。
负责人:李成波,联系电话: 0792-2663755
(十三)拘留所(副科级)。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看守、教育、改造工作。
负责人:李成波,联系电话: 0792-2663755
(十四)森林分局(正科级)。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办理本市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工作;收集、掌握全市案件办理情况,分析、研判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特点和规律;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打击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林区、湿地相关治安管理工作;参与涉林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参与协调处置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协助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督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市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杜金龙,联系电话: 0792-2667666
三、领导分工
陶 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陈 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主管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陶春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分管政工科(党建、工青妇、老干部、计划生育、审计)、国保大队、警务保障室。
姜新华: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协助陶春同志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帮扶)、防汛抗旱工作。
杜金龙: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协助陶春同志主管森林分局、水上派出所(“食药环知水森”),分管森林防火工作。
程 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协助陶春同志主管交管大队,分管经侦大队。
李成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协助陶春同志分管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信访)、机动部队,挂点南康镇派出所、华林派出所、蓼南派出所、蛟塘派出所,联系消防救援大队。
李相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陶春同志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室)、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机关党委,挂点秀峰派出所、温泉派出所、横塘派出所、海会派出所,联系武警中队。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迎宾大道6号(庐山市公安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9:00-12:00;13:30-18:00
冬季: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266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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