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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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5-0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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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大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充分发挥了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夯实基层基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组织、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今年,我局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各项工作。

    1、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新年伊始,我局结合市情和工作实际拟定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预防,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务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

      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市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强化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加强监督,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0件,调解130件, 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28件,调解成功率为98.46%。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庐山市的社会稳定。

       (二)落实安置帮教政策,拓展回归人员安置渠道

       1、动态信息管理日趋规范。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软件网络平台的优势,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实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对刑释人员,逐人建档,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确保对每一名释解人员做到知外出去向、知现实表现、知经济来源、知交往关系。截至目前,接收网上基本信息26人,核实成功26人,核实失败0人,核查率为100%。

       2、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重点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和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积极鼓励支持社会企业吸纳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就业。

       3、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力量,加快培育安置帮教工作的志愿者队伍,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灵活多样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的帮扶救助工作。

       4、扎实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推进、有成效。加强分类帮扶,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实际困难,促其健康成长。

       5、积极开展“远程会见话亲情,视屏帮教促改造”活动 。2016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共为600余人次成功进行了163场远程探视会见,对稳定在监服行人员的身心、促进其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良好的帮教效果与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08名(其中省外12名,含邮寄释放证明10件、市外47名,市内49名)。发放接送经费63500元,为80余人次发放生活补助经费75825元,139325元使他们顺利度过适应期,没有出现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现象。截至目前共为600余人次成功进行了163场远程探视会见,对稳定在监服刑人员的身心,促进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良好的帮教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严格监督规范执法,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认真开展审(释)前调查。在监狱假释开展释前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探索性地实行了非监禁刑审(诉)前调查工作,着重对社会危害性、社区服刑可操作性及相关基础工作进行评估,向法院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截至今年12月底,我市今年出具审(释)前调查69份,为监狱、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供了有力的基层意见依据,使司法所提前介入了矫正工作,为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严格报告审批制度。在日常报告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的等级进行周报告、月报告和电话报告制度。对申请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审批手续,规范材料、落实监管手段,对重点矫正人员实施了指纹签到、手机定位、人脸识别管理,有19人请假外出,均按时落实销假手续,无一人员出现脱管。

       3、深化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逐一点验,听取日常思想报告,并对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告情况进行打分。同时,进行现场纪律整顿教育和违纪教育。近年来,全市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到课率逐年提高,2017年的联合执法检查到课率达到99%。

       4、加大违法违纪处罚。共处罚违纪违规人员5人次,其中警告处分5人次,治安处罚1人次。无论在人数、种类和力度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威严感,有效的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特殊身份意识、法律法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

截至目前,我市社区矫正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85人(其中,缓刑77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管制2人)。定位79人,不需定位6人,新增63人,期满解矫72人,终止2人(更居住地1人、死亡1人),审前调查评估69人,己发警告5人,请假19人次(局批准)。截至目前,累计:接收436人,期满解矫338人,终止13人,审前调查评估243人,保外就医收监2人。

       5、管控帮教双管齐下,社区矫正初见成效。首先,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异地制定矫正个案,按现实危险程度和再犯罪可能性大小,实行重点对象严格监控、一般对象普通监管、放心对象宽松管理的不同的监管等级和方式,调动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其次,实行专题化分类教育。有针对性地根据各地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服务活动,做到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整体教育与因人施教相结合。共组织集中教育12次、社区服务数12次、个别谈话数155人次、走访教育数600人次。再次,人性帮扶显温情。以“矫正其行、矫治其心”为核心,对生活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生活帮扶。创新了社会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了“两类”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前几年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按产业类型新建立了资源精深加工宝烀高岭土产业基地、现代物流服务羽绒电商产业基地、运动器材产业基地,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的推荐就业安置。截至目前,已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28个就业岗位,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34个就业岗位。基地针对“两类”人员的特殊性,要求各基地配备心理矫治室、集中教育室和技能培训室。基地建设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最后,管控帮教显成效。近年来,随着社市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管控工作初见成效,使社区矫正人员“有所畏惧、有所醒悟、有所进取”。

       二、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启动了“七五”普法年度计划,按照 “法律七进”的要求,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等法律活动。以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法律咨询解答等方式加强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以“3.8”妇女维权周等节庆日为契机,深入各地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4月,为扎实开展好“法治庐山”创建工作,我局组织法律工作者30余人赴全市12个乡镇(场、处)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村组宣讲活动,开展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现场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开展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民法总则专场竞赛活动,市直(驻市)和各乡镇场处有关单位参加了活动;从8月份开始,庐山市司法局结合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开展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进乡镇、村、组宣讲活动。宣传了《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扶助法律;针对妇女儿童群体,主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保护妇女儿童的相关法律,现场解答生产、生活中涉法问题。组织创作、拍摄了法治宣传节目《口上人家》,节目采用庐山市地方特有戏种--西河戏的形式拍摄,宣传了《宪法》、《民法总则》、《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该节目将组织到各乡镇及九江市演播宣传;拓展普法阵地,开设了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开通了司法行政公众微信号,建成了3块大型法治宣传教育广告牌。

       我局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1次,到学校上法制课98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82场次,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为90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

       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确保社会健康发展

       我们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有效作用。争取为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和改善民生作出重大贡献。

       (一)组织好律师参与解决涉法涉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1、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星子所2017年接待各类咨询共11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60余家,办理各类案件162件,其中民事案件80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2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从2014年全省开始推广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来,星子所积极配合,主动与市政府及组成部门、市企事业单位及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对接,签订顾问合同,做好法律服务基础工作。目前有70%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前首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由政府法制部门把关,确保所有政府行为都于法有据。参与政府部门合同审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政府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为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合法依据。围绕政府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我所积极为扶贫对象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到目前为止,我所已为5户扶贫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保障。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送法到企业到村社区。今年来律师到顾问单位进行法律宣讲10余次。参与涉法信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20余次。在接待信访的过程中,耐心从法律的角度为来访者释疑解惑,引导来访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调处过程中,律师深入乡村调研,通过摆事实,讲法律,以情入理,成功化解矛盾。

       我所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全所律师无一人违纪,无一人受到当事人投诉。

       2、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律师将“两学一做”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引导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共参与矛盾化解40余次。

       3、严格律师收费管理。我所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收费透明度。

       (二)强化公证服务意识

       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5件,其中法律援助47件,收费约10万元。我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加大公证服务经济社会的业务面。紧紧围绕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建设,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我处积极为市区内的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有效地为企业及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规避法律风险出谋划策,得到了企业及经济主体一致好评。

       2、加强内部监控,定期对案卷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公证员质量意识。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提高每一位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二是强化制度约束。针对公证质量建设,制订了《公证质量检查制度》等细致、有效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执行。三是在流程上规范办证质量。在日常公证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公证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办证指导意见等规范文件,并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运行。四是定期对公证案卷进行公证质量检查,不定期对已办结的案卷进行抽查。

       3、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法律宣传力度。结合普法宣传日,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公证知识,积极营造预防纠纷办公证的氛围。加强“走出去”宣传的力度,对人民群众的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加强与当事人间的沟通。通过公证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当事人口口相传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并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便利了公民办理公证,锻炼了队伍,扩大了公证机构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以公益活动促进公证业务发展、以社会效益带动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

       4、深化便民措施,服务质量更加提高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延时服务工作机制,为在学习、工作、经商等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当事人提供工作日延时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对弱病残孕、在监收押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对社会低保等生活困难群众,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今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56件。二是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科学调整公证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公证人员规范接待用语,倡导文明服务,全面一次性告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温馨服务。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材料齐全的公证事项最大限度地缩短出证时间。三是开展公证便民活动。

       (三)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精准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和服务团。脱贫攻坚是我市今年的重点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始,庐山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4月13日,庐山市司法局召开了庐山市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饶国强局长为组长的庐山市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了庐山市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对接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切实服务精准扶贫工作。

       2、将精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精准扶贫工作当中。精准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主要以精准扶贫对象为主,为进一步摸清贫困户家庭情况,庐山市司法局主动与当地扶贫开发办对接,对精准扶贫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将调查摸底的贫困人口纳入精准法律援助基础台账。对精准法律援助台账内的贫困人口逐步发放惠民卡,凡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办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时简化手续,开通绿色通道,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

       3、认真抓好法律援助的常规工作。一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运用好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案件和咨询事项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案件质量。

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4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06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4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教育管理,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1)抓好班子建设

       组织班子成员自查自纠纷,深入查找理想信念、纪律作风、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了每周一学习、每月一例会的制度。认真组织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公众安全感和“两学一做”的学习宣传,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包村挂点,宣传公众安全感有关知识,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2)抓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在强化深入上下功夫、在落实要求上下功夫、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在学习推进过程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规、条例的自觉性。把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贯穿到日常学习工作中,做到经常学、学经常,经常抓、抓经常,要有指导、有督查、有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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