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3-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4172 责任部门:  庐山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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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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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上游天然气夏季价格预测情况,并借鉴周边县市调整幅度,按照燃气顺价原则,同步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夏季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一、庐山港华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92元/方(含税),下浮不限,价格调整后,如遇上级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变动,则视情按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二、上述价格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并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及时公布价格变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调整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庐发改价字〔2023〕17号)文件同时废止。

庐山市发改委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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