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3-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4172
责任部门:
庐山市发改委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调整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上游天然气夏季价格预测情况,并借鉴周边县市调整幅度,按照燃气顺价原则,同步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夏季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一、庐山港华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92元/方(含税),下浮不限,价格调整后,如遇上级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变动,则视情按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二、上述价格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并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及时公布价格变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调整庐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庐发改价字〔2023〕17号)文件同时废止。
庐山市发改委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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