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4165
责任部门:
庐山市发改委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重新明确观音桥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关于重新明确观音桥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庐山市栖贤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观音桥景区门票收费主体的报告》收悉,根据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文旅公司观音桥景区分公司变更为文旅公司子公司的批复》(庐国资字〔2022〕116号)文件精神,观音桥景区已由你公司经营管理。为确保该景区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原九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观音桥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九价费字〔2010〕4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观音桥景区门票价格为40元/人次;
二、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及以下儿童进入景区免收门票;6周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实行半票;
三、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公布票价及优惠措施等信息,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设置小门票和强制游客购买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原星子县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观音桥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星价字〔2014〕9号)文件同时作废。
庐山市发改委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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