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3-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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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3-0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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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庐山市委办公室、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组建庐山市发改委,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九江市和庐山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按管理权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制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管理职能。

(十)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参与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家、省、九江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拟定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指导、监督市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价格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发布价格变化动态。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市涉案(刑事)、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或停止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查、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机制编制、电子政务、党建、宣传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投资综合股(政务服务股)。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相关工作;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市级财政建设的规模、方向,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安排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我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组织协调,组织实施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三)生态环境股。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法;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等重大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货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问题控制和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县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交通备战发展规划,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参与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铁路建设发展,组织研究全市铁路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负责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市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负责价格综合性文件起草和价格宣传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工作,组织拟定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政府管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的范围、原则、方法的建议,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建议;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成本监审股。负责国家、省布置的全市农产品、服务成本调查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的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服务)成本数据库,研究和分析成本费用构成及其变化趋势,为价格决策提出建议。

三、领导分工

李曲波  主持发改委全面工作

周  辉  分管机关财务审批、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国民经济综合发展体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工作

樊孝玲  主管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价格管理价格监测、价格论证、成本监审等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交通运输、社会发展和就业、产业发展等工作

查文江  分管区域经济财政金融、政法综治、招商引资等工作

景玉滚  主管国防动员和人防工作、军民融合、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生态环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高铁建设、应急管理(防汛防火)等工作

许  敏  分管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办公室、乡村振兴包村帮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会、新经济、电力等工作,兼办公室负责人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紫阳南路43号政府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266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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