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发改委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发改委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九江市和庐山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按管理权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全市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制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管理职能。
(十)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参与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家、省、九江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拟定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指导、监督市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价格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发布价格变化动态。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市涉案(刑事)、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或停止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发改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发改委本级,内设机构6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投资综合股(政务服务股)、生态环境股、社会发展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成本监测股。
编制人数小计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工勤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人,行政在职人数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9,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8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78万元。
增减原因:财政统一安排,部分项目列入政府预算,不列部门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发改委支出预算总额为8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78万元;
增减原因:财政统一安排,部分项目列入政府预算,不列部门年初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58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277.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7.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6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5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4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庐山市发改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277.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7.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6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9.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55万元,增长56.4%。
增减原因:单位人员正常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1.42万元,工会经费10.08万元,福利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发改委项目情况说明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运转经费
1)项目概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工作、政府性诚信的一项重要性建设内容,在全国进行考核排位,且纳入县市区高质量考评体系,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系统维护。
2)立项依据: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发改委
4)实施方案:根据政府审批意见,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立
5)实施周期:2023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2、天然气储备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关于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电【2019】14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各地方政府需保证3天储气能力,避免用气高峰和应急调峰时出现气荒状况。
2)立项依据: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发改委
4)实施方案:根据政府审批意见,落实 2023 年储气能力任务,补齐储气能力不足短板,要求各地方政府需保证 3 天储气能力,避免用气高峰和应急调峰时出现气荒状况。
5)实施周期:2023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3、项目办经费
1)项目概述:为扎实开展“项目大会战”工作,设立
庐山市项目大会战办公室,抽调人员在发改委集中办公。
2)立项依据: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发改委
4)实施方案: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发改工作顺利运行,顺利实施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5)实施周期:2023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4、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缴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2021年度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赣发改体改【2022】259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由受益县(市、区)对省级天然气管网企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及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给予80%的财政贴息”要求,支持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保障省级天然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
2)立项依据: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发改委
4)实施方案:保障省级天然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
5)实施周期:2023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76万元
5、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为了保障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前期项目评审、包装制作需相关工作所需经费。
2)立项依据: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发改委
4)实施方案:谋划确定项目,贯彻执行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准备,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推动项目建设。
5)实施周期:2023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6、营商办经费
1)项目概述:为扎实开展“一号改革工程”各项工作,
设立庐山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在发改委集中办公。
2)立项依据: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发改委
4)实施方案: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完善问题化解机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营造有利于营商工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为群众和企业做好事
5)实施周期:2023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发改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0.77万元,比上年增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国动办合并至发改委,增加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中专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发改委】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 【发改委】庐山市市直部门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运转经费).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经费).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天然气储备经费).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办经费).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营商办经费).xls 发改委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