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优化营商环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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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建创新平台奖补

发布日期: 2026-04-30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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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承诺兑现

扶持类型:资金奖补

办理方式:线上申报/“赣企通”APP政策服务,线上申报/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赣企通”政策服务,线下申报/邮寄,线下申报/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所属部门(责任单位):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诺办结时限:90日

投诉电话:0792-12345

咨询人员:熊炎林

咨询电话:13607027430

在线申报平台名称及地址:无需申报、由部门主动发起

线下业务办理地址: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窗口

线下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

材料寄达地址: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窗口

优惠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对荣获省级优秀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省级“赣出精品”的企业,每个给予2万元的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优惠对象: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获省级优秀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新认定省级“赣出精品”的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申请条件: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获省级优秀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新认定省级“赣出精品”的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单位性质:企业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行业类型:制造业

事项关联政策: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工作方案等7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事项流程:①线上办理: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资金拨付;②线下办理:线下申报—后台审核—资金拨付

申请材料清单:

1、材料名称:企业情况介绍,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创新能力情况说明、获得荣誉奖励等(500-1000字),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2、材料名称: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直通条件,非必须,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3、材料名称: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无,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4、材料名称:上一年12月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含社保缴费人数,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5、材料名称:与评价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直通条件,非必须,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材料名称: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包括银行到账凭证、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等,直通条件非必须,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7、材料名称: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8、材料名称:营业执照,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申报须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9、材料名称: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质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证书,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直通条件,非必须,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10、材料名称:有效期内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直通条件,非必须,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11、材料名称:声明及承诺,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无,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12、材料名称:上一年年度审计报告,材料要求:原件1份,申报须知: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的相关情况,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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